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汉虎妻_第10章 马小强分家,山上青皮石屋被人瞧上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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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程景浩比上午更加落力地清洁牢房,说实的活也不多就是把牢房通道清扫干净,把犯人的大小便搬出衙门后门,让倒夜香的上门就没喳事。牢里凶神恶煞的牢犯,他也不怕,顶着那猪头脸又用布蒙着口鼻,就算是亲爹亲妈来了也未必认得出来。
  程景浩是这么胆小的人吗?当然不,剩那肿面未消淤今晚就自制一个口罩,防臭又防小人。
  其中偷个闲出去看了一下马小强卖得怎么卖,有那两副狼皮挂着,狼肉一下子被酒楼的买走,连带老牛肉也买了不少,只剩牛头、一些牛内脏和几根牛大骨。程景浩数了一下银子,总共买了四两银子一百二十五文钱,利落塞进怀里与其它银子一起哗哗!他觉自己在梦游,整个人都在飘的。
  他招呼马小强剩下的不用买了,把那剥下来的二层牛皮给他送回医馆娘子去,自己便提着那两张狼皮给潘老头送去。
  马小强望着那走路带风的程景浩,欲言又止还没说什么人都不见了,叹了一口气,依程景浩之言把东西拉去医馆送到他娘子手里,而后自己低着头拉着板车回了村里。
  郭芙兰把牛骨头、内脏与吊在井中的猪腿猪大肠放在一起,把那两层牛皮在房里放好。脸色有点厌嫌地把程景浩买回来的草鞋、麻布鞋、棉布鞋试了个遍,每双都刚好合脚,但只有棉布鞋软底穿着勉强过得去。她从来都不会委屈自己,当即把那几双麻布鞋与草鞋扔在门口,去掌柜那里借了几张纸与笔,画了十来双鞋的款式,放在牛皮上用石头压着。去隔壁老王家哭哭啼啼的媳妇那里花了三文钱买了十二双缝好的软实鞋底,这个朝代的物价郭芙兰不是很清楚,本身是个不怎么想说话的人,所以都是她指着东西,等人家自己主动提出来,后来那王家小媳妇不好意思夹带送了三根粗针与一些线给她。
  那小媳妇以为郭芙兰急着缝成品鞋给她婆婆穿,一般新婚娘子也要送礼给婆婆的,所以过去买她现成的鞋底,不过她买这么多,可能是怕自己做不好的留给自己穿吧。
  程景浩忙完一天的活从衙门回来,就马不停蹄地在医馆的后门忙了起来。把牛大骨用洗干净的柴刀砍开好几段,热开水烫几下再用清水把血液洗干净,放到锅里再放着半锅水用柴慢火地烧着。
  接着把猪手的毛烧一下,再用刀把烧焦的毛头划干净,砍成小块。猪大肠切成一小段一小段,把里面翻到外面用清水搓洗几遍后再放入细玉米粉慢慢搓洗再过两次水就干净了。把有多的猪肉抹上盐巴往厨房梁上一挂,也多亏了马小强的乱砍,整只猪手连带着背骨与腹部好大的一块肉。回来时经过那李大春猪肉档,档口紧趟开着,那李大春在那鬼哭神吼,满档子都是烂菜叶烂鸡蛋,哭喳,哭报了官官差到了后说案子不成立,全镇上都被人传了个遍,强买强卖,夹臭猪肉吃坏人,报官不行还得被官府人员立命停业一个月。不敢得罪官府,唯有哭喊,众人纷纷说他活该。m.biqubao.com
  等他做好酸菜爆炒肥肠、花生焖猪手、凉拌牛心、酱牛肉、梅菜扣肉、水煮菜心,那土豆红萝卜煲牛大骨汤也好了。
  医馆的后院满满都是做菜的香味,且时不时飘到前院来,勾得在算账的掌柜频频擦口水往后院着看,加紧把手中的活干完就去程景浩那里买几个菜来食。他也没什么爱好,就是好食这一口,美女那方面想想家中那位还是算了。
  程景浩把酱牛肉、凉拌牛心、酸菜肥肠、梅菜扣肉各打了一小碟用饭盒子装好,正打算往潘老头家送去,走到后院门口还是退了回来。
  这些肉都不便宜,就算是村里面的富贵人家一天里才有一两个肉菜,有些人食不起肉还专门买个猪肉天天出门就往自己嘴上擦,这为啥啊当然不是润唇而且专门站人看见家里时不时有荤菜显摆自己日子过得人好。这并非自己家里,哪知自己一走开会不会有人来顺走东西,一想到这里程景浩一百个不愿意,把菜全部端进房里,让郭芙兰等他一下便快步去给潘老头送菜。
  听见程景浩从房里出来的声音,张小二拍着心口赶紧在走廊阴影中藏起来,等他走远了往厨房一看傻眼了,锅里从来没有如始干净,空荡荡的一尘不染只留在空气中浓浓的香味。
  我去他娘的,这程赖皮借着医馆的厨房做菜,油米柴盐尽情地用,汤水却一点也不给留着。张小二本想剩他走开顺一二两肉食,没想扑了空。厨房上吊着的肉有数的,拿了太明显了。气不顺骂咧咧地去掌柜那里投诉他程景渃在这赖食赖喝的,在这做一顿饭可浪费不少盐油二糖柴。这闻着食不着实在太难受了,自己的工钱可顶不住向他买菜。
  掌柜乐呵呵地挥挥手,他不在医馆闹事就由着他,且他在这做菜是花些盐糖油柴,可在他那买菜好过出去酒楼买,便宜且好味道。掏了几文钱给张小二让他自个儿解决晚歺,等一下问一下小子愿不愿意承包医馆三歺。
  等程景浩回来,掌柜在他那买了几个菜回房里,翻出自己精藏的白酒独自滋滋有味的食起来,美酒佳肴让他欢快地哼着小曲。
  程景浩用小碟盛出几个小菜,其他放在桌面上让郭芙兰先食,坐着那等马小强,那小子帮自己半天活,不等他开饭有点过意不去。一整天的忙碌,这下才有时间想事情,他一天煮这煮那的,现才发现这女人胃口大,一个人饭可顶三个人。那盆香肉都有十几斤,她早上一顿就吃个清光。这娘们是头猪来着!往后那点工资哪里够养她,尽管会打猎,能天天这么好运?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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