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荒种田,农家团宠三岁半_第二百三十三章不懂规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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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了一群小子们加入,不少村民都被挤出了田地,也都乐的逗逗这些埋头苦学的小辈们。
  听到哥哥们说何秀才不仅仅让他们干活,还要就此写一篇文章,林希眼里的笑意更浓了。
  “哥哥们都厉害,一定能考中!”林希识趣的退出干活的队伍,到田边上给哥哥们加油打气。
  这何秀才经历了世事终于开窍了,有这么一位好先生,就算哥哥们不做官,也不会念书念傻了,林希终于放心了。
  不到一日的功夫,山药苗都种完了,因着乡亲们都是自发来帮忙的,又没干上一天的活,自是不需要林家供饭。
  “今儿来不及做旁的了,煮一锅面条,放点卤肉的汤,再切点猪头肉和下水,也都解解馋。”
  林老太定下了晚饭,最高兴的就是林兴仓那个无肉不欢的吃货。
  “妞妞想吃青菜。”林希也爱吃肉,但热汤面不放青菜,就略有些腻了,关键是吃东西得讲究个秀色可餐才能勾起食欲嘛。
  “放,咱们今天也吃点大老爷们爱吃的青菜,多放点!”林老太冲着灶房那边喊道,心里是真高兴。
  大人们忙活着,林希便去看哥哥们写文章,虽然写的有些幼稚,但才念一年多的书,能写出文章已经难得。
  唯有看到林兴仓那儿,林希笑的直抱肚子,“哈哈,小哥的字好像老鼠喝醉了,用尾巴扫出来的。”
  “妞妞!”林兴仓红着脸趴到纸上,咬牙切齿的喊道。
  练字的时候静不下心来,林兴仓的字是兄妹几个里面最丑的,总是被取笑一番,偏偏他的进步总也跟不是别人的速度,差距越来越大。
  “没关系,我小哥将来是要做大将军的,字丑点怕啥,让军师代写就成了。”林希捂着小嘴,要不是配上那笑的弯弯的眉眼,林兴仓就真的信了。
  “那可不成,军中的事都是机密,怎可事事靠他人代笔?万一泄露了军机,那就是灭门大罪,犯下不可弥补的滔天大祸。”林兴康皱眉道。
  “老三说的有道理,老四你这字确实该练练了。”一向疼爱弟妹的林兴来眉头也皱了起来。
  “连妹妹都比不过,这哥哥做的……啧啧!”林兴安话只说了一半,却比其他兄弟的话更击中林兴仓的软肋。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你们就等着瞧吧,我的字一定会进步,不信咱们打赌!”林兴仓大声喊道。
  其他四人交换了个眼色,目的已经达成,便不再刺激林兴仓了。
  没一会儿大人便喊吃饭,兄妹几个立即朝堂屋跑去,肚子早都咕咕叫了。
  许是今日注定要饿其体肤,面条刚上桌,还没等林老太先动筷,便有一辆马车停在了院门口。
  “这是在镇上卖熟食的林家吗?”马车扯着脖子喊道。
  “这是谁啊?大晚上的上门,要不是有急事,可太不懂规矩了。”林老太抻着脖子往院门口望去,瞧见一个穿着锻料的男人下了马车,便看向小辈问道:“有认识的不?”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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