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希刚来到后厨房,想拿些点心,垫垫肚子,却发现林白氏独自一人坐在院中,看着书中的书信,愁眉苦脸。 “妞妞回来了,你是不是饿了,二伯娘给你蒸了糯米糕。” 林白氏显然不打算让林希知道,收起了悲伤的神情,起身去给林希拿蒸笼里的糯米糕。 林希也很识趣的没有询问,夜晚她来到林老太的房间,将埋在心里多日的想法与林老太商议。 “奶,日后三哥哥肯定是要入仕,盛京那样的高门大户,让三哥哥一人去多可怜啊,不如我们一家子都迁过去,徐金禄在那边接应我们,不愁落脚的地方,还有赚钱的营生。” 林希将盛京的繁华跟林老太描述了一下,又将迁家的好处说明。 “现在林家家底确实是殷实了不少,三哥儿读书多,学识好,以后有出息,去盛京不是不能考虑,只是盛京那样的地界,我们不过是农户出身,怕是站不稳脚跟。” 林老太虽然很赞同孙女的想法,但为了一大家子的发展,她还是有所顾忌,林家能有今日已经是万幸了。 “奶,所以我说我们全家先准备迁过去,满满扎根,三哥哥春闱后,就要准备入京赶考了,难不成等三哥哥孤零零一个人过去?” 在林希的软硬兼施下,林老太也渐渐被说动心了,答应她找个时间跟大家伙说一说这件事情。 林希开怀的笑了笑,“奶最明事理了,这对三哥哥来说,家人在的地方就能给他安心,即使我们没有权钱,一家子人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幸福!” 这个冬日过的很快,林兴康不负众望,在春闱考试内一举夺魁,上头将他的名字给报了上去,准了他参加殿试的机会,也就意味着林家将要前往盛京。 “哟!你们这是在收拾什么?” 吴婶子从林家门前路过,看着他们大包小包的打包东西,很是不解,这是要出远门? “我家三哥儿出息了,如今也是个有功名在身的举子了,不日我们全家就要去盛京了!” 林钱氏高兴的边收拾东西,边跟吴婶子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 吴婶子那个眼红,她的儿子五大三粗,什么用也没有,瞧着林兴康瘦瘦弱弱一副病怏怏的模样,没成想,还是个有本事的人。 “你是好福气,等日后三哥儿当了大官,你可就是官夫人了,可别忘了我们这些邻里啊!” 吴婶子酸溜溜的语气,打趣着林钱氏,没说两句,就无趣的走了。biqubao.com 林家举家都在庆祝林兴康春闱的事情,一时间里里外外张灯结彩,连带着醉和春痘开展了不少活动,让大家一同沾染喜气。 林希在后山清算着林家的产业,不可能一家子现在都搬去盛京,也就林钱氏一家,还有林乔氏林老太等人去,林家庄的产业还需要与人看守。 林白氏则是主动请求留下来,她舍不得醉和春,也想等林老二回来再商议去盛京的事情,毕竟北疆离边关也要近一些。 “这是什么?” 林希的目光被一个小尖尖给吸引,她蹲下去查看,发现居然是春笋。 “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还有春笋这种好东西,是了,就算是有人发现,也不知道能吃,等长成竹子,大家又没什么用处,自然不关注。” 林希一边挖着春笋,一边自言自语,不一会儿就挖了好大一背筐。 “奶,你看我找到了什么新鲜玩意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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