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美人谋_死在一起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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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战鼓擂响,震慑敌军,也上达云霄。
  唐军以二千五百人为一“都”,共一十五都。各都以旗语为令,分三队,先锋攻击,后两队备战。
  令行禁止、不准有误。
  突厥同样没有一拥而上。
  这是车轮战,是消耗战,他们自信数倍于唐军,最不怕的就是消耗。
  只有一点出人意料。
  唐军冲锋陷阵,每一次都更迅捷、更勇猛、更不畏死。
  仿佛他们的力气无穷无尽,他们的决心众志成城,他们被天神庇佑、绝不会死。
  怎么可能?
  他们也是血肉做的。
  如果没有躲过刀枪,他们的皮肤也会被刺破。鲜血染红铠甲,他们疼得脸都白了,捂着伤口的表情甚至有些呆滞,匆忙地掏出伤药。
  他们的骨头也并非钢铁。
  盾牌砸上去、刀砍上去,也会断。
  他们“哇哇”大叫,被同伴搀扶着浑身颤抖,又去推着同伴:“别管我!打!打他们!挡住他们!”
  如果血流尽了,他们也会死。
  死的时候他们会咒骂,额头抵着泥泞的地面蜷缩身体,落着泪水一句一句地喊:“娘啊,我疼。”
  “家,我想回家。”
  只是他们又是不同的。
  轻伤不退,撕掉衣衫三两下包扎,便继续作战。
  即便被砍掉一只手臂,他们另一只手臂也还握着刀厮打。如果手脚都断了,他们便用牙齿,死死地咬住敌人的小腿。
  牙齿嵌入身体,踢多少脚都不肯松开,最后只能把那个脑袋砍掉。
  大唐的士兵有多少,这样的人就有多少。
  怎么回事?
  突厥士兵神情震动。
  他们比自己的勇士还要勇猛吗?他们并非不怕死,却不畏死吗?
  这样的士兵还有多少?
  有这样的士兵在,他们怎么能打进长安城呢?
  军心渐渐动摇,脚下的土地便似乎有些滚烫,烫得他们退一步,再退一步。
  “不准退!”
  突厥军将砍杀向后退的士兵,喝令道:“大唐军士只有三万!耗死他们!长安城就是我们的!”
  “我们将会得到万里沃土,得到美人,得到金银财宝、美酒佳肴!”
  “我们能退到哪里去?冰雪覆盖的荒原?饿死马匹的戈壁?我们的母亲孩子将要冻死在这个冬天!我们的子孙将世代咒骂我们的名字!若是勇士,不准退!若想活命,不准退!”
  不准退,那便只有死战!
  与同样不怕死的大唐将士,拼死一搏。
  这是他们要守护的土地,这是我们要掠夺的土地。
  “这是——”李策抬头看着再一次高高升起的信烟,判断道,“这应该是进攻,每次信烟朝正前方飞起,中间掺杂青色,突厥的攻势便更凶猛。”
  不管李策如何判断,李丕始终认为是放烟花。
  “是贺鲁在炫耀自己能制烟火,鼓舞士气吧?为了避免混淆,我已下令军中,不用信烟。”
  唐军不算多,旗语便可号令。
  而且李丕关心另一件事:河北道兵马到底来不来?多久来?等我们都死了,还来什么来?
  但是他当然不能这么说,只是忍不住询问李策。
  李策的回答很简单:“快了。”
  快了是多快?野狼奔袭那种,还是兔子躲鹰那种,甚或是乌龟爬?
  李丕派出斥候不断侦察,他甚至亲率兵士砍杀过一轮,高喊“突厥兵败”来鼓舞士气。
  后来李丕已不再多问,因为伤重不起的军士被抬到后方去,而他们这些将军带领的军阵,在最前方了。
  双马并骑,叶娇并未像李丕那样,冲杀进敌军阵营。
  她比李策靠前半丈,接近危险半丈,姿态动作不是冲杀,而是卫护。
  她的夫君纵然智谋超群,却不擅武艺。
  在人心叵测的京都,他守护她;在刀光剑影的战场,她保护他。
  “娇娇,”李策惊声唤,“回来!”
