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二虎的妖孽人生_第940章 不愧是老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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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开会的时候,肖婕和段红赶回来了,昨天晚上参会人员全部到齐。
  不知道是贾二虎那一吻的效果,还是因为对策划书更有信心,程彩妮把策划书重新复印了一遍,然后亲自发给参会的每一个人。
  整个人看上去,比昨天晚上显得更加阳光,也更加青春。
  程彩妮发完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等着贾二虎开场白之后,准备了一场比昨天晚上还精彩的演讲。按照昨天的排位,吕志超本来是坐在程彩妮的对面。
  程彩妮左边是高义徳,右边是罗姗,吕志超则是坐在贾二虎的左边。
  今天开会的时候,肖婕和段红晚来了一会,吕志超居然坐在了罗姗的位置上,也就是程彩妮的身边。
  罗姗则坐在了肖婕的位置上。
  肖婕进门时,贾二虎示意她坐到自己的身边来,也就是吕志超之前坐的位置,大家认为他是想听听肖婕关于医院注册的情况。
  程彩妮坐在后,吕志超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示意程彩妮看看,程彩妮转头一看,只见吕志超在文档上写了一行字:程总监,你不该在会议之前分发新的策划书。
  虽然贾总昨天说过,今天的会议等于是昨天晚上的继续,但作为一个企业主,过了大半天的时间,或许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说。
  你现在把策划书一分发,很有可能打乱了他的计划,等于是强迫他直接开会讨论你的计划书。
  好在他欣赏你,不会因此对你产生什么想法,如果是在其他的企业,你的这个小小的失误,很有可能引起企业主的强烈反感,从一开始,就限制了你在企业的发展。
  程彩妮看完之后恍然大悟,无论如何也应该是在贾二虎宣布开会,有其他的事说其他的事,没其他的事,宣布讨论她的策划书时,她再起身分发给大家才是对的。
  程彩妮看到大家都在看策划书,没有注意到自己,她很想向吕志超解释一下,吕志超点开了文档的第二页,只见上面写道:想必程总监的意思是尽量抓紧时间,但开会时间的长短,应该是掌握在主持人的手里。
  作为与会者,你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够了。
  越俎代庖的事情,没人喜欢。
  这正是程彩妮想解释的,没想到吕志超已经提前预判。
  程彩妮面颊微红,欲言又止。
  吕志超又点开了下一页,上面写道:你还想给大家留一个很好的印象,开会之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东西发到大家的手里,可以证明你凡事亲力亲为。
  哪怕是分发策划书这样的小事,也愿意自己干,而不想麻烦别人。
  即便如此,你也应该等贾总宣布完了之后再说。
  程彩妮点了点头,而且面带歉意,承认自己做错了。
  吕志超又点开了下一页,只见上面写道:
  另外,对于凡事亲力亲为这件事,作为普通的员工,这么做是可以的,因为你多做一点,等于给其他人多分担了一点。
  问题你是总监,什么事都亲力亲为的话,你手下的人将来干什么?
  就好比今天这个会议,这些东西从复印开始,你就应该交给丁总助。
  也许你觉得自己是新来的,不想麻烦他。
  问题是他会怎么想呢?
  他会不会觉得你不信任他,不放心他,认为他连这点小事也有可能做不好,所以你才亲自做?
  程彩妮一怔,悄悄地瞟了丁刚一眼,丁刚面无表情地低着头看着策划书,虽然察觉不出什么,但吕志超的话,让程彩妮觉得丁刚真的有点不高兴了。
  吕志超又点开了下一页:当然,如果你仅仅只想长期在营销总监的位置上待下去,完全可以不管任何人都感受,包括贾总的,只要把你的策划做好,将来营销工作有成绩就可以。
  因为专业人才,都是这样,智商高情商低,大家都能理解。
  但如果你想成为一个综合性的人才,成为企业的副总、老总,总揽全局的话,情商绝不能太低!
  作为一个综合管理者,情商高低的标志,往往体现在待人接物的细节上。
  程彩妮不得不佩服,吕志超说道简直就是职场的至理名言!
  她下意识地瞟了贾二虎一眼,贾二虎却和肖婕在翻着手机,两人明显是在用短信交流什么。
  吕志超又点开了下一页,程彩妮一看,上面居然写着:不要以为我跟你说的这些,都是贾总向我交代的。biqubao.com
  我做了一辈子的国企干部和私企高管,知道领导和企业主是怎么想的。
  换句话说,我跟你说的这些话,虽然贾总没向我做交代,但我相信这是他希望我对你说的。
  作为一个合格的职业经理人,只要有能力完成企业主交代的工作和任务就可以。
  但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就必须要知道企业主心里在想什么,并且能够把他不便说出口的想法,变为现实还能使他满意!
  程彩妮不得不承认,别的不说,至少自己比身边的吕志超,差了不止一大截。
  之前还有点瞧不起国内的企业主,更别说职业经理人了,尤其是像吕志超这样上了年纪,又没有高学历的职业经理人。
  通过这几页文档,程彩妮相信吕志超刚刚说的一切,他都能做到,因为自己心里在想什么,他全知道。
  好在他是顾问,是长辈,如果他要是自己的竞争对手,那简直太可怕了。
  程彩妮真诚地看着吕志超,想用眼神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没想到吕志超又点开了下一页,上面写道:公众场合下,不要情绪外露,不要喜怒哀乐溢于言表,不要让别人看出你在想什么,更不要让你察觉你的心理变化!
  微表情通常是降智的表现,既是降低了你自己的智商,也降低了对方的智商。
  就像现在,我给你看了这么多,你一定对我充满感激,表不表现出来,我都知道,那你为什么非要表现出来呢?
  程彩妮一怔,低头看着自己面前的策划书,觉得吕志超真的太厉害,如今他对如何控制情绪,可以说是说到点子上去了。
  自己只要按照他说的做,恐怕还真可以彻底克服脸红的毛病。
  吕志超的道理,说的比贾二虎更加深入浅出,非常接地气,一听就明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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