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幕式第三幕:随着历届世界杯的所有吉祥物走向中间,这一届的吉祥物也正式亮相。 枫叶国的国宝是河狸,吉祥物就是以河狸为主要元素进行创作设计。 十分可爱! 开幕式第四幕,也是最后一幕:由枫叶国最为出名的乐队,演唱本届世界杯主题曲。 电视的左下角出现了歌曲的信息。 歌曲:《WeWillRockYou》 《我们将震撼你》 演唱:落基乐队 作词作曲:南夜 (实际是由皇后乐队,牙叔演唱的歌曲,词曲由皇后乐队吉他手布莱恩·梅所创作!) 对于一般人来说,正常都是瞄一眼歌名,不会关注太多。 但是这次不一样,作词作曲栏目出现的那两个中文字,太扎眼了。 对于南夜的粉丝来说,这敏感度相当高。 他们第一眼就看到了“南夜”这两个字,但是想想又不对劲,世界杯主题曲怎么会是南夜写的呢? 擦了擦眼睛,仔细一看。 哇嘞个乖乖,没错啊,真的是南夜。 卧槽卧槽卧槽,真是小哥? 歌曲还没开始听,网络就已经爆炸了。 【哇去哇去,小哥这是偷偷干了一件大事啊,这消息藏得太死了吧,竟然一点都没透露出来。】 【大神啊,小哥竟然把世界杯主题都给搞定了,你就说说还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 【就离谱,明明小哥不叫黎普,但是做出来的事情,一次比一次黎普!】 【啥啥啥,你们在说什么?每个字我都看得懂,但是连在一起看不懂啊!】 【看不懂是吧,马上打开世界杯开幕式你就知道了……】 【……】 早先的时候,世界杯官方本来是要邀请南夜去现场的。 只不过国外的人并不知道南夜的唱功到了哪一步,也就放弃了。 最后才让枫叶国最强的落基乐队来演唱。 南夜倒是无所谓,已经参加了歌王争霸赛,分身乏力。 他更多的是将世界杯作为一个跳板。 他要跟世人宣布,自己不仅仅是纯音乐厉害,摇滚乐更强。 这首《WeWillRockYou》,就是其中之一。 属于皇后乐队的殿堂级,不朽级摇滚乐。 如今南夜将它放到这个世界来,那绝对拥有核弹级别的威力。 是时候该震一震这个世界了! 歌曲开头没有歌声,只有最为简单的鼓点,还有手拍声所组成。 如果是其它歌曲,肯定很多人嗤之以鼻。 但这首不一样,它的旋律完全撑得起来。 “咚咚哒……咚咚哒……” 2次跺脚(或者捶桌子)?1次拍手的形式。 这节拍够不够简单? 简单啊!太简单了! 这有谁不会呢? 枫叶国为了这一首歌曲,邀请了上万的群众帮忙。 可是没有谁会漏拍,就是这么简单。 但就是这么简单的节拍,却让所有人都记得,成为这首歌的不被复制与替代的经典。 灵活大胆且激情四射,节奏简明而情感炙烈。 看着直播的人,耳边回响的,是强烈犹如行军的脚步声,整齐划一,极具力量感。 一种粗犷而难以掌控的电流,直击心房,身体不自觉跟着颤栗起来。 仿佛拥有特殊的魔力一般,让他们都想跟着节拍一起动起来。 这就是这首歌的超强感染力。 非常过瘾! 前面已经说过了,最厉害的歌曲,其实往往以最简单的形式出现。 这首曲子就是用这样最简单的节拍而贯穿歌曲始终。 所谓风靡,所谓的震撼,所谓的感染力强,不是要唱功多牛逼,作曲多牛逼。 其实最重要的,是让人可以参与进去。 参与感,将成为一首歌曲成功背后不能缺少的因素。 “Buddyyou''reaboymakeabignoise” (你是个只会大声嚷嚷的孩子) “Playinginthestreetsgonnabeabigmansomeday” (在街头鬼混,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大人物) “Yougotmudonyourface” (你搞得灰头土脸) “……” 激昂带着力量感的歌声出现。 落基乐队的主唱哈比夏姆不是牙叔,没有那么强的穿透力,唱不出牙叔的灵魂之音,那很正常。 但是这首歌厉害就厉害在,不需要牙叔,随随便便一位歌手都能将这首歌的气势唱出来。 哈比夏姆虽然不如牙叔,但也不至于太弱,不然怎么成为一国的最强乐队? 他的声音,同样极具感染力和爆发力。 “Wewillwewillrockyou” (我们将震撼于你) 这一句,不仅仅是哈比夏姆在唱,而是整个体育馆的所有枫叶国人一起合唱。 几万人啊! 这个气势,怎么可能不吓人? 如海浪般汹涌澎湃,如雷鸣般震耳欲聋。biqubao.com 所有参加世界杯的队伍都惊呆了。 世界杯他们参加了不止一届,但是这样的开幕式,这样的主题曲,他们当真是第一次碰到。 正如歌词一样,震撼至极! “Singyiout” (唱吧) 哈比夏姆这一句,其实就伴随着巨大的参与感。 他不仅是跟枫叶国的人说,同样说给不是枫叶国的观众们听。 一起唱起来吧! “Wewillwewillrockyou” 极其简单的旋律,极其简单的歌词,真的是听上几遍就好那种。 有些乐感好一些的人,已经跟着唱出来了。 “Buddyyou''reayoungman,hardman” (老兄,你是一个年轻人,一条硬汉) “Shoutinginthestreetgonnatakeontheworldsomeday” (在街头叫嚣,总有一天要接管这个世界。) “……” 从孩子的视野,转到了年轻人身上。 “Buddyyou''reanoldman,poorman” (老兄,你是个可怜的老头) “Pleadingwithyoureyesgonnamakeyousomepeacesomeday” (眼里祈求着宽恕,总有一天可以使你得到平静) “……” 视角从年轻人身上,再度转移到老年人身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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