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这道声音的穆敬生惊讶得骤然转身,就看见了秦铮。 黑色的小轿车停在门口,秦铮规规矩矩地站在车身旁边,见穆敬生的视线投来,他拉开了后排的车门,瞧着穆敬生,脸上是从容和沉稳。 穆敬生忍不住揉了揉双眼,他没看错的话这是秦铮? 秦铮怎么来了? 还有他刚刚说的什么? 接他们回家? 穆敬生心里一连串的问号,也顾不得老太太,转身大步走向秦铮。 他拉着秦铮背过身去,小声询问:“你怎么来了?” “我媳妇儿让我来的。” “什么?” “我媳妇儿说了,老太太得了癌症,说点不好听的,她离世之前就想跟你多待一待,我们当晚辈的不能剥夺了她这个权利。我媳妇儿知道你会为难,她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所以让我来接你们。”秦铮道。 穆敬生面上不显,心里面要多惊讶有多惊讶。 叶芸竟然主动让他来接老太太? 他是真的没有想到。 穆敬生只觉得心中的愧疚更加浓重,望着秦铮,说不出感激话,静默了好几秒,只能沉默着拍了拍秦铮的肩膀。 “秦铮,谢谢你们。” “您别这么说。”秦铮面色沉静,瞧着穆敬生泛着激动的一张脸,淡声道:“爸,我媳妇儿从来不是胡搅蛮缠的人,她一向心底善良,要不是别人欺负她欺负得太厉害,她不会去反击的。” 穆敬生点了点头。 这个道理他自然知晓,他和叶霞的女儿又怎么会不懂事呢? 可叶芸太懂事了,懂事得让他感觉有点心疼。 穆敬生转身望了一眼身后的老太太,刚好对上老太太一双紧紧盯着他的眼睛,令他情不自禁地叹了口气。 明明都是一家人,为什么大家的性格这么不一样呢? 狡猾的父亲,高傲的母亲,为什么能生出来他这么一个蠢笨的儿子? 怪他是在外祖手底下长大的,可是,和蔼仁厚的外祖,又怎么会教养出母亲这般高傲的女儿呢? 这些事情穆敬生统统想不明白。 最后他也在秦铮的帮助下,扶着老太太上了车,由秦铮开往自己居住的小别墅。 可老太太似乎并不领情。 对于秦铮这个外孙女婿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上车之后就开始挑刺,一会儿说车里味道大,一会儿又说秦铮的车子开得颠簸,让她身体难受,还担心秦铮技术不好会不会带着她出车祸。 秦铮对此一笑而过。 穆敬生觉得掉了女婿的面子,主动跟老太太解释:“人家秦铮之前是在部队里开运输车的,拉了那么多货物都没问题,拉你就能出事了?” 结果老太太一听,立即像是抓住了秦铮的小辫子。 白眼一翻,格外瞧不起秦铮似的,一副惊讶的模样道:“部队里开运输车的啊,哦……原来就是个破开车的,啧!” 得,这话说的更难听了。 穆敬生对母亲这张破嘴是真的生气,却又无可奈何。 他知道母亲是故意给秦铮难看,坐在副驾驶上的他,只能拍了拍秦铮的肩膀,希望他不要生老太太的气。 秦铮只是淡然一笑,“您放心。” 跟一个老太太置气的话,那他得多没有材料啊。 穆敬生见他真的没有生气的出迹象,这才松了一口气,看着秦铮的眼神中也多了一抹赞赏。 他这女婿沉得住气,是个不错的。 “这车子是你们借来的吧?” 后面又传出了动静。 穆敬生是松了一口气,但扑空了的老太太却心有不甘。 穆老太认为,像秦铮这种山里爬出来的人,穷得应该只剩下了面子,怎么可能对她的嘲讽无动于衷? 她大肆肆地往座椅上一靠,下巴微抬,语气高高在上:“你们倒也有点本事,竟然能借来小轿车,不过这车子廉价,连我们家车子的一个车轱辘都比不上,想必人家也是瞧不上你,才把这么一辆廉价的轿车借给你。” “娘,您少说点吧。”穆敬生听不下去,转身低斥了一声。 穆老太看向穆敬生,皱眉道:“你急什么?他还没急呢?莫不是被我说中,恼羞成怒了,那也是应该他来恼羞成怒不是?” 因为叶霞的原因,她看叶芸和秦铮是一样的不顺眼。 穆敬生气急,心里要多烦躁有多烦躁:“娘,马上咱们就到家了,您就少说点吧!” “那是你家,不是我家了。” 穆老太冷哼一声,闭上双眼开始养神,秦铮的沉默就代表着她这一局打了胜仗。 “车子是我们公司的。” 忽然,秦铮道。 刚闭上双眼的穆老太微微一怔,又睁开眼睛,诧异的目光透过后视镜看向秦铮。 后视镜中,秦铮浓眉下一双狭长的鹰眼格外淡漠,语气平静:“这辆车子确实不算好,主要是这段时间公司打算在省城开发新地段,需要投入的资金比较大,所以公司里没有闲钱去换更好的车,不过车子也只是一个代步的工具,有一辆给公司里撑撑场面,剩下的能开就行。” “最重要的还是未来的发展,做人,应该有远见。” 说到这,秦铮抬眼看向后视镜。 对上穆老太饱含诧异的双眼,他唇角淡淡一勾,颇有一丝嫌弃的意味:“您说是吧?老人家。” 穆老太不禁瞠目结舌。 这个年轻人,他在说谁没有远见? 一旁的穆敬生连忙打着哈哈道:“是啊是啊,做生意还是要有长远的目光,车子这种代步工具能代表什么?只要公司能做大做远,以后什么样的车子买不起?不然干守着一辆好车,其他什么东西都没有,也没用不是?” 秦铮点点头,“爸说的对。” 穆老太见自己的儿子也向着秦铮说话,磨了磨牙,好半晌才憋出一声嘲讽的冷笑,嘀咕道:“你们公司还挺心善,竟然会让你把车开出来,求了不少人吧?” “没事儿,公司是我和人合伙开的,说下就行了。” “……” 穆老太这才正儿八经地打量起秦铮,这人是开公司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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