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制衣厂的生产作业踏上了正轨。 老家来的女工只是少数,但她们干活务实,少说话,多做活,叶芸便把她们培养成了制衣厂的主力。 一人一个小组,管理其他从外面通过招工信息招来的女工。 一个月后。 敞亮的财务办公室内,叶芸亲自和兵哥算账,发现制衣厂第一个的纯盈利竟然便已过万! 这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做这种生产工作的,鲜少有第一个月便能见到银子的。 但他们做到了。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越往后,制衣厂的知名度会越打开,纯盈利只会越来越高。 兵哥乐得牙花子都要笑飞了。 不仅仅是高兴厂子里的效益好,更是因为,叶芸给他发了一笔不菲的工资。 他这段时间为了制衣厂尽心尽力,叶芸都看在眼里,直接给他开了一个月一百的高额工资。 是普通工人工资的三倍。 除此之外,叶芸每个月又另外给他发三十块钱的奖金。 也就是说,他一个月,仅仅奖金就是一个普通工人的收入,这让他一个臭裁缝突然富了起来。 他现在高低也算个小老板了呢。 虽然之前开裁缝铺做衣服的时候也是个老板,但那累死累活一个月也才三四十块的利润,赶上过年的旺季,成虫除了也就那一个月能赚个小百儿八十的。 哪像现在啊。 每天按时上下班,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百多块钱的工资。 成为万元户,他指日可待! 蓝天制衣厂的生意越来越好,每天进出进货送货的都是大东风,也就衬得另外两家日渐式微。 青山制衣厂是一直不行。 经过杨青林的时间之后,青山制衣厂本就岌岌可危,目前就像当初的白云制衣厂一样,员工遣散了大半,仅靠他们负责人向上头申请的补贴混吃等死。 倒是陈振兴来找叶芸谈过。 制衣行业的市场就这么大,叶芸的生意好了,陈振兴的生意自然有所影响。 不过他都是来跟叶芸哭穷的,说什么他现在生意大打折扣,让叶芸手下留情不要把生意抢的太厉害,还软磨硬泡地让叶芸答应每个月给他出一款衣服,好给他的制衣厂续命。 叶芸哭笑不得。 放屁,蓝天制衣厂才刚刚起步,能抢走他的多少生意啊。 这人分明是来逗她乐子。 更何况以陈振兴现在的资本,出一两款时时兴的衣服根本不在话下,这是想方设法地想搏她可怜,压榨她呢。 不过叶芸还是答应了下来。 每个月给陈振兴出一款衣服,一直出到明年春季。 等明年春季一到,她就不再为陈振兴出款式,那时刚好是她生产,要好好坐个月子。 再说了,人终究要靠自己。 她不会永远给陈振兴出款式,陈振兴,也不可能永远都会需要她的款式。m.biqubao.com 陈振兴临走时还酸唧唧的说:“你看兵哥,每天数钱数到手抽筋,我怕过段时间,我就要被你们打倒了。” 叶芸扯了扯嘴角。 兵哥嗐了声,“陈厂长你怕不是忘了,叶老板在你厂里还有投资,你们利益捆绑着,她也不会让你倒闭啊。” 陈振兴这才一拍脑袋,恍然大悟:“你不说我还真忘了!” “傻了吧。” “还真是谢谢你提醒了,胡副厂长。”陈振兴笑眯眯地恭维了一句。 这下把兵哥整得不好意思了。 他局促地摸了摸后脑勺,对副厂长这个称呼还有点不适应,催促着陈振兴没事儿就赶紧走吧。 陈振兴乐呵呵地走了。 有了叶芸每个月一款的衣服,又想起来他和叶芸的利益捆绑的,他心下别提有多安定,走的时候都哼着小曲儿。 …… “媳妇儿,你脚好像肿了。” 吃完晚饭,秦铮端来一盆温水,打算给叶芸洗脚。 叶芸现在月份大,肚子已经大到不方便弯腰,更不好低头洗脚,每天洗脚的任务便被秦铮包揽了过去。 只是今天刚刚脱下叶芸的袜子,便发现她的脚踝肿了些。 又白又嫩的小脚丫被他握在手中,因着叶芸最近发福不少,她的每根脚指头也显得肉肉的。 但秦铮还是看出了不对。 微胖的小脚,泛着一圈水肿,摸起来鼓鼓的,按下去便是一个发白的指印,需要好几秒才能缓过来原本的肉色。 叶芸正在看书,闻言淡淡回了句:“正常的。” 虽然她没有经历过,但她从书里知道这些常识,比如她手中的这本有关女子怀孕的书籍。 书上还说,怀孕到了后期,不仅脚会肿,身体还会发肿。 她不仅皱眉,想象了一下自己浑身发肿,脚肿,手肿,脸也肿,浑身肿成了一个大馒头的画面。 呃…… 秦铮很快为她洗好了脚,拿毛巾擦干,心疼地放在怀里揣了会儿。 良久,他才起身,长腿一伸把洗脚水踢到了一边,而他自己坐在炕边,把叶芸的双脚往腿上一放,轻轻为她揉起了脚踝,企图为她消肿。 屋子里点着火炉子。 燃烧的火炉将屋子里腾得暖烘烘的,叶芸慵懒地斜躺在棉被上,由秦铮为她揉着腿脚,舒服的感觉令她昏昏欲睡。 面前的书本里正讲解着什么,她是一个子儿再也看不进去。 脚踝带有薄茧的大手轻轻被揉着,酸酸的,涩涩的,慢慢的,不知何时就蹿到了上面来。 只觉周身微凉。 叶芸微微睁开眼,迷迷糊糊之中,就见秦铮正悄手悄脚地为她宽衣解带。 她不禁轻轻抬起双臂轻轻搂住了男人的脖颈,秦铮微微勾唇,顺势托起她的上身,把她身上的小棉袄脱下来。 薄唇擦过她耳边时,低声说:“困了就睡,我给你脱衣服,能睡得舒服点儿。” 秦铮嗓音低低的。 说话时,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叶芸耳边,缓缓的,似乎要钻进她的耳蜗。 耐不住他这靡靡之态,搂住他脖颈的双手不禁紧了紧,叶芸本就困倦的哑哑嗓音不含力气的说:“你陪我一起睡……” “好。” 秦铮顺势上榻,褪了累赘的毛衣,钻进被窝,火热的身躯立即为她传递去了滚烫的温度。 冬夜里的男人,炙热的真像一个被窝里的小火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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