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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儒雅沉静的眉眼颇有几分书卷气,却身形高大,又穿着禁军巡街的衣服,让他整个人都有一种矛盾感。
  可这矛盾里,最出脱的是他的潇洒不羁。譬如他看到李策,起身行礼,便带着宁折不弯的锐气,不像朝中那些阿谀奉承之辈。
  正是严从铮。
  李策略微点头,同他打招呼。
  “严指挥使今日散值吗?”
  如果在值,这可算是擅离岗位。
  严从铮声音清越道:“末将今日轮休,因家母喜欢安国公府的月饼,就厚着脸皮前来讨要,叫楚王殿下笑话了。”
  其实说是喜欢,也有几年未曾来往过。
  “笑话什么?”叶夫人闻言连忙邀请他们落座,又道,“长庚走时,特地交代要给楚王送一份,给严公子送一份,所以今年做得格外多。你们不来,我还要让娇娇一家家送去呢。”
  李策同叶长庚初识,叶长庚便说要请他吃家里的月饼。这是个守信的人。
  叶娇正在剥石榴,闻言撇嘴道:“我才不送,母亲惯爱使唤我跑腿。哥哥走后,就把我当儿子使了。”
  叶夫人笑起来:“要不是把你当儿子使唤,怎么会把家里的生意交给你打理?你怎么能买起人参像买萝卜,眼睛都不眨一下?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叶娇闻言立刻心虚地笑了。
  “嘿嘿,”她举起剥好的石榴籽,“母亲别生气,请你吃这个。”
  “都坐下吧,”叶夫人笑着招呼他们,“你们晚上肯定要同父母团聚,就在这里吃午饭,谁都不准走。”
  十多年来,安国公府第一次这么热闹。
  虽然叶长庚不在家,但家里第一次有贵人留下来用膳,门房也时不时来报,说谁家差人送来节礼。
  这一是因为叶长庚从军,二是因为叶娇在骊山立功,最重要的,是因为肃王的案子审定,但凡聪明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先陈王被栽赃过,意味着皇帝会对安国公府放下芥蒂。
  这之后万一叶娇嫁入楚王府,安国公府免不了跟着飞黄腾达。与其等着将来锦上添花,不如先行一步,也能多添一分好印象。
  奶娘请叶柔也过来,菜肴摆上,酒水添满,虽然还看不到满月,安国公府却充满团圆欢聚气氛。
  叶夫人坐在主位,两位客人上首就座,叶柔是姐姐,同李策对坐,叶娇对面坐着严从铮。
  叶夫人同严从铮说话,问他家里长辈身体如何。
  严从铮回答说都好,抬眼看到李策在剥石榴,剥完放在碗里,递给叶娇。
  亏得他俩的胳膊都很长,隔着满桌子菜,递来递去。
  提起严家,叶柔想起严从效的事。她替钱友恭道歉,严从铮歉意更甚,同叶柔多聊了几句。
  叶娇已经在给李策递核桃。
  “新核桃,”叶娇道,“剥开大家尝尝。”
  李策看着只撬开一道口子的果皮犯了难,严从铮转头便对奴仆道:“去取锤子来。”
  “不用了。”
  李策说着,一掌拍开核桃,仿佛自己的手掌是铁做的。
  他们的动静终于惊动叶夫人。
  “娇娇!”叶夫人斥责叶娇,“楚王殿下是客人,你怎么能使唤他剥核桃呢?”
  “无妨,”李策垂下手掌,在酥麻疼痛中咬牙道,“本王病时,叶小姐多有照顾,病好了,做些事也是应该的。”
  这话得到了严从铮的支持。
  “正好末将带来一篮野板栗,叶小姐喜欢吃板栗,楚王殿下也剥吗?”
  野板栗,外壳坚硬长满利刺,比刺猬都难对付。
  席间的气氛顿时有些不同。
  一直埋头苦吃的叶娇总算发现,对面的两个男人正襟危坐,视线碰在一起,如空中沉沉接近的两团乌云。
  “不用剥了,”叶娇连忙拿起筷子,“都怪我,正餐不吃,吃什么核桃?来来来,夹菜夹菜。”
  她亲自给严从铮送去一块月饼,又给李策夹去一颗肉丸,再起身倒满桂花酒,笑声清朗地活跃气氛。
  这顿饭终于有惊无险地吃完,严从铮拿上月饼告辞离去,叶娇打了个饱嗝,斜倚凭几道:“你说说你们,怎么还能吵起来呢?”
