贾二虎示意温茹玉、东方娜和程彩妮,跟自己一块,朝丁啸天的车子迎上去。 丁啸天也看到了贾二虎他们,让司机开车迎向他们。 车子停下后,丁啸天的秘书蓝岚首先下来,替丁啸天打开车门。 罗姗一看,心里冷笑道:哼,骚什么骚?跟老不死这么久,还不如老娘陪他睡一天! 这时丁刚走到了罗姗身边,朝窗外一看,父亲刚刚从车里出来。 不过他的眼睛,很快就转移到了蓝岚的胸口和屁股上了。 毕竟,她比罗姗性感多了,有几份肖婕的味道。 其实丁刚像极了父亲丁啸天,尤其是在对女人的审美方面,他们都喜欢肖婕、蓝岚这样既丰满又性感的女人。 只不过又都是只想玩玩而已,朕要是寻找妻子,他们又喜欢略微苗条一点,像陈凌燕那样。 而李艳丽年纪的时候,也是相当苗条的。 “你这儿子也是够了,你老爸来,连个招呼都不跟你打?” 丁刚苦笑道:“也许他是路过,临时过来的吧?” 其实这都是废话,就算是路过,进厂之前也可以给丁岗打电话呀! 丁刚忽然意识到,父亲这次来,应该不是为了自己或者罗姗,说不定是为了东方雄。 罗姗则认为,一定是贾二虎把丁啸天叫过来的。 因为东方娜要入股,贾二虎找他过来商量。 丁啸天下车就笑道:“贾总,出乎我的意料了,这一路过来,从镇上拐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到了5A级景区! 原以为你只是简单地翻新一下,没想到大手笔呀!” 贾二虎笑道:“丁总是不是以为我只是拿这个项目玩噱头,然后让投资人往坑里跳呀?” 丁啸天走过来,紧紧握住贾二虎的手:“真要是那样,那就不是你贾二虎了。” 贾二虎说道:“来,跟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丁氏集团的董事长丁啸天丁总,也是目前我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这位是我的妻子温茹玉。 这位是西国东方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东方娜女士。 这位是我们红星公司的营销总监程彩妮程总监。” 丁啸天一怔,一边对温茹玉说着“你好”,一边疑惑不解:不是说温茹玉比他大吗,怎么看上去和陈凌燕差不多? 而且怎么看,也不像是结过婚的呀! “哦,”丁啸天并没有再跟温茹玉说什么,而是把目光投向东方娜:“东方女士是东方领导的千金吧?” 东方娜微笑地点了点头:“丁总好,我父亲经常提到你,说你是海城著名的企业家。 这次能够借助贾总提供的平台,和丁总合作,荣幸之至。” 丁啸天笑道:“哪里哪里,东方集团在西国可是相当有名,至少是对于咱们国内的人来说,都知道东方集团的董事长年轻漂亮,事业有成,据说很多人想要见你一面都很难。” 东方娜笑道:“见不着我,不是因为我架子大,而是公司的事太多,有点忙不过来。” 丁啸天点了点头:“江山带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我是老了,现在就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 尤其是像你和贾总这样的青年俊才,真是大显身手呀! 想起来也是教子无方,我那宝贝儿子好像比贾总还要大一点点,但却幼稚的让我无法忍受。” 东方娜笑道:“丁总谦虚了,你是老前辈,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希望将来在红星公司这个平台,能够从你的身上多学一点东西,也好让我们的企业有着长足的发展。” 丁啸天摆了摆手:“别人说这话,我受之无愧,东方女士说这话,让我有些脸红了。 据我所知,东方集团的价值,比我们丁氏集团可要强出不几十几倍呀! 要说学习,应该是我要好好向你学习才对。” 东方娜笑道:“好了,我们用不着在这里互相吹捧了,贾总好像还有其他的安排吧?” “行,有机会我们再慢慢聊。”丁啸天转而对贾二虎道:“贾总有没有空,能不能单独给我几十分钟的时间?” 贾二虎点头道:“行,那就请丁总去我办公室吧?” 丁啸天却说道:“贾总能不能去我车里坐坐?” “行!” 丁啸天转个朝温茹玉笑了笑:“贾夫人,不好意思,我暂借贾总一会。” 温茹玉嫣然一笑:“没事。” 温茹玉、东方娜和程彩妮朝办公室走去,程彩妮突然嘟囔了一句:“我很不喜欢这个丁总!” 温茹玉和东方娜同时一愣,东方娜问道:“为什么?” 程彩妮解释道:“贾总刚刚说了,他来不就是为了讨论股金的问题吗? 一共才三个股东,有什么话不能在会上说,哪怕是之前打电话的时候说好也行呀? 这算什么?开会之前把贾总约到一边,连办公室都不去,是不是怕别人偷听呀? 之前我也听东方叔叔说过,这个丁总很不简单,可仅仅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他的格局不大,说不定将来会成为我们红星公司发展的阻碍。” 程彩妮这话没毛病,其实温茹玉和东方娜也是这么想的,只是没说而已。 而且在她们看来,丁啸天这么做,不仅仅显得心眼小,甚至可以说,至少是对东方娜的极其不礼貌。 温茹玉和程彩妮还好一点,东方娜可是等会讨论股金的股东之一,三个股东,两个股东撇开她,这算什么? 丁啸天和贾二虎上车后,司机和蓝岚尽可能距离车子远一点地站着。 司机掏出一支烟点上,蓝岚则拿出手机,看上去像是在发短信。 罗姗冷冷一笑,正准备看丁刚的手机,会不会响起短信的提示音,没想到丁刚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依兰姐,你来一下。” 褚依兰起身走到罗姗的身边,问道:“干什么?” “你看,那就是丁啸天的小蜜,我百分之百断定,她在跟丁刚发短信,你说我该怎么做?” 褚依兰看了蓝岚一眼,想了一下,说道:“不管你在不在乎丁刚,我觉得你最好是装聋作哑。” 罗姗问道:“我是那么好欺负的人吗?再说了,我真要装聋作哑的话,丁刚会不会觉得我,本来就做了对不起他的事情,所以才对他一再忍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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