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总,”程彩妮显得非常严肃地说道:“请你放尊重点,我现在是在跟你谈正经事!” 贾二虎看出来了,程彩妮可不是在欲擒故纵,她是认真的。 问题是为什么,她怎么突然变了? 今天一大早,贾二虎问她东方娜的事,可是她首先开始调侃的,后来提到昨天晚上陈凌燕没去楼上,她笑的确实有点暧昧呀! 或者说,她当时的表现,就像是一个红颜知己,笑话贾二虎独守空房,还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呀! “不是,程总监,”贾二虎问道:“难道你认为,我一直都不尊重你吗?” 程彩妮正色道:“第一,我可不是你的备胎,在你被别人冷落之后,请不要在我这里奢望得到温暖!” 贾二虎眨巴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忽然明白了,程彩妮这是以为自己昨天晚上没等到陈凌燕,憋了一夜,所以今天早上拿她穷开心。 “第二,”程彩妮继续说道:“从见到你的第1天到现在为止,我从来对你就没有什么暧昧的意思。 出于对你的敬佩和尊重,没有追究你的侵犯,并不意味着我是欲擒故纵,对你有什么想法? 你有你的未婚妻,我有我的未婚夫,我们是平行运行的两条铁轨,红星公司就像是铁轨下的枕木,把我们联系在一起。 但我们之间,有一段永远不可逾越的距离,这一点我希望你能够清醒的意识到。” 贾二虎点了点头:“我明白了,昨天没有追究我咬你的舌头,主要是出于你对我的敬佩和尊重,和情感无关,和暧昧无关。” 程彩妮眉头一皱。 虽然贾二虎只是重申了一下她的意思,可听起来就那么刺耳,虽然贾二虎表情也很严肃,但怎么听,怎么都像是在调侃自己。 “最重要的是第3条,”程彩妮说道:“来之前我曾跟你说过,我希望自己在红星公司的位置,是在你之下,其他人之上。 你当时虽然没有承诺,但几乎是默认了我的要求,可是现在呢? 之前有个高总我知道,你的理由也很充分,我妥协了。 之后你又弄了一个总顾问,现在却是实权在握,我也可以不计较,但你刚刚什么意思? 我跟她都是总监,凭什么她叫陈总,而我就得叫程总监,你这是在逐步让我边缘化吗?” 贾二虎一听,说了半天,最后一条才是激怒程彩妮的原因。 贾二虎甚至明白了她的意思,如果是面对自己的未婚妻,她还可以忍让和妥协,但面对的是自己的情人陈凌燕,她就没有退让的理由。 既然自己亲了她,也就是在把她当情人追求。 同样是情人,她不想沦为其他情人的备胎,更不愿意被其他的情人踩在脚底。 换句话说,她应该是默认了,可以做自己的情人,却无法忍受在情人中还被忽略,或者是处于次要的地位。 贾二虎笑了笑:“第一,你是你,陈凌燕是陈凌燕,我对你的态度,和她昨天晚上是不是去我房间,没有任何关系。 你要是纠结这个问题,我觉得你是小看了自己,或者说是对自己极度的不自信。 再说了,我就算在好色,也不至于一天晚上没有女人,第2天早上就迫不及待了吧?” 程彩妮白了贾二虎一眼,忍着没有哑然失笑。 “第二,”贾二虎接着说道:“我好像跟你说过,高总在总公司是没有股份的,他只是在置业公司有股份。 也就是说,他将来工作的重心,都是放在置业公司。 因为现在置业公司还没有对外开展业务,目前等于是公司内部的建筑公司,一旦我们在外面拿了地,他很有可能连办公都不在总公司,所以在你我之间,你完全可以忽略他的存在。 至于说到吕总,他是我的长辈,而且不屑于我们公司的任何职务,留下来纯属帮忙。 就目前的工作而言,我的精力,恐怕更多的是要应付领导、名人和明星们,不可能静下心来负责全面工作,把这项工作交给他,也只是暂时的。 活动完了之后,他会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剧本的创作上,会不会在公司待着还是个问题,你更没有理由,觉得她阻碍了你在公司的发展。” 程彩妮有点心不在焉的样子。 因为她不仅没有把吕志超当成绊脚石,甚至觉得他是良师益友,愿意与他成为忘年交。 只不过为了倾泻心中的不满,故意拿他出来做幌子而已,所以对贾二虎的解释漫不经心。 贾二虎当然也看出来了,只是假装不知道而已。 “至于第三,”贾二虎接着解释道:“你出国了几年,要么是忘记了国内的情况,要么是过去也没接触过国内职场,你没听说早年国内有这样一个笑话吗? 在南方的一个新兴城市里,从高楼掉下一块砖,一下子砸中了10个人,其中有9个是总经理,还有一个是副总经理。 现在大家在开玩笑的时候,就连一般门口的保安,彼此之间都会互相称呼为李总、王总、张总的。 就陈总而言,其实你这个陈总监,更能说明你真实的身份。 因为任何一个小部门,都有可能有一个老总。 但不是任何一个小部门,都有一个总监。” 听他这么一说,程彩妮的脸色一下子就缓和了许多,想想也确实是那么回事。 别的不说,昨天她还听到孙超和韩彪开玩笑时,互相称呼对方为孙总、韩总呢! 主要是因为看到昨天晚上,陈凌燕向肖婕发脾气,而且陈凌燕看上去一下子改变了许多,就连东方娜都察觉出陈凌燕的强势,程彩妮担心贾二虎已经在做调整。 毕竟来公司这几天,不管是贾二虎还是吕志超,几乎都指出她在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不足,而她绝不愿意单纯地只搞营销。 贾二虎最后问道:“好了,程总监,现在可以说说你找我,究竟有什么事吗?” 说完,贾二虎把脚从桌子底下伸过去,勾了勾程彩妮的小腿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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