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输给她我心服口服 白准一把将她搂入怀中,劫后余生般松了口气,“只要你不反悔,我什么都听你的。” 许摘星脑子里闪过宫墨寒的脸,闭上眼睛,却没如愿消失。 她本想回应白准的手又绝望的落下,恹恹的垂在身体两侧。 后半夜,许摘星睡得还算安稳,白准似乎是怕进度太快惹她烦扰,规规矩矩的睡在另一个枕头上,连她的手都没再碰一下。 另一边。 白玦陪着凌可心在江边坐了一个小时了,她还在哭。 京城六月温差大,江风一吹,冷得他直打哆嗦,赶忙抱住自己一个劲的搓两边胳膊,一边搓一边吐槽,“说女人都是水做的还真没错,都哭一个点了,还没哭干呢。” 凌可心一个眼刀甩过去,漂亮的大眼睛瞪得极大。 白玦立刻认怂,“得得得,您继续,我今天就舍命陪君子了,看你能哭多久,你别停啊,千万别停,我今天就在这儿睡了。” 说着往身后一靠,腿一伸,就开始摆烂。 “你让我哭我就哭啊,我偏不。”凌可心下意识的跟他对着干,一脸怨念的抹掉眼泪,吸了吸鼻子。 “诶,这就对了,本来嘛,你又不是第一天才知道他喜欢别人,当时你没哭,现在有什么可哭的。”白玦目的达到,眉眼微弯,淡勾了下唇。 凌可心噘着嘴,没好气的怼他,“你没有心,不会懂的。” 白玦顺势躺到地上,十指交叉伸到脑袋下面垫着,望着天上的星星,语气漫不经心的,“没你懂,这么多年人家连个电话都没打过,还死心塌地的为人家守身如玉。 王宝钏见了你,都得磕个头喊声祖师奶奶。” “王宝钏是谁?”凌可心突然分心。 白玦眼睛一亮,笑眯眯的转过去看着她,“那是个古代妇女,她爹家财万贯,但是她偏偏要嫁给一个穷小子。 结果这穷小子去打仗的时候,娶了比她更有钱的公主,升官发财美滋滋的在异国他乡过了十八年。 而王宝钏呢,和娘家决裂,一个人住在冬冷夏热的窑洞里,孤苦无依,每天只能挖野菜吃,最后丈夫回来不到一个月,她就死了。” 凌可心听出来他在讽刺自己,替王宝钏争辩,“古代人本来就是嫁夫从夫,而且那时候有没有电话,她丈夫就是想打给她也没办法啊。” “古代没有现在还没有吗?”白玦定定的望着她,一针见血的戳破真相。 一切都是她为白准想的借口罢了,现代社会如此发达,白家也不缺钱,如果真的记挂,一定会想办法联系上。 凌可心被这句话噎得半天接不上话,目光呆滞的望着面前的水泥地,好一会儿,才又若有所思的开口,道,“其实也不对,我不是王宝钏,准哥哥也不是穷丈夫。” 白玦没听明白她的意思,耸耸肩,“那倒是,当时那个年纪,他就是答应娶你,法律也不会允许。” “我不是指这个!”凌可心无可奈何的撇撇嘴,道,“我是说,准哥哥不是负心汉,不会玩弄感情背信弃义,我也不是傻子,明知没有希望还自欺欺人白白浪费韶华。” “那你还哭得那么委屈?”白玦一脸不理解。 凌可心叹了口气,说,“我哭,是因为不得不承认,准哥哥喜欢的人比我优秀,原本我觉得我可以凭自己的出色获得自己耳朵爱情,但是现在不行了。 摘星姐比我好太多,如果我是个男人,我也会为她倾倒,输给她,我心服口服,我自己心里认输了。” “我感到很羞愧,又很无奈,因为我一点儿也不打算和摘星姐竞争,好像我对准哥哥的喜欢,甚至比不上和摘星姐的友谊,我意识到自己的爱一点也不坚定。” “可我一直口口声声说非他不嫁,我觉得自己很虚伪……” 白玦打断她,“虚伪这个词不是这样用的?” “不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我懂,你别想忽悠我。”凌可心对他还是有敌意,总觉得他会趁机捉弄自己。 “准确来说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意思是——OK,fine,你高兴就好。”白玦本来还想解释一下,但说着说着自己也迷糊了,就由她去了。 凌可心看他不接茬,自己没了斗志,一下就蔫了,像是泄了气的皮球。 白玦看着心里不舒服,像是被蛰了似的,隐隐作痛。 “其实不是只有最好的人才配被爱的,”他忽然抬高声音,对着夜空道,“在真正爱你的人面前,你的一切都是完美的。 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一定会欣赏你的长处,包容你的短处的,你不用太完美,他也一样,因为大家都是普通人,要得到一份普通的爱情,学会接纳自己,就成功了一大半了。” 凌可心不由自主被他吸引了注意,这一刻,他似乎变得比平时温和了许多,那张玩世不恭的脸,也变得顺眼了。 白玦忽然转过来,彼此的视线猝不及防的相撞,仿佛点燃了一团火,瞬间将两人浑身烧的滚烫,连忙都移开目光去。 “咳,”白玦局促的清了清嗓子,不安的用手往脸上扇风,“奇怪,怎么突然这么热。” 凌可心的脸也是烫得发疼,悄悄躲在一边,故作轻松,“是啊,好奇怪哦。” 然后,就是一阵尴尬的沉默。 又坐了一会儿,白玦表示该回家了,凌可心就跟着走了。 他们到家的时候,白准的车不在,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对他夜不归宿的事心领神会,但谁都没有特地提出来,就各自回房了。 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在众人都入眠的时刻,冯宝珠独自驱车来到城南,将车停在一间711门口熄了火。 她不急着下车,只是靠在座椅上,一只手扶着脑袋,饶有兴致的观望远处的报刊亭。 那是一间不到十平米的铁皮屋,摆着各式各样的杂志报纸,一直延伸到外面的几张便携桌椅上,白炽灯歪歪扭扭的挂在卷帘门上,灯下面,就是她要找的男人。 宋砚还是那副干练能打的样子,肌肉十足,就算只是做一些简单的搬运拜访的工作,浑身都散发着浓烈的荷尔蒙。 冯宝珠打开车锁,准备下车,一只脚跨出去,却发现报刊亭被一群小混混围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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