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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僧侣大多身着圆领方襟、宽腰阔袖海青,为首者身披百衲衣袈裟,手持禅杖,远观便觉仪容整肃、道风庄严。
  礼部官员很快便迎上去,远远地就合十施礼,以示尊重。
  李策见那官员身穿绯色官服,便知是礼部侍郎邹进。
  大唐礼部,主管朝廷中礼仪、祭祀、宴餐、科举等重大活动。邹进三十六七岁,正值壮年,官居四品,虽然位居礼部尚书之下,但是已经能独当一面了。
  这回负责圜丘祭天的,也是邹进。
  而能让大唐的四品官员有礼有节接待的,必是得道高僧。
  比如,大兴善寺的住持守直禅师。
  大兴善寺乃皇家寺院,常设道场,为朝廷祈福禳灾。
  守直禅师身为方丈住持,更是参禅证悟、大乘见道、德学兼备,位同国师。
  本朝皇帝并不尊崇佛道两教,但是对待这些出家人,还是很看重的。
  这回祭天祭祖活动,按例也需要他们参加。
  守直禅师会带领僧众,在圜丘外围设坛诵经。
  这会儿他们过来,不知是要做什么。
  “过去问问。”李策微微示意,青峰便跑下圜丘。
  过了一会儿他来回禀,说守直禅师亲自辨认道场位置,以免元旦当日出错。
  圜丘下要站文武百官,还有皇室宗亲,甚至道家也在此诵经祈福,祝祷风调雨顺、禳解灾疫。
  往年李策没有参加过祭天,不知道是不是一直有这个流程。按理说,以守直禅师的身份,不需要他亲自跑一趟。
  “还说了什么?”李策问。
  “似乎是说他们惯于风餐露宿,不需要待在木棚下,让邹侍郎把木棚下的位置让给别人,他们往西边站站。”
  听起来倒是颇有出家人舍己为人的风范。
  这木棚往年也是不搭的,只因为去年祭天时恰逢大雪,皇帝站在雪地里,头上的华盖被风吹动,挡不住半点雪花。
  等到了登坛祭拜、焚烧祭品的时候,皇帝迈步出列,头顶的冕旒上整整齐齐摞了一寸雪,华服雪白,眉毛胡须冻出两道冰条,结霜的睫毛眨一眨,脸颊通红,看起来像山里窜出来的野猴,狼狈至极。
  礼部官员私下里觉得,今年他们的活儿又累又多,都是因为年初祭天的时候,让皇帝恼怒了。
  所以无论如何,得把棚子搭起来。
  今年就算是刮风打雷,也要让皇帝舒舒服服站在木棚下等待吉时,庄重有威严,从容有风度。
  这才是昊天之子祭天祭祖时,该有的排场仪容。
  魏王李琛今年也颇注意这道木棚。
  木棚在圜丘南侧,以扇形张开,围了半圈。正北紧接皇帝登阶之处,做了九龙聚顶的雕花挑檐,闳敞轩昂、大气磅礴。
  此时木棚已经搭建一半,只剩封顶。
  工部员外郎陪伴在李琛身边,时不时展开图纸,给李琛看工程进度。
  李琛神情认真,会询问地基深度、木棚尺寸、梁柱角度,以及木材情况等。工部员外郎一一回禀,李琛频频点头。
  守直禅师来过以后,礼部重新规划了官员在木棚下的站位,发现木棚下空出很大的面积,故而可以略改一改图纸,以加快工期。
  工部员外郎不敢怠慢,迅速去做了。
  李琛站在木棚下,神思沉沉看向远处走来的李策,自言自语道:“改图吗?”
  “魏王兄。”李策经过李琛,同他打了个招呼。
  “楚王弟,”李琛招呼李策过来,示意他看木棚上的九龙雕花挑檐,“多有气势!”
  “是,”李策略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道,“又该用膳了,还等四嫂给你送吗?”
  “今日回去吃,”李琛笑道,“你呢,还吃涮羊肉?”
  不会再吃了吧?
  你们连吃三天,我身上都有涮羊肉味儿了。而且这三天里,我已经听够了你们的卿卿我我。
  我知道你爱吃萝卜她爱吃笋,你们是真损啊,每次都只是虚虚地让一让我,从不真心递筷子。
  而且,别以为我不知道昨天的羊肉其实是牛肉。
  “不了,”李策脸上露出小孩子讨到糖果的笑容,“今日去安国公府蹭饭,叶大小姐擅长烹饪,难得今日下厨。”
  “因为今日是叶长庚的生辰吗?”李琛脱口而出这句话,突然神情有些僵硬,有些尴尬道,“我听人说的。”
  他心里太乱,以至于说漏了嘴。
  被人知道消息灵通,并不是好事。
  “是吗?”李策惊讶又感激道,“多谢魏王兄提醒,小弟差点空手而去,失了礼数。”
  工地外停着马车,李策上车坐定抱起手炉,青峰便驾车回城。
  明德门下有些拥挤,但是他们的马车刚钻进城,车帘便掀开,一个红色的身影扑进来。
  “想我了。”
  李策高抬双手,接住叶娇热乎乎的身子,顺便在她额上啄了一下。
  “不想。”叶娇笑着坐在李策身边,眼睛亮亮地看着他,问道,“你送我哥哥什么礼物?”
  “这个。”李策从衣袖中取出一个锦盒,那是他早就准备好的。
  “是金子还是玉?”叶娇问。
  “是兵书,”李策道,“兵部尚书大人注解过的《孙武兵法》,千金难求。”
  “那你怎么求来的?”叶娇好奇道。
  “我骗来的。”
  李策放下锦盒,把叶娇的手裹进他提前暖好的手里。尽管他提前抱了许久手炉,但体温也只是比叶娇略暖一点。
  这一点也让他心里慰藉。
  是爷们儿,就应该冬天给小女子暖手。
  邓州官道旁的驿站里,小武侯林镜已经等了很久。
  他奉命出门寻找骊山道士王迁山,已经有些日子了。
  临近年节,听说有邓州商贾获王迁山点拨,发了大财,林镜便从许州赶过来。
  他心思缜密,为免叶娇寻找王迁山的事被人知道,故而只说是武侯出门办案。
  入住驿站,也住最下等房,以避开年节前进京的官员,以免生出波折。
  如果他打听的没有错,王迁山会在今日傍晚来到驿站歇脚。
  他紧盯着外面积雪的路面,直到一头骡马闯入视线。骡马上,坐着一个瘦高男人,正是王迁山。
  林镜抓起桌案上的横刀,三两步跳出驿站,拦住了王迁山。
  骡马上的年轻人只有二十来岁,却蓄一缕胡须,身体消瘦,偏偏又很高,穿着粗布棉服,外面罩一件道袍,形容潦草,然而眼中光芒四射,炯炯有神。
  “仙长。”林镜对王迁山施礼,“卑职奉家主之命,前来迎接仙长回京。”
  “家主?”王迁山皱眉看着林镜,手指轻轻掐算,反驳道,“什么家主?你是无根无家的人。”
  林镜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只得坦白道:“卑职的主人,是安国公府叶小姐。”
  “叶小姐啊……”王迁山有些犹豫,他的眼睛转了转,问道,“她让我回去,能帮我成仙吗?”
  林镜瞠目结舌地看着王迁山,怀疑要么自己找错了人,要么这是个疯子。
  要不然,绑回去吧。
  捆绑四肢,拴在马上,等到京城,应该还有一口气。
  ……
  注:这章是多写的,短,半个小时后还有一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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