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薇薇是见过焦婉芳的,也知道焦婉芳的身份,在见到焦婉芳的第一瞬间,她就想上去跟焦婉芳套近乎的,没想到焦婉芳直奔孟语兰的位置,把孟语兰叫了出去。 她不能光明正大的跟出去,在自己的位置上魂不守舍的等孟语兰回来。明明是简简单单核对的文件工作,却在同一个问题上翻车好几次。 实在没有心情工作,王薇薇开始摸鱼,从网上找陈家的各种消息。其实网上能查到的消息,她全部都已经了解过了,只不过她实在对其他事情提不起兴趣,只能给自己找点事做。 孟语兰回来的第一瞬间,王薇薇就想去找她的,但是觉得自己这样目的性太明确了,只能先按兵不动。 但是办公室不缺有好奇心的人,加上大家都知道孟语兰有背景。孟语兰被焦婉芳叫走之后,很多人都想知道他们聊了什么,整个办公室的人都在等孟语兰回来。 其他人只是单纯的好奇,根本没必要按耐自己的好奇心,孟语兰一进来很多人就开始好奇的看着她,然后大家互相示意一下,一起走向了孟语兰的工位。 同事a故意说:“孟语兰,刚才董事长夫人找你干什么?你跟董事长夫人认识,你怎么都没告诉过我们!” 虽然语气听起来很温和,但是都掩盖不住她话里话外的酸气,酸气漫出来到处都是。 同事b搭腔:“就是啊,要是知道你认识董事长夫人,我们哪里还敢让你干活,应该把你供起来,做办公室的吉祥物。”语气也是酸的不行。 同事c笑嘻嘻的说:“之前不是把她供起来吗?什么都不会做,还能在公司一直待在公司,除了皇亲国戚,其他人可做不到。” 孟语兰在办公室也不是谁都喜欢的,有那么几个看不过去的人,吃了孟语兰的小零食,拿了孟语兰的小礼物,还是不喜欢孟语兰。 以前是吃人嘴软,拿人手软不好意思说,这次开着玩笑就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孟语兰怎么也没想到焦婉芳跟她说几句话,就惹得办公室同事不满,又不能真的把他们都聊天内容说出来,只能跟他们打哈哈:“我只是见过两次董事长夫人而已,其实我们之间并不熟。刚才董事长夫人找我也是为了公司的事情,没见我还去了董事长办公室吗?就是董事长夫人吩咐我去找董事长的。” 同事c不相信孟语兰的话:“那为什么董事长夫人知道你的名字,我在陈氏工作快十年了,她都没能记住我的名字。” 孟语兰只能给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借口:“我们之前在其他宴会见过,我爸妈带我给跟董事长夫人打过招呼,可能是因为这样,董事长夫人才记住了我。” 办公室的人都知道她家还算不错,和焦婉芳一起参加宴会也正常,所有没有人怀疑她的话,当然除了王薇薇除外。 王薇薇跟孟语兰做朋友之后,就一直在留意孟语兰的小动作,刚才孟语兰说话的时候,头不经意的往左看了一下,这是她平时撒谎时的小习惯。但是现在不是问这个问题的时候,她敢肯定,焦婉芳说的是跟陈序淮相关的消息。孟语兰之前跟她说过,焦婉芳不希望她跟陈序淮联姻,有关陈序淮的消息,王薇薇不希望更多的人知道。 听说是董事长夫人的吩咐,还是有同事好奇:“原来是这样,那董事长夫人吩咐你什么事?能不能告诉我们?” 孟语兰当然不会说其中的原因:“这个不方便告诉大家,毕竟是董事长的私事,这要是说出去了,我以后还怎么在公司待下去。” 听到这件事跟董事长的私事,和大家有一起吃瓜的部门主任出来说:“你们还不去工作,是嫌工作太少了吗?” 她也喜欢吃瓜,只不过有一点,董事长的瓜不能总裁办传出去,不然追责的时候她的责任最大。 部门主任说话之后,大家的好奇一点都没少,但是还是乖乖散开了。 王薇薇也跟着大家一起散开,不过她没放弃去找孟语兰聊天的想法。 等到中午一下班,王薇薇就去找孟语兰:“语兰,我们出去吃饭吧,今天就别在公司食堂吃了。前两天,你不是请我吃午饭了吗!今天我请你吃午饭吧。” 跟孟语兰做朋友之后,孟语兰隔三差五的带她出去吃饭,她偶尔也会请孟语兰出去吃一顿。 孟语兰请她吃四五顿饭,她请回去一次,孟语兰请她去米其林,她请孟语兰去小馆子,还美名曰说带孟语兰体验烟火气息。 孟语兰本来就打算带王薇薇出去吃午饭,她害怕办公室里面的人追问她,出去吃饭等下午上班再过来。 一般情况下她出去吃饭都会叫上王薇薇,今天当然也不会例外,王薇薇主动请她出去吃饭,她还挺开心的。因为王薇薇每次带她去吃饭,那些餐厅的味道都不错,就是看起来没那么高大上而已。 孟语兰:“好啊,我们今天去吃什么?我有点想吃后面小巷子里面的麻辣烫了,我们今天去吃这个吧!” 王薇薇今天请她吃饭的目的不只是为了吃饭,是为了从孟语兰嘴里得到一些信息,她当然不会请孟语兰去没有隐私的麻辣烫店。 在麻辣烫店吃饭一点隐私都没有,附近公司也会有很多人过去吃饭,他们随便说两句,别人就能猜到他们说的是什么,那可不行。 所有王薇薇打算大出血一次,请王薇薇去附近一家消费颇高的饭店吃饭:“今天我带你去吃点其他的,那家麻辣烫是挺好吃的,下次有机会我们再去吧!” 孟语兰没有说什么,别人请吃饭,当然是请客的人做主啊! 她拿起自己的包:“好啊,我早就收拾好了,走吧!” 孟语兰也拿起自己的包,亲密的挽着孟语兰:“走!” 王薇薇带着孟语兰走到饭店门口的时候,她看见饭店有些不想进去:“薇薇,我们要不要换家店吃饭啊?我看这家店好像不便宜?我们吃这个是不是有点奢侈?平时吃的那些小餐厅我觉得也挺不错的。” 其实换成孟语兰请王薇薇在这里吃饭,她是不会觉得贵的,但是王薇薇请她在这里吃饭,她觉得还挺不好的。 在她眼里王薇薇一直都比较节约,或许说办公室里除了她之外,大家都比较节约,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压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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