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姗起床发现贾二虎不在,拿起手机准备拨打电话时,看到微信有信息,点开才发现是贾二虎的留言。 既然贾二虎去了海城,再加上昨天晚上真的疲惫不堪,罗姗也懒得起床,再次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手机的铃声吵醒,还以为是贾二虎打过来的,摸到手机一看,居然是丁啸天。 “丁总,”罗姗闭上眼睛问道:“有事吗?” 丁啸天嘿嘿一笑:“还是叫叔叔吧!凭你和小刚现在打的关系,叫我丁总,反而会让人感到奇怪和别扭。” 罗姗说道:“那你可得准备好改口费。” 丁啸天笑道:“我知道,你不稀罕那点钱。” 罗姗说道:“稀不稀罕是我的事,给不给是你的态度。” “行,你现在在哪里?” “宾馆。” “和贾二虎在一起?” “不,他去海城了。” “哦,那我开车去接你,哪家宾馆?” 罗姗告诉他宾馆名字之后,立即起床洗漱,想了想,又洗了个澡,穿上衣服,喷上香水,正准备化妆的时候,突然听到门铃的声音响了起来。 罗姗眉头一皱:贾二虎去了海城,她也没告诉丁啸天的房号,这会是谁呀? 她走到门后的猫眼一看,居然是丁啸天。 既然知道哪家宾馆,问一下房号太简单了。 罗姗正准备开门,忽然眼珠一转,立即脱下刚刚穿上的衣服,回到卫生巾围了条浴巾,又把已经扎好的头发散开。 这时门铃再次响起,罗姗才走到门口,先是问了声“谁”,听到丁啸天的答复后,才把门打开。 “这么快,我还没化妆呢!” 说完,她转身朝里面走去。 丁啸天看着她袒露的后背和雪白的大腿,再加上氤氲在门口的香水味,身体立即起了变化。 “砰”地一声关门之后,直接冲过去搂着罗姗,凑到她耳边说道:“宝贝,想死我了!” “别!”罗姗回过头来对他说道:“叫过多少女人宝贝呀?还是叫我罗姗吧!” “好好好。” 说着,丁啸天把罗姗的身体拨过来,凑过去一顿狂吻。 罗姗也不挣扎,等到丁啸天开始低头吻她颈脖子的时候,她才仰着脖子,配合着他的亲吻,嘴里却说道:“是你让我叫你叔叔的。我说叔叔,昨天的事,只当你是酒后失态,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希望你自重一点,也是对我和丁刚的尊重!” 以丁啸天的社会阅历,以及和太多女人逢场作戏,哪里察觉不到罗姗这是欲擒故纵? 问题是他抵御不了罗姗身上的香水味,同时与其他女人逆来顺受完全不同,罗姗这种并没让丁啸天感到不安的吊胃口,正是丁啸天最为受用的。 如果罗姗奋力反抗,甚至威胁他玷污自己,自己要报案的话,即便是为了丁刚,丁啸天也不会再进一步。 可罗姗的行为,就像是把一块美味的骨头,放在一条饿极的狼狗面前,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骨头不是你的”,狼狗怎么能够控制得住自己? 丁啸天突然抱起罗姗,一边朝床边走去,一边坏笑地说道:“我现在的做法,就是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好的尊重! 至于小刚,我像爱自己的女人一样爱他的女人,难道不是确保我们家庭长久的和睦吗? 至于你,多一个男人疼爱,不是更好吗?” 罗姗翻了个白眼,还没开口,便被他扑倒在床上...... 完事之后,丁啸天以为和其他女人一样,罗姗一定会开始矫情,撒娇,甚至开始开口跟自己谈条件了。 没想到罗姗只是一声不吭地把他推开,走进卫生间冲洗了一下,出来后穿上衣服,面无表情地走到门口打开门,对丁啸天说道:“叔叔,没别的事的话,你可以走了。” 丁啸天笑了笑,走到门口直接牵起她的手:“罗姗,你都改口了,怎么着我也得给你准备改口费,不然,你又会说我哄小孩子。” 说完,他把门带上。 罗姗估计他可能会在吃饭的时候,给自己一张卡。 也有可能现在就带自己去珠宝店,给自己买一颗钻戒。 丁啸天带她上车后,却在一栋二十一层楼高的,看上去刚刚装修好不久的一座酒店门前停下。 罗姗一看,这酒店上面是客房,下面有餐饮部,1楼的大厅十分豪华,但却没开业,甚至连酒店的名字都没取。 “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罗姗不解地问道。 丁啸天问道:“对了,我一直都不知道,我的亲家,也就是你父母都是干什么工作的?” 罗姗说道:“我爸爸在县文旅局工作,一般的干部,我妈在一个小区的物业公司工作,搞管理。” 丁啸天说道:“丁敏的未来的公公,是海城的一把,婆婆也是一个局长,你的父母也不能太差。” 这时一辆轿车在他们身边停下,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拿着一个文件袋双手递给丁啸天:“董事长,土地证和房产证已经办好。” 丁啸天点了点头,接过文件袋,等那人离开后,立即把文件袋递给罗姗:“这就是你的改口费。记住,让你父母给酒店取个好名字,自己经营,别想着租给别人。 那样的话,我们成为一家人后,你父母也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感到自卑,也不会被人瞧不起,说风凉话。” 罗姗打开文件袋一看,这栋楼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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