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 刚刚她可听见鸡叫了。 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是跟着二蛋子上山捉了野物。 但很显然,秦铮这份神秘不是因为麻袋里的野鸡,于是她伸手隔着麻袋摸了摸里面那两只跟小狗崽似的东西。 手感软软的,一摸还会动,真跟两只狗崽子似的。 “你掏狼窝去了?” 叶芸愕了下,扭头不敢置信地看向了秦铮。 秦铮嘴角扯了扯,“媳妇儿,有时候我们也不用想的那么大。哥承认,哥有时不太聪明,但哥好歹也是一个正常人,也知道怕死。” 他要是敢掏狼窝,上午掏,下午他们村就得被狼群掀了。 叶芸掩嘴失笑,“想着你也没这么糊涂,那是什么?” “你看。” 秦铮一把将东西掏了出来。 ——野兔? 两只灰色的半大野兔被抓在秦铮宽厚的手掌中,正翕动着鼻孔,大着胆子来回嗅着周围的气息。 “这你都捉得住?” 叶芸惊奇,伸手摸了摸两只野兔的半大脑袋。 秦铮连忙把野兔递的离她更近一些,笑着说:“咱们之前买的兔子是专门卖兔子毛的,生了小兔子也是,但野兔不一样,野兔可以用来下崽,兔子下窝厉害,一窝又一窝的,养大了可以拿出去卖,等以后做大了,可以扩大养殖专门做这一门兔肉生意,又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啊,哥你好残忍,竟然吃兔兔,还要用兔兔肉来做生意……” 老四突然捂着嘴道。 秦铮愕然,皱眉看向他,“你吃错药了?” 老四顿时嘶了声。 “先给我吧。” 叶芸接下兔子,转身找了个空闲的兔笼子。 把两只兔子塞进去,又扔了几片野菜叶子,两只野兔想必也是饿了,立即过去啃了起来。 “本来有五只的,分给二蛋子三只,咱家两只就够了。”秦铮说着,又掏出了两只野鸡,“喏,这两只野鸡,晚上让姑杀一只,给你补补身子。” 他媳妇怀孕,辛苦着呢。 野鸡被藤条绑着腿,扔地上扑棱了几下无果,便也不再挣扎。 叶芸始终都笑盈盈应着。 秦铮疼她,她知道。 “这就没了?” 老四错愕地望着空瘪下去的麻袋,不甘心地上前翻了翻。 秦铮拧眉看他一眼,“不然?” “啊,不是,”老四一把按住麻袋,满脸懵逼,“哥,你给嫂子带了野兔,又带了野鸡,就没想着给我逮个野猪崽回来吗?” 野猪崽? 秦铮一脸呆滞地瞧着他。 然后,额头青筋狂跳。 很快院子里陡然传出秦铮的低喝:“老四,你嫌我命太长了是吗!” “啊!别打我啊哥!我是想培育肉多又精壮的猪种,野猪体格子又高又大又精壮不知比家猪好多少倍!我想看看他们杂交出来会不会改良家猪的肉质!” “猪猪猪!整天就知道猪!你看我长得像不像你心心念念的猪!你有本事别跑!” “哈哈哈……” “嫂子你还笑,太过分了,你快劝劝我哥,他打人超疼的!” “哎呀老四……你不知道你哥以前被野猪咬过啊,他再厉害也不能去掏野猪窝,那老野猪谁能扛得住?更何况他还盼着你回去读书,你还老在他跟前提养猪!” “啊啊啊对不起哥-我错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849/74093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