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娃这天,渣爹跟着白月光跑了_第664章 不当编剧可惜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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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六十四章不当编剧可惜了
  他鬼使神差的走过去,透过镂空木窗户,将里面的场景一览无余。
  何洪辉坐在主位,一身笔挺西装意气风发,胸前佩戴的“新郎”的标签格外显眼。
  他身边攀着两个亲戚,正在敬酒。
  “洪辉啊,今天之后,你就是大人了,以后撑起这个家,你表弟表妹,可都要你多提携啊!”
  “那肯定的啊,天底下有几个能在这么短时间内破产又重新振作的,我们洪辉本事着呢,咱们都是从小看着他长大的,他出息了,还能忘了我们不成?”
  “来来,这杯舅舅敬你!~”
  “堂弟,恭喜!”
  何洪辉面颊泛红,已经微醺,仍然来者不拒。
  桑祈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一切,没有任何反应,直到背对着他穿着大红色旗袍的女人站起来。
  “我替他喝!”女人心疼丈夫,护犊子的过去抢过酒杯,一饮而尽。
  “哟哟哟,新娘子心疼了,哈哈哈,洪辉啊,你找了个好老婆!”何洪辉舅舅开着新人的玩笑。
  桌上众人纷纷起哄响应,“亲一个,亲一个——”
  门外,桑祈看清新娘的脸,插在口袋里的双手倏地攥紧,耐心在一声高一声的呼喊中逐渐告罄,抬手扒上了厚重的红木门。
  “桑爸,”许小宝及时抓住他,“三思而后行,这里人多眼杂,为了一个垃圾,毁了自己的名声,不值得。”
  桑祈低头看看他,又看看屋里春风得意的两人,最终还是觉得先忍下这口气。
  两人转身离去,刚到远中,身后的包厢门突然打开。
  何洪辉尿急出来出来方便,看到桑祈吓得瞬间酒醒,连忙冲上前将他拉到角落,“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话应该我问你吧?”桑祈冷笑,“你的新娘挺眼熟的吗,你能解释一下,我的粉丝,怎么会跟你结婚了吗?”
  何洪辉一脸窘迫,面色更深了,一时接不上话。
  “先找人假扮粉丝跟我合照,再假装找到了证据救我出来,你这么深的心机,不当编剧真是可惜了,要是我没猜错,报警举报的人,也是你吧?”桑祈彻底拆穿他的谎言。
  “你听我说,这就是走个过场,我就是想给老人一个交代,至于小杨,我也是后来才认识的,她陷害你是被逼的,她的身世很可怜,所以我——”
  何洪辉还想狡辩,但桑祈已经懒得再听下去,直接照他两腿之间来了一脚。
  “嗷——”何洪辉一张脸涨成猪肝色,疼得跪倒在地。
  “我一共给你转了三千万,全给我转回来,三天之内看不到钱,你就等着上法庭跟法官忏悔吧!”桑祈丢下狠话,头也不回的领着许小宝离开。
  一直到何洪辉的惨叫声听不见了,桑祈才冷静下来,放慢了速度。
  想想,干脆停了下来,若有兴致的打量许小宝,“儿子,其实你是故意引我到这儿来的吧,根本就没有什么代言,对不对?”
  “谁说的,我只是顺便。”许小宝傲娇的把脸别到一边,“我只是心疼钱罢了,以后你退休了,那都是我和甜甜的,怎么能让人说拿走就拿走。”
  桑祈憋着笑,臭小子,嘴还挺硬。
  连宫墨寒这么个有钱老爸都看不上,就他那点小金库,小崽子还能在乎?
  趁着许小宝不注意,桑祈一把抱住他,在他脸上额头上狠狠亲了好几口,“muamua好大儿,都是你的,回去桑爸就立遗嘱!”
  洁癖的许小宝差点没跳起来,“走开!!!”
  许摘星知道许甜甜回来了,归心似箭,碍于公务太多,还是挺到了十点才走。
  办公区里还有几个员工在加班,她吩咐其中一个人定好宵夜走公账,一抬头,发现何洪辉的办公室里有亮光,却又不是开着大灯。biqubao.com
  不是帮她省这点小钱吧?
  许摘星怀着古怪的心情走过去,想劝他不必如此节俭,推开门,看到的却是王爱芹。
  “爱芹?怎么是你?”许摘星疑惑不解。
  “摘星,你还没走啊——”王爱芹站起来,心虚的合上了面前的文件。
  “你在干嘛?你不是应该早就下班了吗?”许摘星拿起文件翻了翻,气场十足的摔下去,“你到公司几年了,这种事为什么还要你来做?谁安排的?”
  她以为王爱芹受了同事欺负。
  “不是,是我自己要做的。”
  “没事,你不要有顾虑,告诉我,是谁?”
  眼看蒙不过去,王爱芹才交代了实情,“是子轩的,他要去约会,就让我帮他搞定——”
  “所以你就答应了?”许摘星比刚才还气了,“你帮得了这一次,以后呢,你打算下半辈子都拖着他这个累赘过日子吗?”
  “他是个成年人了,如果连这么简单的工作都完不成,还有什么资格谈恋爱,有什么资格娶妻生子,你这不是在帮他,你是在害他,更是在害你自己。”
  她从未都王爱芹说过一句重话,这是第一次,当然,她也希望是最后一次。
  “对不起摘星……”王爱芹把头埋在胸前,无话可说。
  两滴泪落下来,搭在她胸口衣襟上。
  许摘星立刻又心软了,她叹了口气,把王爱芹从工位上拉出来,“走!”
  “去哪儿啊?”王爱芹不明所以。
  “去逛街去买醉,反正我不想看见你继续糟践自己!”
  许摘星拉着她去了附近一家音乐餐厅。
  才刚上来,白玦不知道从哪儿突然冒出来,“啧啧啧,两个没良心的,出来喝酒既然不叫哥们儿!”
  “一边儿去,烦着呢!”许摘星摆摆手打发他。
  “烦啥呀,跟哥说说。”白玦厚脸皮的在她旁边坐下。
  “猪鼻子插葱,你装什么大象,你比我还小一岁呢,你是谁哥啊?”许摘星烦他这副装蒜的口气。
  “就那意思,男人天生就是给女人依靠的,叫声哥又不会少块肉,你看你,那么较真。”白玦自讨没趣,咂了咂嘴。
  趁着酒劲,王爱芹就把心里的苦水都倒了一遍,“……我只恨自己不是个男孩,如果我是,就不会有那么多委屈要受了。”
  “得得得,别哭了,多大点事,哥有办法!”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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