  他纵马上前,长臂伸出,把叶娇向后拉去,避开一团飞速射来的火焰。
  他仔细看着叶娇,确认她没有受伤,松了一口气又满含内疚道:“你回去,去同河北道兵马汇合。”
  “那你呢?”叶娇问,她圆润的桃花眼中凝聚惊惧担忧。
  “我留在这里,”李策道,“我在这里等着。”
  “那便一起等,”叶娇明媚的脸上满是坚毅,“如果死,便也一起死。”
  他们如今是同袍了。
  同袍,会说“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同袍,也会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不会死在这里。”李策紧握叶娇的手,“河北道会来。”
  叶娇的手背擦掉落入眼中的汗水,对李策露出笑:“那么多人都死了,他们不能白死。所以河北道来不来没关系,大唐要赢,这才重要。我留下,才重要。”
  能多一个人,便多一分胜的把握。
  不知是不是发觉唐军已现颓势,对面的信烟燃放得更多,一声声震动后,白烟直冲上天,继而炸开。
  李策的目光在天边散开,又刹那间聚拢,手指抬起指着一处道:“那是禁军的烟!”
  大唐信烟,根据军种不同,燃放的高度颜色形状各不相同。
  在一团团乱糟糟的信烟中,有一道烟飞得最高,炸得最开,一抹黄色在烟雾顶端久久不散,象征长安,象征大明宫,象征至高无上的皇权。
  黄色之下,又有不同颜色的烟,似在指明什么方向。
  只有禁军才能用这样的烟,而这烟的意思是——
  “李丕!”李策呼唤在前方拼杀的将军,李丕转头,目光同李策相触,同样抬头看天。
  “阿史那贺鲁!”李丕道,“营帐方位!”
  “怎么看方位?”叶娇急急地问。
  “同五行一样!”李丕道,“赤为南、白为西、皂为北、碧为东,黄色居中!以大唐军阵为正东,贺鲁就在西偏北方向!距此处仅有两百丈!”
  “可信吗?”叶娇紧握长刀,询问李策。
  李策目光深深看着她,说出心中的推断。
  “严从铮,”他带着敬重和同情道,“被俘了。”
  只有他能做出大唐禁军的信烟,只有他会如此传递消息。m.biqubao.com
  “他怎么在这里?”叶娇只问了这一句,便没机会说别的。李丕已举旗集结最后的军队,长刀斜指敌方军阵,大喝道:“跟本将军冲!去夺贺鲁人头!”
  李策同样策马向前,叶娇紧随其后。
  “楚王殿下,你是要跟本官同生共死吗?”李丕回头问。
  “不是,”在生死攸关之时,李策露出一丝睥睨天下的笑,“我去抢人头。”
  “才不给你!”李丕的马更快,上百骑兵簇拥,直直杀入突厥军阵,像一道闪电,向突厥可汗劈去。
  突厥的军阵乱了。
  “怎么回事?”他们询问着同伴,无人回答。
  怎么唐军再一次杀上来时,换了方向?
  怎么他们的方向,是可汗贺鲁的位置?
  将士向贺鲁的位置聚拢,更加暴露了他们要保护可汗的用心。
  而燃放完最后一颗信烟的严从铮,默默地笑了。
  “最后那颗是什么意思?”过了许久,负责看着他的突厥传令兵才反应过来。
  “不是让你传令,大军向敌人左翼进攻吗?怎么都没有去,反而去保护可汗了?”
  “你那颗烟有问题!你有问题!”长长的弯刀举起,向严从铮喉咙斩去。
  严从铮身体被绑,每次点烟,都是挑好信烟,指给传令兵看。
  所以弯刀斩来,他无法反抗。
  他跪得笔直,闭上眼,抬起头,面朝长安的方向,露出一丝微笑和决然。
  曾经有一个姑娘教他说,想要不说违心的话,不做厌恶的事,只需要随心所欲,对自己好一些。
  她说:“因为你开心了,关心你的人才会开心。至于别人,管他呢!”
  是啊,他如今已经摆脱掉家族和朝廷的束缚,随心所欲了。
  他很开心。
  希望那个朋友能知道,他死之前,很开心。
  别为我难过。
  我真的,很开心。
  弯刀划过。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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