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秦贼_第391章 策论,科技兴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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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殿上,众臣也纷纷议论了起来。
  秦末听到魏延的话,心里不禁暗叹:
  奇谋虽好,但在绝对的实力差距面前,一切计谋都显得苍白无力,魏延只适合做将领,而不适合进入兵部,当统筹谋划的谋臣。
  “咳咳……”
  这时,秦末忽的咳嗽了几声。
  随即,他缓缓说道:“文长之所言,倒不失为一良策。不过,若作为统筹全局的总指挥,不该只考虑局部之事,应该从整个大局出发,将所有因素全考虑在内,需做到未胜而先忧其败,如此,才能在战争打响之时,以极小的代价获取全胜的机会。”
  “大王教训的极是。”魏延低头拱手道。
  此刻,他心里不禁有些失望和沮丧,而秦末并没有看到他的表情,自然也不知道他的想法。
  “如此,便继续这场保卫邺城的策问吧!”
  除周瑜和鲁肃,其余六名考生纷纷站了出来,挨个轮流回答策问之后,就轮到了周瑜和鲁肃二人,两人却表现得很是谦虚。
  最后,还是由鲁肃走上殿台,朝着上方的秦末抱拳道:“在下有一言。”
  “愿闻其详!”审配颔首示意。
  鲁肃微微一笑,开口朗声道:“此次袁绍集十八镇诸侯伐我秦国,当六十万大军兵分三路,此一开始就注定会失败,正所谓一步错步步错。而邺城保卫战,此战役本不该发生,可仿佛就像是有一双手在背后进行推动……”
  闻听此话,秦末心头顿时一惊。
  鲁肃这样子说,似乎已经有点猜到了真相?
  田丰、沮授、等人脸色顿时凝重起来,他们心里都清楚。这场邺城保卫战,就是秦末一手促成的,当然,这种事自然不能放在明面上来说。
  有些仗则可以不打,但有些仗必须要打。
  打仗虽然会死很多人,但能凝聚人心,能将一个根基不稳的秦国快速凝聚在一起。
  “啪啪啪!”
  大殿上,忽然传来了鼓掌声。
  随即,秦末大笑道:“子敬果真谋略过人,能有如此之洞察力,足见你智慧非凡啊。”
  非大谋略家,不可能会往这方面去想。
  而秦末实施的这一整套谋划,全都是靠戏志才、田丰、沮授、许攸等人谋划的。鲁肃能够想到这一点,可见其谋略和战略眼光,是足以与这些人相提并论的,让秦末也不免为之赞叹。
  见此情形,鲁肃眼中掠过一抹精光。
  他刚刚也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没想到竟然被自己给蒙中了。
  而魏延听到秦末夸赞鲁肃,想到自己出的奇谋被秦末否定,心里顿时升起了浓烈的悲忿感,鲁肃的回答明明跑题了,为何大王还要称赞?
  “大王缪赞,肃愧不敢当。”
  鲁肃连忙拱手拜道,随即又对着审配接着说道:“在邺城保卫战中,肃若为总指挥官,或不及于沮尚书指挥得如鱼得水。但,肃却是觉得,袁绍兵锋虽强盛,却并不难以对付。”
  “哦!说来听听。”审配颇为期待的问道。
  “以其之道还之彼身,坐等其军中瘟疫爆发,当可不战而胜之!”
  此话一出,大殿上立即响起了一阵嗡鸣声。
  审配却是满意的点了点头,说道:“此计虽有伤天和,倒也不失为一良策。”
  随即,审配便将目光看向了周瑜。
  作为最后回答这一策论的人,前面这八人已将这个问题全方面进行了解答。
  而周瑜也只能另寻他法。
  周瑜轻笑一声,淡然说道:“刚才诸位之述言虽妙,可惜时代在改变,决定一场战役的胜利,计策固然重要,但瑜却认为,今后行军打仗,以不在论及谁的兵马多,谁的粮草充沛。”
  “荒谬!为何不论?”
  “行军打仗,若不论兵马的数量,粮草是否充沛,如何能赢得战斗?”
  这话一出,大殿上立即炸锅了。
  秦末也是一脸期待的看向周瑜。
  周瑜却丝毫不以为忤,只是淡淡一笑,说道:“兵不在多,而在精。兵者有可见之兵,也有不可见之兵,以少胜多的战役并不少见,皆胜于精,一支兵马,若士气高昂,勇悍异常,哪怕人数少于敌军,依旧能战而胜之。而若士气不振,就算拥有再多的兵马也无济于事。而我秦国太平学院之内,铭墙之上,刻有一句至理名言,科技兴邦,人才强国。何以是为科技?相信在场的很多人都不甚了解,当今之世,唯有掌握军事技术,才能占领先机,才可以先赢得巨大优势。我秦国之所以重视工匠,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工匠能锻造出更为厉害的武器装备,甚至能制造出杀人于百里之外的神兵利器,这就是科技!”
  周瑜侃侃而谈,说的条条在理。
  “好,公瑾之言甚善,孤深以为然,此乃吾秦国之福也!”秦末忍不住赞赏道,随即目光落到文官队列之前,沮授的身上,问道:“公与,不知你如何看待科技兴邦这四个字呢?”
  沮授赶紧起身,拱手回道:“大王英明,博古通今,见识超群,科技乃我秦国崛起之根基,没有强大的国之战略科技力量,我秦国走向强国的道路充满阻碍。科技创新已成为我秦国革法创新发展之战略支撑,位于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能否有效实施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关系着我秦国和整个华夏民族能否顺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故科技乃是火种,也是实现战略的源头,它能带领我秦国走向更高的辉煌!故公瑾之言,绝非妄语!”
  沮授的一番讲解,简单直白,但却非常具体的阐述了创新发展科技战略的重要性。
  一时间,众人纷纷点头。
  “好!好!好!”秦末连声叫好道:“汝等能想到此处,倒也不枉孤苦苦筹谋了几年啊!”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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