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渣男出现 没想到有了孩子,可更没想得的是,自己竟然在国外照顾孩子这么多年,而她却还在做梦。 一个六岁的小女孩从房间外走进来,她一双大眼睛担忧的看着男人,“爸爸……” 周嘉阳迅速收拾起情绪,“爸爸在呢,饿了吗?爸爸给你做饭好吗?” “我不饿。”女孩走进来,“刚刚是妈妈打的电话吗?我想跟妈妈说说话。” 这么多年了,她知道自己有妈妈,只是一直没见过,她很想看看妈妈长什么样。 “妈妈,有事要忙,咱们长大以后再去找她好吗?” 小女孩眼睛红了起来,“阿水知道,妈妈不是在忙,她是不想要阿水。” 周嘉阳一把将周水抱在怀里,“不是的,阿水不要胡思乱想,你永远是爸爸最爱的孩子!” 周水还是哭了,眼泪将周嘉阳的衣服打湿了。 周嘉阳一个大男人,眼睛还是红了。 早些年他因为长得帅,身边女人其实也挺多的,分手也没当成什么大事,哪怕他喜欢许如默,也不觉得以后没有别的女人,所以没放在心上。 可现在看着哭得这么伤心的女儿,他突然意识到,现在和以前已经完全不同了,他不在乎以后身边有没有女人,他只想让女儿好好的。 而不是在异国他乡一个亲人都没有。 或许,是时候将孩子带回去了。 他轻声问道:“小水,你要跟爸爸回国吗?” 周水的哭声停了下来,“爸爸说的回国,是回华夏吗?” “是啊,爷爷奶奶都在那边,他们非常想你,见到你一定会非常喜欢你!” 周水眼睛终于多了一丝光亮,“真的吗?” “真的,爸爸现在就买票,好吗?” 周水彻底不哭了,“好啊好啊!阿水想回去!” 从她出生以来一直听爸爸说国内怎么怎么好,都有谁谁谁,可是她一次都没去过,现在终于要回去了,她怎么能不高兴! 周嘉阳看到她这个样子也舒了口气,看来自己的选择是对的,或许更早的时候他就应该带孩子回去。 周水抱了抱周嘉阳,“我也不是一定要妈妈的,我有爸爸就好了。” 周水年纪不大,但也能从周嘉阳的表情分辨出来一些事情,如果是妈妈叫他们回去,爸爸肯定不会是这个表情,所以,她不要妈咪也没关系。 “我的小水真乖。” …… 许如默还不知道周嘉阳准备带着孩子回来,她从公司回去后一直在想办法破了现在的局,可无论想什么办法,都没有用。 最后她只能求助的给李淑云打电话。 李淑云最近在国外过得非常不错,还认识了个年轻小帅哥,正在跟小帅哥约会呢,接到许如默的电话她笑着道:“如默,你怎么这个点给我打电话,国内现在已经是大晚上了吧?” 一听到李淑云的声音许如默立刻快速到:“妈,墨寒知道孩子的事情了,也知道绑架是我自己做的,我现在该怎么办啊?” “什么?”李淑云的表情也终于严肃了不少,“他是怎么知道的?那两个绑匪不是被抓了吗?还是周嘉阳那家伙说的?” “不知道,我给周嘉阳打电话,他没接,至于那两个绑匪,我打电话去警局问了,他们被提前放出来了,肯定是墨寒做的,妈,他什么都知道了,会不会,会不会再也不跟我在一起了?” 一想到这个可能许如默就难以接受,整个人快要抓狂,她奋斗这么多年的事情,怎么能就此毁掉! “实在不行,你就来妈这儿吧。”李淑云看向对面笑着看自己打电话的小帅哥,嘴角又不自觉露出了笑容,“这边什么都有,不比海城差,虽然没了宫墨寒这个女婿很可惜,但现在咱们也没办法不是?” “不,我不愿意啊,你是知道我有多爱他的,就这么走,把他让给许摘星吗?我不甘心啊!” 李淑云正想说话,对面的小帅哥凑过来,两人亲了一下。 许如默听到这个声音沉默了。 好一会儿李淑云开口,“如果你实在放不下,那就再努力一下嘛。” “可是,怎么努力啊,他都知道真相了,现在怕是连见都不愿意见我了……” 李淑云道:“这怎么会呢,你这个傻丫头,你忘记你们是怎么开始的了?只要你一天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就不会真正的不理你。” 许如默一愣,“你的意思是?” “能有什么意思,好好当你的救命恩人,找机会就是了,现在你们是分手的状况,他也没立场说你什么,现在别自己乱了阵脚。” 许如默一听,好像有些道理,但这话说的也不明显,“那我到底要怎么做嘛?” “你现在就什么都别做,宫墨寒刚知道真相,现在心里肯定很多想法,你凑上去就是给他找不痛快,等他冷静几天,时间差不多了,你再去他跟前出头就行。” “好吧……” 许如默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听李淑云的,当天晚上就给高特助打电话,说身体不舒服,要请假几天。 许如默连着几天没去公司,宫墨寒自然知道,不过以为她是因为事迹败露,不好意思出现在自己面前。 许摘星前几天一直没处理公司的事情,这几天忙得不可开交。 这天下午处理完事情,已经是晚上六点半。 她伸了个懒腰,大概是这几天太累了,她感觉脖子有点酸,想了想,给王爱芹发消息,问她下班没有,没下班一起去按摩,自己请客! 没错,王爱芹入职几天了,不过势头很猛,基本每天都加班,比许摘星还要忙。 果然,她还在加班。 回了信息,“好啊,走。” 许摘星快速收拾好东西,两人在公司外面的面包店集合。 虽然已经过了下班的时间,但公司段时间属于飞速上升期,所以加班的人很多,现在才下班的依然很多。 看到许摘星大家纷纷打招呼,许摘星笑着点头回应。 走出大门,她竟然看到了王爱芹,她不是说不想让公司的人误会她是靠关系进来的连累经理,所以在面包店那边上自己的车吗? 她正想上去叫她,走出来才发现,王爱芹面前还有一个男人,此时正拦着她不让她走。 认出那个男人许摘星一愣,“赵翔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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