  李策拿着锤子敲核桃,闷声道:“你们什么时候认识的啊。”
  “七八岁吧,”叶娇道,“上街看灯,他跟严姐姐一起,抢我的兔子灯,我哥把他打了一顿哈哈,就认识了。”
  “然后呢?”李策重重地砸开核桃。
  “然后店家就把兔子灯卖给我了啊。后来傅明烛要帮他出头,又被我哥打一顿。”
  想起哥哥,叶娇难过起来。
  “也不知道他在哪里,有没有月饼吃。”
  远在沙州的叶长庚正在啃胡饼。
  这里的胡饼没有沾芝麻,西瓜大的面皮拍进炉子,烤得又硬又干,优点是容易保存。
  比如当他趴在戈壁滩埋伏两天两夜时,胡饼不会坏掉,啃一口,唇齿生香。若不是总有些沙子硌牙,这胡饼便是无上美味。
  啃完往身后递去,饥肠辘辘的部下立刻接住。
  “校尉爷,”部下一面吃,一面道,“真想不到,您这位京都来的贵人,也肯这么卖命。这几天待在这里一动不动,我身上的跳蚤都生跳蚤了。”
  叶长庚解开水壶塞子,喝掉最后一滴水。
  “小爷我什么福都享过,尝一尝苦头,这叫积累谈资。”他不屑道。
  部下解开自己的水袋递给叶长庚。
  “校尉爷,一会儿吐蕃人过来,您先别出去,跑我们后面。”
  “说的什么玩笑话?”叶长庚嗤之以鼻,“谁官儿大,谁冲前面。”
  出门前,娘说过,作为将官,不光自己要活命,还得护着部下。
  跑后面,他是那种怂人吗?
  远处终于传来马蹄声,再近些,露出那些人蓝灰相间的衣服。
  敌军来了!
  千里之外的京都长安,百姓们正在庆祝中秋。
  午饭过后,安国公府在最高的楼上系起硕大的灯笼。这是“竖中秋”的节礼,必不可少。
  楼上的叶柔低头看时,不由得抿起唇角浅笑。
  灯笼之下,红衣的叶娇,玄衣的李策,一个眉眼生动笑颜如花,一个目色深沉藏着喜悦。
  秋风吹动他们的衣角,叶娇的披帛飘飞起来,缠住了李策的衣袖。他并不急着解开,就由叶娇缠着,转头看她。
  真是一对璧人。
  叶柔拿起字谜,就要抛下去让李策来猜,忽然见远远地走来一个随从,对李策耳语几句,李策便转身离去。
  叶娇跟着他,也不知去了哪里。
  他们去了天牢。
  随从说,牢里的李珑捎信出来,说请楚王一见。
  叶娇不放心,便跟着过去。
  案子已经审定,且昭告天下。过了中秋,李珑便会被移到合适的地方,终身幽禁。
  那地方是保密的,所以李珑想见李策,只剩这一个机会。
  他仍穿着那日骊山刺杀时的衣服,原本名贵的锦衣,此时遍布褶皱污渍。头发也乱了,王冠虽然戴在头上,却看起来不伦不类,像一个心智失常的戏子。
  见到叶娇,李珑有些意外。
  “听说安国公府的月饼很好吃,不知道叶小姐带了吗?”
  “带块砖头给你。”叶娇说着就要低头找砖,被李策阻止。
  “啊呀叶小姐,今日的你,”李珑摇头道,“可不如那日晚上温柔可人啊。”
  李珑一边说,一边从衣袖中取出发簪。
  那是骊山那夜,他亲手从叶娇头上拔下的簪子。
  当着李策的面,李珑露出放荡的神情。
  “那日在骊山,小姐你亲自把这发簪送我,你说你愿意服侍我,做我的王妃,你都忘了吗?”
  “你胡说!”叶娇气到扳动牢门,想开门把李珑痛打一顿。
  最好是打死,才能让他闭嘴。
  “娇娇!”李策再次阻止叶娇,他牵住叶娇的手,把她带到自己身后。
  “这还护着?”李珑又道,“她的滋味,我可都尝过了。”
  叶娇再也忍不住,她一脚踹向牢门,虽然没有把牢门踹变形,却惊得李珑向后退去。
  她怎么没有带一把弓来呢?
  真是不如哥哥聪明。
  叶娇在天牢喘着气,看向李策。
  他会怎么办?怎么说?不会信了吧?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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