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新婚夜我嫁了最猛糙汉_第200章 我去?叶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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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
  “那个谭老师!”
  “……”叶芸挑眉,“碰到他有什么稀奇的?咱们的摊子就在学校附近,人家说不定上下班的就刚好路过咱们家摊子呢。”
  “不仅仅是谭宗光。”
  田小慧在她摇椅边蹲下,拐着弯道:“这回他身边还跟了一个老头,是他爹,他们还特意问起了你。”
  “哦,不用管。”
  “他们说有生意要介绍给你。”
  “矮油~让我看看我的财神爷又来找我干啥?”叶芸当即笑眯眯地看向田小慧,柔声道:“这个要管,仔细说说?”
  田小慧啧一声,“嫂子,我就稀罕你这个财迷劲儿!”
  贼带劲儿!
  叶芸躺在摇椅上,拍了拍她的肩膀,“乖,谁会嫌钱多呢?”
  也是。
  田小慧郑重点头,如实道:“那个谭宗光他爹,说是有个开饭店的,可以引进咱们的绿豆糕,让咱们的绿豆糕成为店里的一道甜点。”
  叶芸挑眉,“你咋说的?”
  “我说我回去跟你商量商量。”田小慧嘿嘿一笑,“我说你怀孕了,看看明天你能不能一起出摊,有钱不赚是傻子啊!”
  叶芸勾唇,“聪明。”
  田小慧得了夸奖,心满意足地起身去收拾出摊的东西了。
  秦香娥也在灶棚里忙活着,现在每天做的绿豆糕比较多,有时候当天做的话已经忙不过来,所以她习惯提前一天把绿豆清洗并且研磨出来。
  但,这次的她多了些惆怅。
  她望着坐在摇椅里的叶芸,眼底的惆怅几乎要化不开,唉,她现在感觉她家铮子媳妇好像越来越优秀了?
  越来越招外人待见了咋办?
  会不会被别人抢走啊?
  秦香娥越想越担心,就连手上的动作都慢下了许多,走进灶棚的田小慧发现端倪,顺着秦香娥的视线就看到了叶芸。
  她碰了碰秦香娥的胳膊,低声问:“姑,你想啥呢?”
  秦香娥猛地回神,连忙道:“没有,我就是看你嫂子,我、我想着今天中午她有没有吃午饭?”
  “那你去问问不就得了?”
  “……”
  秦香娥一脸吃瘪的表情瞥了眼田小慧,心想,这缺心眼的丫头,要是能问的话,那我不就直接就问了?
  问题是,她真正想问的问题根本就问不出口!
  她总不能直接上去就说:他媳妇,你可别跟人家跑了啊。
  那人家不得骂她神经病啊?
  ……
  翌日,叶芸跟着秦香娥和田小慧一起去了镇上。
  到了中午,谭宗光果然再次出现在她摊子上,叶芸亲自招待,谈笑风生的模样看的秦香娥是一脸忧愁。
  谭宗光先是说了昨天的事情,之后又跟叶芸表明了来意。
  他说,谭父有个朋友要在这边开一家上档次的酒楼。
  刚听到这里,叶芸就觉得不可思议,这破地方现在还没有开发,开啥酒楼?
  当然她没有直接这么说。
  她说的比较委婉,笑道:“我们这地方比较偏僻,在这个地方开上档次的酒楼,会有生意吗?”
  谭宗光也摇了摇头。
  他两手一摊,无奈道:“这个我也不清楚,可能企业家的目光比较独特,也许,他们对于地段的选择有他们自己的看法与想法。”
  不仅仅是叶芸,就连他也觉得在这个小乡镇上开酒楼不行。
  叶芸点点头。
  或许,对方也看出了这一片是潜力地段,才想着先入为主,把自己的根基先趁早打下来。
  谭宗光说,今晚他父亲会和酒楼老板一起用餐。
  叶叶芸听懂了他的意思,问:“我能带家属吗?”
  “当然可以。”谭宗光答应的有点勉强,倒不是顾全大局的勉强,而是他个人的勉强,他想着叶芸想带的可能是爱人,好奇道:“上次在学校里带你走的那个,就是你先生?”
  叶芸笑,“对,他叫秦铮。”
  “这样啊。”
  谭宗光也跟着笑了笑,他认得秦铮,这十里八村不认识秦铮的恐怕没几个,只是他没想到,自己有好感的女人,竟然是秦铮的妻子。
  很快到了黄昏。
  叶芸并没有和田小慧一起回家,而是直接去了秦铮所在的运输队,在门卫室里等着。
  然而他等了许久,也没有看到秦铮从里面出来。
  倒是先等来了顾瑾。
  在看到顾瑾的一刹那,叶芸走出了门卫室,正春风得意地跟大爷打招呼离开的顾瑾神色一顿,满脸写满了惊讶。
  “我去?叶芸!”
  他掰下墨镜,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直勾勾瞧着叶芸。
  叶芸盈盈一笑,“顾瑾,你见到秦铮没有?”
  顾瑾一愣,接着道:“没有啊。秦铮今天下午有外出任务,刚好在你们村,他应该做完任务就直接回家了,不可能再回队里了。”
  叶芸:“……”
  顾瑾叹了口气,“就你男人那恨不得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黏在你身上的模样,你让他回队里他都不可能回来,说不定早早就提前完成任务回家找你去了。对了,你咋在这呢?”
  叶芸:“……”
  她无话可说。
  “你回不回家?”顾瑾见她一直不说话,炫耀似的拍了拍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勾唇翩翩一笑,“坐过的吧?我送你?”
  他殊不知,他心爱的摩托车已经被秦铮摔过了。
  叶芸想了下,还是摇头道:“不用,我暂时先不回家,今天在镇上有事情要做,本来打算带着秦铮一起去的。”
  “那真可惜。”
  顾瑾啧了声。
  不过,他很快又道:“不过,我听说你们大队通电话了,你可以用门卫室给你们大队打个电话,让你们大队里的人去喊秦铮。”
  叶芸微讶。
  “我们大队通电话了?”
  “对啊,前两天刚下的通知,以后每个大队的设备要跟上,喊话的大喇叭,座机,这些都得配上。”顾瑾道,“哦对了,确切的说你们那要通电了,先通了大队的,后面家家户户会陆续通电,秦铮今天下午的任务就是给你们大队还有附近的几个大队送电线杆去了,我估计着,按照他的行事风格与速度,这会儿应该已经卸完电线杆回到家了。”
  “这样啊。”
  叶芸心中欣喜,他们终于有电可以用了。
  国家从七十年代初就开始给农村通电,现在八十年代,终于轮到了他们住在山里的,在这电力资源紧张的时代也算是一件幸事。
  叶芸一笑,暖色夕阳洒在她脸上似乎镀了层柔和金纱。
  顾瑾不由晃晃眼。
  很快他收回思绪,不禁暗骂,秦铮这小子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能在穷乡僻野的山沟沟里娶到这种媳妇儿!
  有头脑也就算了。
  草,长的还这么好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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