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章投奔的小萝卜头 许摘星决定用实力让他们信服。 将面条端出去,宫墨寒也来了。 许小宝小声问道:“爹地,你昨天真吃妈咪下的面了?” “嗯,吃了。” 许小宝看着许摘星又端了两婉出来,小声凑近宫墨寒旁边,“她强迫你了?” 宫墨寒反问,“你觉得有人能强迫我?” 不是强迫的怎么还会吃?难不成妈咪的厨艺真的进步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许小宝还是拿起了筷子。 正好许摘星拿着最后一碗面出来,她道:“大家不用客气,都动筷子吧!” 许小宝尝了一口,当下表情就变了,小小的眉头紧紧皱在一起,脸蛋有些白,“妈咪,你,你你这是放了多少盐啊……” “没多少啊,怎么了?” 宫墨寒也尝了一口,就一口,他赶忙端起了旁边的水杯,一连喝了好几口。 许甜甜看这情况筷子也不敢动了,她弱弱道:“要不,还是老弟你去做吧?” 许摘星不信邪,“怎么可能呢,昨天我做的就好好的。” 说着她自己吃了一口,入口的一瞬间就把自己齁住了。 怎么会这么咸! 许小宝道:“我去做吧。” 许摘星感觉自己整个人都不好了,“为什么?我明明没有放多少盐啊。” 宫墨寒默默放下筷子,“以后,你还是别做饭了吧。” 许摘星鼓起小脸,“不可能!区区厨房,我就不信征服不了它!” 再说,她的失败率已经不是百分百了,昨天她成功了! 于是接下来几天,许摘星不服气的天天下面,可味道都差强人意,偶尔有一次勉强能入口的,也吃的很费劲。 终于,许摘星也觉得有些累了,一周后成功放弃了这件事,几人也跟着松了口气。 这天许摘星来给白裴瑜针灸,她高兴的说道:“摘星,我终于找到我喜欢做的事情了!” 许摘星问道:“你想做什么?” “我想种花种菜!” 许摘星有些意外,“种花种菜?” 白裴瑜高兴道:“是啊,现在我和我老公住在一起,但我两平时工作都比较忙,经常叫外卖,我老公胃也不是很好,这几天我仔细想了想的,之前我们的生活确实过得太糙了,和我想过的不一样,我想认真过生活!” 许摘星看得出来她说这话的时候心情很好,也很为她高兴,“既然想好了,那就去做。” 白裴瑜点头,“好,等我回去,我就暂停手里的工作,做一些轻松的事,然后搬个家,我们现在住的地方是离公司比较近的公寓,我打算换个别墅住,在院子里种上爱吃的菜,以后想吃什么直接菜园子里摘就可以了,再种上一些漂亮的蔷薇花,等花季一到,别墅整面墙都是花!” 光是这么一想白裴瑜就觉得非常高兴。 许摘星忍不住问道:“那你的厨艺呢?” “其实我的厨艺还不错的。”白裴瑜道:“我小时候嘴馋,在厨房闹着做菜的叔叔加餐,就在旁边看,后来自己就能做一些简单的了。” 许摘星大为震惊,“在旁边看着就会了?” “是啊,也不算难,到时候我们也不用请阿姨,我就天天在家做饭,想想也不错呢。” 许摘星想,人和人之间真是有区别的,对自己来说每次做饭都是挑战,但对人家来说,不过是看看就会的简单事情。 给她扎上最后一根针,她道:“如果这是你非常喜欢的事,那确实很好。” 白裴瑜盛情邀请,“到时候你来京城欢迎来我家做客啊。” “好,如果到京城就一定来,到时候你能教教我怎么做饭吗?我每次都做不好。” 以前还问过许小宝,但对方一看菜谱就会,完全不理解她为什么做不好。 白裴瑜一口应下,“没问题的,其实我还挺喜欢做菜的,还喜欢把菜摆得很好看。” 白裴瑜跟许摘星说了好多自己的计划,越说越激动,最后直接道:“回去我第一件事就做这个,正好我有一栋别墅空着,院子很大,到时候一边种菜,一边种花,再养一只猫养一只狗,想想简直都不错。” 一直到针灸结束,白裴瑜已经说了好多自己想种的。 最后问道:“摘星,我什么时候能结束治疗?” “快了,再有一个星期应该就差不多了。” 许摘星针灸完回家,发现家里居然多了一个小成员。 看着跟许甜甜一起玩的姜海智,她问道:“海智什么时候来的?” 姜海智乖巧的喊人,“摘星姐姐。” 许甜甜立刻道:“海智姨刚刚才过来!就比妈咪你先到家几分钟!” 还是许小宝组织了一下语音,解释道:“海智跟她妈妈吵架了,打半个小时前打电话问我们可不可以来我们这儿住一段时间。” 许摘星有些惊讶,“吵得这么严重吗?” 姜海智点头,“很严重,我妈她眼里只有弟弟,只要弟弟一哭,什么都是我的错,明明今天我好好在做作业,弟弟哭了,我妈非说是我惹的,可我动都没动他一下,我妈还打我!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许小宝道:“那你应该跟你妈妈好好说一说,要沟通。” “我早就沟通了,压根没用。” 姜海智小时候就知道母亲嫌弃她是一个女儿,但她还是努力听她的话,好好学习,成为她满意的女儿。 可从母亲怀孕后,她一心认为是个儿子,满心满眼都在为他的出生做准备,等孩子的出生后,自己的完全没有任何家庭地位,母亲的眼里也没有自己。 不,还是有的,只有弟弟又不舒服了,又哭了,或者要背锅的时候才有自己。 以前她忍着让着,但这么长时间了,她发现母亲早就不在乎自己了,她只在乎儿子,既然这样,她也不想在那个家待下去了! 许甜甜安慰的拍了拍她肩,“你就放心在我们这里住吧,我爹地妈咪还有弟弟,他们都有钱,你想住多久住多久!” 姜海智很羡慕许甜甜,“好,等我长大赚钱了,我就买房子,然后请你们来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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