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秦贼_第204章 俸禄给太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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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台上,莺儿的歌舞还在继续。
  台下的众人已经彻底迷失在其中,而来莺儿却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反而更加妖娆的扭动着腰肢,舞蹈的幅度也越来越大。
  “好歌,好舞,好舞啊!”
  “来莺儿小姐的舞技,简直令我大开眼界!”
  “来莺儿小姐不愧为大家,也不愧是来自洛阳的花魁啊,果然魅力无双!”
  众人看着来莺儿,眼睛都快要瞪出来了。
  “这小妞,比买来的那些庸脂俗粉漂亮太多了,要是能弄上床,就是死了也值!”
  刚才那狂傲的男子忍不住感叹了一下。
  “三少爷,你可不能乱来啊,家主才下了禁令,这段时间不可惹是生非。”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你烦死了!大哥如今乃秦公麾下谋士第二,在邺城除了少数几个势力,谁敢与我为难?怕什么?再说,我又不傻,惹不起的人今天我又没瞧见。”
  男子说完,一副得意的表情。
  而他正是许攸的三弟,对于他来说,自家大哥如今有权有势,自己也跟着水涨船高,给他家里面送礼的人可是排着长队。
  而许攸已经把自己的嫡系家眷全部接到了邺城,这也是为了向秦末表忠心的举措。当然,不止是他,很多统领上万士兵以上的黄巾将领,也全都把自己家眷接到了邺城。
  人多了,自然每家都会打探清楚,在邺城什么人或势力是不能惹的存在,而最不能惹的张氏二代,如今全都被秦末给关进了太平学院。
  秦末没有嫡系亲属,作为主公,他们这些黄巾家眷也不可能随时能够看得见。
  此刻,台上的歌舞接近尾声。
  台下众人看向来莺儿的目光变得更加炙热。
  一曲歌舞完毕,来莺儿正准备离去。
  “怎么回事?我还没看够呢?”
  “来莺儿!来莺儿!”
  “……”
  众人见来莺儿要离去,也是纷纷吼叫起来。
  此刻,老鸨子笑眯眯的走上台,对着众人大声喊道:“诸位爷,来莺儿的表演就到这里了。”
  “就跳了一曲,看得老子心里直痒痒!”
  一名长相魁梧的壮汉面露不悦,表示自己没有看够。
  当然他也不敢强来。
  毕竟这家店背后挂的乃是张氏,除秦末最屌,就属张氏一脉了。
  “是啊,就再跳一段吧!”
  “再跳一段!”
  众人也纷纷附和着。
  而这老鸨子一看,嘴角的笑意更加浓郁。
  “哎呀,瞧诸位爷说的。这样吧,今晚来莺儿小姐会在厢房单独会见,这机会嘛,自然人人都有,只不过……”
  老鸨子说罢,看向众人。
  “只不过什么?钱,爷有的是!”
  一男子大声喊道。
  看起来就像是安排的托。
  这波纯属钓鱼,就看那个傻缺给的钱多。
  “呵呵,既然如此,那么今晚以拍卖的形式,决定来莺儿小姐到底花落谁家!”
  此话一出,众人已经上头,纷纷开始喊价。
  而那名男子,也是激动地站起身来,喊价道:“二十贯!”
  二十贯对于一般人来说,还真不是个小数字,不过对于世家土豪来说也就洒洒水。
  “三十贯!”
  “五十贯!”
  ……
  典韦见状也是跃跃欲试,要不是秦末在,估计都开始报价了。
  “主公,您看,要不要末将拍下来?”
  典韦试探性的问道。
  “哦?”
  秦末一脸怪异的看着典韦,随即说道:“我记得你一年俸禄也只有八百贯钱。”
  “承蒙主公厚爱,末将…末将…”
  典韦挠了挠头,本打算迎合一下秦末。
  就算拍下来,事后以他的面子,店家至少也能打个对折,甚至可能还不用给钱。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叫价,价格很快飙升到了一百贯。东汉末年粮食价格是一石二十钱上下,饥荒的时候有过一石200钱,一贯等于1000钱。
  秦末算过,如今一贯五铢钱相当于后世的8千块钱左右,五百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典韦作为宿卫长,秦末给他开的工资一年俸禄八百贯也是不低了,属于后世年入近千万的高薪酬工作了,当然,典韦值这个价,而秦末自然也是给得起。
  秦末看着有些不好意思的典韦,也不打算难为他,毕竟一些事情说破后,伤的是感情。
  “罢了,你们的私生活,我作为主公不好过问太多,不过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够作风优良,有钱也不能如此乱用,想必逛一趟这儿,今天怎么也要花个五六贯,钱还是要省着点花。”
  “末将明白!”
  典韦赶紧拱手施礼。
  他自然知道秦末的意思,他的俸禄可比起军营里的其他黄巾武将还要多几倍,让他低调点,秦末对他很好,他心里自然明白。
  秦末看着台下一员黄巾将领,竟然把价格叫到了一百二十贯,也是暗自咋舌。
  本来打算等自己把冀州的商业带上正轨,再给他们涨涨工资,这想法在这瞬间直接打消了。
  黄巾将领出现在这儿,自然是因为有假期,军营规定,若无战事一个月可以放假两天。
  而黄巾将领的工资,相比较其他州的将领工资,可是要高出一倍左右,就连普通小兵都有钱拿。要说现代人穿越到古代,在有权有势的情况下,钱财则是最好获取的东西之一。
  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谁有钱,直接抢。
  这还得亏之前胡车儿在冀州抢得够多,而冀州又是公认的最富庶之州,不然还真承担不起这巨额工资,不过如今秦末的钱也是快见底了,而他自然也有其它来钱的渠道。
  此刻,一名亲卫带着一个文士走了过来。
  “主公,文和先生已请到。”
  贾诩还好奇谁要大晚上在这里见他,还不肯透露身份,不过看到秦末顿时就释怀了。
  约自己在窑子单独见面,这就有点意思了。
  “文和先生,快请入座。”
  秦末对着贾诩赶紧招呼道。
  贾诩见状,赶紧拱手施礼道:“秦公真乃好雅致,在下可算是来对了地方!”
  “呵呵,文和与志才在长安之事,我亦有所耳闻,比不得,比不得啊。”
  秦末也是笑着摆了摆手。
  听到秦末打趣,贾诩也是放松了下来。
  “秦公说的那里话,志才贤弟才是风流倜傥,于长安欠下了不少风流债,诩也不过只是作陪罢了,不值一提。”
  “哈哈哈!文和先生倒是谦虚了起来。”
  两人相视一眼,都笑了起来。
  随后,贾诩便坐在了秦末的旁边。
  “不知秦公今日找在下来,所谓何事?”
  贾诩切入正题,笑着问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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