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走在最前面的几个女的,明显非常忌惮陈凌燕,下意识都停住了脚步。 几个男的却依然朝这边走的,走在最前面的那个还歪着头,瞟了一眼陈凌燕之后,转而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目光,审视着贾二虎。 “行呀,痿痿,几年不见,是不是肾宝吃多了?你这马子不仅正点,而且还挺野的?” 对方开口称“痿痿”,是阳痿的痿,贾二虎听成了是伟大的伟。 再听他说几年不见,顿时明白了,他们这些人应该都是自己弟弟赵嘉伟的同学。 本来心里还有点愧疚,觉得没搞清楚,弟弟的另一个同学就挨了一脚。 可再听他说肾宝吃多了,再结合前面那句“痿痿”叫的那么猥琐,贾二虎顿时明白,这些人恐怕从小就瞧不起弟弟赵嘉伟。 小孩子哪有什么阳痿不阳痿的? 他们起这样的外号,分明是暗示赵嘉伟不是赵猛亲生的,一个没有亲生父亲的孩子,却把别人叫做父亲,在小朋友的眼里,当然也就硬气不起来。 当然,这个痿和伟大的伟是谐音。 都说一个人的外号,比一个人的名字,更能准确的说明这个人的性格,看来完全不假。 赵嘉伟是否阳痿不知道,但做人确实挺怂的。 通过这个外号,贾二虎就知道弟弟从小没少受欺负。 他扫了大家一眼,才发现那些人把自己当成了弟弟,刚刚一脸惊奇和意外,恐怕只是觉得都没约自己的弟弟,把自己的弟弟却来了? 就在这时,后面来了一个女人,应该是这群女人中长得最漂亮的一个,看上去就知道她应该是过去的校花。 看到那个男人还在边上蹦蹦跳跳,她走过去问了一句:“你怎么了?” 那个男的痛的说不出话来,只能拼命摇头。 那个女人转而抬头扫了一眼同学们,最后才把目光停留在贾二虎的脸上,瞬间愣住了。 她的表情在陈凌燕看来,简直不要太夸张了,一个女人,怎么可能用这种眼神,盯着一个陌生的男人? 陈凌燕瞬间反应过来:贾二虎不是有个双胞胎的弟弟吗,这些人该不是他弟弟的同学或者朋友吧? 想到这里,陈凌燕脸蛋一红,不好意思地瞟了贾二虎一眼,却发现贾二虎一脸铁青,还以为他没反应过来。 陈凌燕一吐舌头,凑到贾二虎的耳边说道:“搞不好是你弟弟的同学。” 贾二虎没说什么,牵起陈凌燕的手,直接朝酒店走去。 “几个意思呀,挺牛的?”那个称呼贾二虎为“痿痿”的人,慢慢转过身来,看着贾二虎的背影说道:“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就想走?” 贾二虎停下了脚步,这句话戳痛了他心里最软的那一部分。 他一直瞧不起自己弟弟,不仅天生一副怂样,而且还自私,又善于钻营和溜须拍马。 看到同学这么对他,贾二虎才理解弟弟从小是受了多大的苦,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来自同学们的欺负,比挨父母一顿打还要难受。 父母的毒打,只是痛在一时。 同学们的欺负,很有可能扭曲一个人的性格。 本来陈凌燕不认识这些人,作为同学的女朋友或者是妻子,动手打了人,大概率也就一笑而过。 挨打的人还没说话,旁边的同学却一本正经的要求道歉,足以说明这些人多么排斥自己的弟弟。 贾二虎压制着怒火,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四毛,”后来过来的那个漂亮女人喊了一句:“算了。” 原来这个人叫四毛,怪不得他这么嚣张,从名字上就可以听出来,他上面至少有三个哥哥。 小时候大家都是倚仗自己哥哥的势,谁的哥哥多,谁在学校就可以横着走路。 正因为如此,四毛从小就不好读书,喜欢打架,也是班上唯一的混混。 “那怎么行?”四毛冷声道:“别人也就算了,昔日的痿痿都这么嚣张,让不让人活了? 陆晓,你说呢?” 那个被踢中要害的正是陆晓,中学时是班上的体育委员。 这些人曾经都是3478场的干部子弟,一直有优越感,所以结成了一个有10多个人组成的小团体,从来不和工人子弟的同学来往。 本来赵老爷子在厂里是一把手,赵猛又是科长,赵嘉伟应该是这群人当中的宠儿。 就因为大家都知道,他不是赵猛亲生的,后来还听说,他的父亲是个死刑犯,更加瞧不起他了。 而后来来的那个女人名叫程彩妮,中学时是班长,也是校花。 他父亲当年是副厂长,是赵老爷子一手提拔起来的,所以在学生时代,她觉得自己和张嘉伟挺般配的。 其实张嘉伟也很喜欢她,但却不敢表达,上了高中之后,陆晓开始追求程彩妮,两人慢慢地就好上了。 之后由于厂子改制,许多人都离开了长岭,这些人绝大多数都回到了老家,有的去了四九城,有的去了魔都,也有的去了省城,可以说天各一方。 陆晓和程彩妮之间,也就不了了之了。 陆晓后来考上了体育学院,现在在省城的一个中学任教师。 程彩妮考上了外语学院,后来又出国,目前在西国读研究生。 这一次是她回国,主动联系的陆晓,想让他把同学们召集起来,回到厂里来看看。 陆晓立即联系了四毛,因为4毛不仅是当时班上唯一一个混混,而且人缘好,会来事,现在还在长岭工作,是公交公司的司机。 接到陆晓的电话之后,他便开始联系班上其他的男同学,当然都是干部子弟。 而其他的女同学,基本上都是陆晓约过来的。 他在女同学中间人缘更好,同时也想借这次机会表现一下,让程彩妮看看,有多少女同学喜欢自己,希望能够最终把陈彩妮追到手。 有些同学前两天到的,陆晓是请了假,跑到魔都接机接到程彩妮,昨天晚上到的。 本来都流行AA制,四毛今天非要请客尽地主之谊,所以他觉得自己是主人,非要替陆晓出头。 更重要的是,他向来瞧不起赵嘉伟,从小就没少欺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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