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从烂片导演到文娱教父_第49章 草莓音乐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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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三个真不够意思,都来江海市了,也不知道联系我。”
  沈清来到了江海市的一个录音棚里,这是乐队三人练歌的地方。
  为了准备草莓音乐节,他们三个每天都要在这里练上八个小时。
  鼓手王天琪走了过来,与沈清热情的拥抱。
  “队长!”众人异口同声的说道,然后纷纷和沈清拥抱。
  回想涅槃,仿佛有着说不完的东西。
  主唱兼吉他手,沈清。
  鼓手,王天琪。
  伴奏吉他手,罗琛。
  贝斯手,侯俊。
  四人在大学期间组成了涅槃乐队。除了沈清,另外三人都有着自己的音乐梦,并且努力的追寻着。
  四人拥抱了起来。
  几年未见,仿佛大家都变样子了。他们都剪去了长发,不再留屁帘。
  谈天说地,回想起曾经的时光。
  “队长,你电影拍的怎么样了。”
  沈清淡淡一笑,表示自己电影道路走的还算顺利。
  现在要比刚毕业的时候强太多,至少不会处在无戏可拍的状态之中。
  涅槃乐队的其他三位,也都小有成就。虽然没有出过多少爆款专辑,但都已经有了能拿出手的作品,拥有了一定的粉丝。
  贝斯手侯俊问道:“沈队长,我听大马猴说,你被金爵唱片公司的王牌经纪人看上了,这是真的吗?”
  这倒是个事实。
  当时自己演唱了一首经典rnb歌曲《普通朋友》,那首音乐即兴的不错,得到了徐桉的赏识。
  沈清点了点头。得知这件事情是真的,贝斯手笑得很灿烂。
  “沈队长,你实在是太了不起了。”
  另外二人也从大马猴的口中得知了一些沈清的传闻。对沈清最近的遭遇就更是好奇了。
  沈清和这三人叙述当时酒吧情况,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给这三人听。
  “队长,既然今天聚在一起,要不我们合一首?”
  来者不拒,沈清答应了下来。
  伴奏吉他手罗琛将自己的另一把吉他递给了沈清,并说到。
  “这可是我的二媳妇,可要好好的爱护她。”
  沈清将手指放在吉他弦上,轻轻一弹,根据音色,就知道这是一把好吉他。
  再看一眼型号,正是近期最热的一款。售价高达六位数,罗琛真是忍痛割爱了。
  正在大家想该演奏哪一首音乐的时候,鼓手王天琪提议。
  唱那首经典的摇滚音乐。
  《一无所有》!
  摇滚教父崔健的名曲,当时他们四人就是在校园音乐节唱了这一首歌,成为了那一届音乐节的冠军。
  就这样,四人仿佛梦回校园,再次站在了舞台之上。
  乐队里的每一个人都处于最巅峰的状态,即使多年没有演唱这首音乐,但是大家仍旧有默契。
  一曲演奏完,效果很好。
  这一上午的时间,四人都在聊天。沈清作为东道主,自然要请他们吃一顿饭。
  来到了一家烤肉店,四人一边吃着烤肉,一边畅想着未来。
  吃饭的过程中,沈清也询问三人,为什么要千里迢迢的赶到这里?
  吉他手侯俊此刻解释道。
  “是大马猴把我们邀请过来的,他想要组建一支乐队。”
  这件事情,大马猴倒是对沈清说了。
  但是沈清仍旧不明白,吃喝嫖赌样样都沾的大马猴,怎么突然之间想要搞音乐了呢。
  像他这种富二代,即使一辈子一事无成,也有他老爹养着他。
  王天琪夹了一块烤肉,于是说道:“可能他也不想虚度年华吧。他爸爸太优秀了,他又是独苗,估计内心也很煎熬。”
  贝斯手侯俊说道:“也算帮老朋友一把,虽然这小子不着调,但感觉这一次是认真的。”
  要说到大马猴的父亲,那可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变成了现如今的煤老板。
  经历了许多的腥风血雨,才走到今天的这一步。
  “他爹最近又干了一个大工程,一年下来,最少要赚个几千万。甚至可能更多。”
  “有钱是真的好,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据说大马猴的父亲给他成立一个唱片公司,让他随便挥霍。”
  “好像叫什么滚石,根据经典摇滚乐队滚石起的名字。感觉真能成。”
  大家谈天说地。
  可是这四人并不知道,大马猴所成立的音乐公司,在未来将会是一个奇迹的存在。
  聊到这里,关于大马猴的话题止住了。
  “话说你们为草莓音乐节准备了什么?”
  其他三人各自会心一笑。
  伴奏吉他手罗琛便从自己的吉他包里拿出了一沓纸,正是一首曲子。
  这个曲子还没有写完。但他们三人相信,在草莓音乐节之前,一定能把这惊世骇俗的曲子写完。
  “今年的草莓音乐节恐怕你们是没有机会了,再过几天就要举行了。”
  “还有一年的时间,你们要努力呀。”
  三人野心勃勃,言语之中也充满着年轻人的自信,他们干劲儿满满。
  “那是当然,我们这首曲子是很了不起的。”
  “这首音乐融合了摇滚和国风,若是在草莓音乐节演绎出来,绝对会火遍大江南北。”
  “只不过现在还没有写完,如果写完了,绝对是顶级的国语摇滚。”
  沈清很好奇,看到歌词内容,发现是宋朝词人贺铸的作品《六州歌头·少年侠气》。
  这三人要把古诗词和摇滚结合在一起。
  歌词就有一种大气蓬勃的感觉。
  沈清忍不住地读了出来。
  “少年侠气,交结五都。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
  “如果真的能结合到一起,我真的很期待。真希望能够尽快的听到成品。”
  沈清心想:
  他们确实很有野心,在地球上有一位非常屌的歌手叫做刘彤。
  一首《烽火扬州路》,改编自辛弃疾的词,也是神曲。
  “相信我们,这次一定会成功。”
  “我相信!”沈清回答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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