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上午结婚下午给前夫烧纸_第42章 惊人的厨艺!太好吃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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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这些人不是东西,但他不知道这些人这么不是东西!
  碰瓷都碰到他头上来了!
  童春景尴尬的很,但凡丢失的少一点,他也不厚着脸皮来了,“程队长,我们大部分的钱都不见了!”
  程队长气的捏紧了锤子一般的大拳头,恨不得一拳头锤死这狗日的东西!
  “程队长……”
  程队长面色铁青的指着他,愤怒的咆哮,“滚!滚出去!”
  童春景也很为难,他们所有的钱真的被偷了……
  被程队长赶回去之后,童春景几人都沉默了下来。
  童春树语气讪讪:“现在怎么办?我悄悄打听过,没有其他人来我们屋里过。”
  孔蜜雪心中怨恨,这事分明就是和童画有关!
  除了她,谁还会这么报复他们?
  “去报案?”
  童春景摇了摇头,“程队长不管,就算我们去报案,把王公安再找回来,也只会把事态扩大到整个知青点,甚至整个红牛大队,到时候我们就真是人人喊打了。”
  孔蜜雪为心中的愤怒和不甘,“总不能就白白丢了这些钱财吧?”
  其他人都沉默了下来。
  良久后,童春景说道:“先私下查,等查出什么线索来,再想办法。”
  顾今越也开了口,“我先联系家里,让家里寄点钱票过来。”
  童家现在什么都没有,都是靠小舅接济,童春树之前钱和票都被扒手偷了,都没脸问家里要钱票。
  现在即将马上就要麦收,没有钱票补贴,又多了一个童春树,童春景的日子眼瞅着就艰难起来。
  程队长前脚被几个知青气的不轻,后脚童画就请他去吃饭。
  童画家里还有一个顾社长,程队长过去就是陪社长吃饭啊!
  程队长顿时心情又好了,屁颠屁颠过去了。
  今天这顿饭童画颇为花心思,没时间去公社买菜,不少都是托程小雨拿东西去村里其他人家换回来的。
  鱼是跟彭大美家换的!
  豆腐是跟吴香秀家换的!
  其他蔬菜都是程小雨从家里背过来的!
  红烧鱼身、鱼头炖豆腐、红烧茄子、红烧肉、青椒鸡蛋、清炒芸豆、清炒白菜、回锅肉、醋溜土豆丝……
  童画家里的桌子肯定是不够用的,程队长家的桌子被送了过来。
  村里家里有客的时候,上菜都是陶瓷大盘,大小看陶瓷盆,只是没有边而已。
  像童画这种量少儿精细的菜,程队长面上笑嘻嘻,心里却在想这得用掉多少油?这么一小盘盘,够吃吗?
  童画一盘子的分量已经不少了,但对比这块一盆菜的分量,还是有些不够看。
  分量不够,种类来凑!
  最后一个硬菜是小鸡炖蘑菇,整整一大盆!
  此菜一揭盖,在场几人包括顾司,都在暗暗咽口水,香的口水都要出来了。
  鸡是程小雨家的,蘑菇是童画自己上山采的,都是极新鲜的菜。
  开桌之前,童画让程小雨往家里拿了不少回去,至于帮忙的程小雨,被童画留了下来。
  桌上除了程队长和顾司,还有拖拉机手、童画和程小雨。
  程小雨平时和家里一块吃饭,但来客的时候,像她这种小辈都不上桌的,但她今天被童画留了下来,整个人都有些坐立难安。
  桌上不光是她爹,还有一个大领导,不光是大领导,还这么年轻,长得这么好看,她哪好意思吃?哪吃着自在?
  童画以前提醒她吃饭的时候不要吧唧嘴,她平时也没觉得怎么样,今天就突然觉得吧唧嘴的声音真不文雅了。
  但童画做的菜味道真是太好了!她多吃几口嘴就吧唧起来了!
  等想起来时,她脸色就蹭的红了,自我怀疑是不是不体面?不好看?
  程小雨像针扎屁股似的,实在没忍住捡了几个菜端起饭碗就跑了。
  童画作为主家,自然要陪桌的。
  程队长对童画做菜的分量有些嫌弃,动筷子之后,对童画的厨艺惊为天人。
  这孩子下乡之前真不是干厨子的?
  程队长自带了一瓶药酒,平日里都是过节的时候,喝两杯,今天全部贡献出来了。
  “我算是明白小雨为什么三两头在你这蹭饭了。”程队长感叹。
  本以为酒水会不够,哪曾想吃起来的时候,根本顾不上喝酒,都奔着菜去了!
  连天天吃的蔬菜都能吃出惊喜来,更别说那些硬菜,好吃的连舌头都能吞掉!
  顾司今天是亲眼看着童画做菜的,也没放什么不该放的东西,但她做出来的味道就是香的让人吃不到就惦记。
  童画主要请的是顾司,所以今天的主食,她煮的是大米饭!
  程队长咋舌,他家过年才能这么吃一次。
  程队长盛饭的时候还想着,收着一点,吃了之后,几口就炫完了一大海碗米饭!
  艹!
  大米饭怎么也这么好吃!
  这就尴尬了,弄的他好像以前没吃过似的!
  拖拉机手吃的可不比他慢,在程队长还在自我安慰时,他已经盛第二碗了。
  童画入乡随俗,锅里的饭都盛在了盆里随他们自取。
  像程队长他们用的海碗,童画吃个半碗就饱了。
  但程队长他们一人就吃了三、四碗!
  就是看着瘦瘦的顾司也用红烧肉汤汁吃了两大海碗饭。
  童画看在眼里,平时给他送的饭够不够他吃?
  一顿饭后,酒没怎么动,话没怎么说,但桌子上的碗碟盆都空了。
  程队长肚子撑的都站不起来了,好尴尬……
  好在不光他,拖拉机手也一样,挺着肚子在外面走来走去。
  程队长心里警惕了一下,回头不能让小雨再跟着童画学做菜了,真要跟童画做的饭菜一样,再多的粮食都不够家里人造的。
  难怪顾社长愿意吃童画做的食物,愿意大老远给人送这送那,他要是吃得起,有这个条件,有这样的小辈,他也吃!他也送!
  回去时,童画给顾司私下带回了两个饭盒,一份红烧肉,一份小鸡炖蘑菇。
  拖拉机手已经惦记了下一趟来了,“顾社长,您下次什么时候过来?”
  顾司面带笑意,“还下一次?三天两头来,得把人家吃空了。”
  拖拉机手急忙说:“下趟来我自带口粮!不瞒您说,我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菜!
  比国营饭店的饭菜都好吃!那大米饭真是香的我恨不得连碗都给嚼了!
  您说童知青做馒头是不是也能这么好吃……”
  拖拉机手说着说着嘴里的口水都泛滥出来了。
  顾司眼里露出几分笑意,笑意一点一点扩散在唇角,清风中,山水下,风姿无双。
  吃了人家小姑娘的东西,他也该给小姑娘做些什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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