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我一个人带着妞妞实在是没有时间再去上班,就把工作转卖给我弟媳了。” 夏芳芳说的风轻云淡的,好像这件事儿并没有发生在她身上一样。 “你带孩子没有时间上班,那你弟媳带孩子就有时间上班了?” 苏晓可还记得夏芳芳的婆婆偏爱小儿子的事儿,这里面肯定是有别的事儿呢! “我婆婆嫌弃我生的是女儿,说我肚子不争气,不给我带孩子,弟媳去年生个儿子,婆婆高兴的跟什么一样,恨不得天天都把她大孙子抱在怀里,就是可怜我家妞妞了。” “这老太太真是偏心的可以了,这不都是她的孙子孙女吗?你婆婆不帮你带孩子,那你妈呢,在家也是闲着没事儿干啊!不能帮你带带孩子吗?” 苏晓真是不能理解这种事儿 “我妈?那就更别提了........” .......... 经过夏芳芳的诉说,苏晓大概知道了,这几年夏芳芳过得都是什么日子。 夏芳芳结婚的第二年,在她婆婆每天给她喝各种奇奇怪怪的汤药下,夏芳芳终于怀孕了。 等夏芳芳高兴的回娘家告诉自己母亲的时候,没想到周婶儿也有一个大的惊喜在等着夏芳芳。 夏芳芳看着自己母亲鼓起来肚子,还嘲笑着说她长胖了呢! 只见周婶儿慈爱的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傻孩子,这不是你妈我长胖了,你妈我是又怀孕了。’ 夏芳芳直接傻了眼了,看这隆起的肚子怎么也得4个月了,比自己的孩子还要大上两个月呢! 没办法的夏芳芳只能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周婶儿,没想到的是,周婶儿居然说, ‘那不是正好,你还能给我伺候个月子,我到时候奶水不足,你还能帮我喂喂。’ 苏晓听到这,这还是之前的自己认识的那个周婶儿吗?太可怕了。 日子就那么一天天的过,夏芳芳的肚子也越来越大了。直到夏芳芳怀孕7个月的时候,周婶儿的孩子早产了,她还得挺着大肚子去给周婶儿伺候月子。 怀孕后期的夏芳芳怎么受得了整宿整宿的不睡觉啊!周婶儿岁数也大了,生孩子的时候差点儿就难产了,孩子生出来了好多天愣是一滴奶也没有。 饿得小孩儿直哭,没办法的夏芳芳只能熬米汤喂他吃。 唯一令人开心的事儿,就是这个孩子是个男孩儿,用周婶儿的话说,老夏家终于有后了,她自己也对得起老夏家了,被人戳了这么多年的脊梁骨在这个孩子生下来的那一刻,也挺直了。 由于夏芳芳这两个月,白天上班,晚上还要来伺候他妈,又怀着孕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就是那个大肚子格外得显眼。 眼看着就到了夏芳芳的预产期,上着班的时候夏芳芳就发动了,还是有好心的同事直接给夏芳芳送进了医院,就是这样她也是疼了两天才生下的妞妞。 难产导致的大出血,估计以后也不会再有孩子了,真的是鬼门关走了一遭。 可笑的是,得知夏芳芳生的是女儿,并且以后不能再生的时候,整个老李家没有一个人留了下来,就连医药费都是夏芳芳下床了之后自己交的。 更别说坐月子的时候了,自己老妈自顾不暇,婆婆爱答不理,自己老公白天上班晚上回来睡觉,孩子一哭他还嫌烦,就这样夏芳芳熬过了整个月子。 苏晓觉得夏芳芳没有疯就很不错了。 月子没有做好的夏芳芳奶水也是少得可怜,还是苏晓那时候寄过去的奶粉算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但是那点儿奶粉哪够吃几天的啊,她又不好意思一直问苏晓要,准备回娘家问周婶儿把之前卖衣服攒的钱拿出来,给妞妞买奶粉去。 谁能想到,周婶儿居然说,那个钱是要给她儿子以后娶媳妇儿用的,不能给她了,还说让夏芳芳给妞妞喝大米汤。 自此之后夏芳芳再也没有回去过,这母女情也就到这儿了吧! 苏晓听到这儿的时候真的觉得这个时代的女性过得太可悲了,一辈子都在为了男人活。 好在这个时候的夏芳芳手里还有一部分没有给周婶儿的钱,还能勉强过一段时间,再加上每个月的工资,还是够花的。 但是夏芳芳一边上着班一边带着妞妞,还是很不方便的,单位的领导都对她意见很大,毕竟三天两头的请假,谁也受不了。 又过了几个月,夏芳芳的弟媳生了,是个大胖小子,李老太太简直是要把这个二儿媳妇捧到天上去了,一天两个鸡蛋,红糖水,猪蹄汤,整个月子根本就没有断过。 夏芳芳只能眼不见为净,还是天天该上班上班该带孩子带孩子,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她这个弟媳妇儿开始惦记起来自己的工作了。 正巧赶上妞妞生病住院,夏芳芳实在是没有办法上班去了,单位领导催的又急,夏芳芳一咬牙就把工作卖给了弟媳妇儿了。 本来人家一毛钱都不愿意给的,她婆婆还说,老二家两口子没有一个有正是工作,以后没办法养孩子,还说老大家都是职工,分一个出来给老二家是应该的,都是一家人还说什么钱不钱的事儿! 一家人不要分的这么清楚,好在夏芳芳还是有一些理智的,直接对着老太太说,‘一家人分的不要那么清楚,那以后弟媳妇儿上班了,她的钱是直接交到我的手里吗?’ 最终再几个人的讨价还价下,夏芳芳的这个工作最后以550块钱成交了。 能让夏芳芳卖掉这个工作的底气还是因为有苏晓做后盾的,每个月挣得钱比上班要来的多。 但是夏芳芳现在也留了心眼了,不说自己还能挣钱,每天也不打扮自己,穿的也是邋邋遢遢,但是看着消瘦,还是因为生妞妞的时候元气大伤一直都没有调养回来。 但是平时吃的还算是不错,偶尔还回去打打牙祭。 至于夫妻生活,夏芳芳是一点儿希望都不报了,甚至看着李伟这个人就会感到恶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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