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让你重生一次,你会选择什么怎么活? 沈清也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竟落在了自己的身上。 再当一回烂片导演吗? 他摇了摇头。 任何一个从影视学院出来的学生都是希望成为世界名导,没有任何一个人想要比烂。 都是被现实磨平了棱角,才逐渐的拍一些无脑的商业片。 最后,制片人想怎么改就怎么改,拍的像屎一样也得忍下去。 导演? 导个屁呀! 自己上辈子就吃了文艺导演的亏。 拍了好几部片子,一直都不温不火,最后拍了个抗日小短片,一步一步跃升到国际大导。 后来,又拍了几个搞擦边球的爱情电影,直接就成为了横店圈里有名的导演。 虽然没有什么好名,也经常被众网友们炮轰,但这也没办法。 赚钱嘛,不寒碜。 简单的吃完了饭,沈清也无事可干走在这条大街上。 他一边走,一边是把前世的回忆和今世宿主的记忆全部融合在一起。 最后,得出了一个非常悲惨的结论。 前世的沈清,家境一般,为了让他成为导演,几乎是掏空了家底。 本来毕业作品有机会入选京城大学生电影节,但却因为交友不慎,被人截了胡。 好不容易走入社会,竟然差点儿被骗去拍毛片。 还差点被警察叔叔约出去谈话。 两个月过后,华国原创剧本大赛,便就是沈清最后的机会。 现在的他一边儿在酒店当驻唱,一边在家熬夜爆肝写剧本。 可他的剧本,沈清也看了。 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晦涩难懂的剧本,在当下的环境里,根本没有拍出来的可能。 若拿这样的剧本去参赛,跟去送死没什么区别。 父母最近又生了重病,自己的小妹妹还要上学。 一家人的压力全都来到了沈清这里。 都知道人生艰难,但沈清没想到这货的人生这么踏马难! 回到那个破旧的出租屋,沈清好像想到了前世的自己。 曾经的他也抱有一腔热血,曾幻想仗剑走天涯。 如今,却只能够蹬着大二八。 现实很骨感啊,拿起了原宿主编写的剧本。 “《天下骏马》,这名字有点意思呀。” 再仔细一看。 这剧本写的有水准,但很可惜,并不适合当下的环境。 想要融合的东西太多了,贪多嚼不烂。 多线叙事想法是好的,没有那个掌控能力,就不要轻易尝试啊。 有优点也有缺点,沈清这个老炮一眼就看得出来。 不要折磨自己。这一点很重要。 再看看满屋子著名电影的海报。 摞得和床一样高的影视书籍,随便的抽出来一本,都发现上面做满了笔记。 真是呕心沥血呀。 要不?这辈子就不摆烂了! 一个这样的想法出现在了沈清的脑海里。 算了,梦想和现实之中,暂时他还是选择了后者。 再看看那厚厚一沓草稿纸,离原创剧本大赛越来越近了。 但对于有前世回忆的沈清来说,写一部优秀的剧本,这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写哪个剧本呢?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们爱哪个。 这回重生,老子要站着,还要把钱给挣了! 就写他吧! 想到这里,沈清便开始守在了电脑的前面,打开word文档并输入标题《扬名立万》。 这部片子不仅有极好的口碑,而且在票房上的成绩也是很可观。 最关键的! 是一部小成本的作品。 回到了曾经的那种感觉,沈清已经好久不自编自导了。 剧本越写越快,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了下午六点钟。 一想到自己老朋友叶君邀请的饭局,他赶快拿了个外套,下楼打了个车,往学校路走去。 影视学院的路和印象里的一样。 各种各样的小店挤在一起,学生们出出入入,洋溢着青春。 学校的附近有很多卖盗版dvd光盘的,在那里什么片儿都买得到。 当年的沈清就是依靠学校旁边的dvd店,和舍友看完了丁度巴拉斯的所有片子。 来到了那家烧烤店,也就见到了自己的老友叶君。 “来了。” 沈清应了一声,便坐在了他的对面。 但见叶君的脸十分的忧愁,仿佛是有心事。 俩人一边吃串,一边谈论着在学校里发生的点点滴滴。 两个人已经在社会磨了几年,早已经不是原来的心性。 “最后一串了,你吃。” 叶君将盘子里最后一肉羊肉串递给了沈清。 沈清倒没多想什么,刚将那根羊肉串儿拿起的时候,叶君开了口。 “我准备回去了。” “回哪儿去啊。” “回老家,我在那里接了个活,当婚礼导演挺不错的。” 一听到这里,沈清的手止住了。 自己御用的摄影师就这样要跑路了吗? 他们还有一部片子没有拍完,如果摄影师走了,《天下骏马》这片子怎么拍? 不知为什么。 沈清感觉异常的感伤,二人也在此刻不约而同的安静下。 停顿了片刻之后,沈清将羊肉串再次拿了起来。 “那不挺好的吗?” 叶君听到这句话也愣了一下,他完全没有想到沈清会这样去说。 本以为这次的分别将会是生离死别,两个青年人会在生活和梦想两个词语之间争的你死我活。 但沈清云淡风轻的一句“那不挺好的吗?”倒让他无言。 二人就这样对坐着。 沉默了许久许久。 沈清自然理解叶君的感受。 但是他更明白,叶君做出了这个决定也是思虑了很久很久的,自己也不用跟他强调些什么。 若没有想好,他也不会放弃自己的梦想。 “这个城市太大了,我找不到方向。”叶君的眼眶红了,他的脸上写满了不甘心。 “嗯,确实。” 无论叶君说什么,沈清也一直附和着他说。 等到烧烤摊的人全部离去之后,老板也提醒二人,马上要关店了。 “我们走吧。” 当沈清站起身,瞳孔蓦然紧缩,神色严肃,眼神也变得犀利起来。“你确定不干了。” 叶君停顿了一下,然后表示。 “确定,我以后可能不玩电影了。” “好,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我送你一程吧。” “嗯。” 沈清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一夜不语。 在他年轻的的时候,自己也有一位这样的朋友。 甚至连样貌都和叶君很像。 当时的他,也是自己的御用摄影师。 两个人常常自诩是王牌搭档,但却一部好作品都没拍出来过。 最后,是沈清提出来不再拍电影了的。 当然,前一世的“叶君”大骂沈清没出息,说他这辈子甘愿做个loser。 沈清永远的记得那一天,也是一天夜晚,二人吃着火锅。 当沈情说到不拍电影的时候,一直很文静的“叶君”竟要跳起来打他。 可沈清还是离开了 上天就像是给二人开了一个玩笑。 上一世,坚持电影梦想的叶君,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反倒是当初放弃电影梦想的沈清,最后在一次阴差阳错之中拍出了一部抗日小短片,一路披荆斩棘,成为了国内的百亿导演。 沈清成为了国际一线大导之后,也一直想着自己的老朋友。 幻想着有一天,等到他回来,二人拍一部真正的好电影,不再管钱不钱的。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他等那通电话等了很久很久,但自己的电话却从来没有响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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