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风来到这个世界,遇到的第一个人类,就是食人族,要不是他穿越到这具身体上的话,现在的白风已经是荒野中的一堆粑粑了。 白风对食人部落,有着本能的恐惧,但他之前遇到的那个食人部落,人少而且无比落后,顶多就是抓个落单的人类。他们还不配让大部族合作一起围剿。 “我们部落离大河很远,所以并不知道亶父部落,你给我讲讲他是个什么样的,我再看要不要一起去围剿,毕竟我离这里很远,他们对我的部族影响不大。” 白风部族落后,信息闭塞,所以要通过一切途径来认识这个世界,未知的才最可怕。 包牺并没有多过问,只是给白风做描述,无论哪个部落,都是不会喜欢食人部落的。 “亶父部原本在漆水,他们会种植打猎,但却也食人,原本还没那么严重,可后来亶父部不断扩张,也越来越能吃人了,他们在整个渭水流域抓人而食,用他们的话叫抓人牲。 他们的祭祀也需要很多人,周边的部族基本被杀完了,我们燧人氏和神农氏,有巢氏一起把他们围杀了一次,结果大部分逃回他们的漆水了,但还有一部分沿着大河这里来了。” 包牺稍稍停顿,平复了心情才继续:“我在来这里的路上已经见到有百人的小部落遭灾了,实际上,我带了一千多人,有七百多战士,就在集市周围查探,我感觉他们可能会在趁着晚上袭击这里。” 一千多人,白风暗自咂舌,这还需要什么帮手啊,在这片流域都能横着走了,不愧是大部族,别的小部落连泥巴都没玩明白,他们都有家天下的雏形了,族长儿子都能带着上千人溜达。 不过这么多人,围攻个食人部落的逃脱散兵,没必要非得拉着自己吧,白风还是决定先观望下,没那么简单,谁敢确定野人不玩计谋。 白风佯装思考了一会,才慢慢的说:“消灭食人部落,我肯定是需要出一份力的,但我这里带来的战士只有几十人,并没有做足大战的准备,要是赶回部族再带人回来,怕是要到冬天了,来不及参战。” 包牺面色有了微微变化,白风察觉不对,他可不想被留在这里。 “这样吧,如果他们敢来袭击,我就带着族人参战,要是这场集会能平安的结束,我们就要回部族了,明年要是食人部落还在,不用你来商谈,我会主动出击的。” 包牺叹了口气:“不是我逼迫你,只是那亶父族的人武力强,我们交战后,就算能赢,但损失也会很大,但只要有了你的这种强弓,我们就可以很轻松的打赢他们了。” 白风心底冷哼,果然还是打我弓的主意,最怕的就是亶父的事情是假的,晚上说不定他们埋伏的人就假扮成食人部落来抢了这个集会所有人。biqubao.com “可是这弓,制作起来太麻烦,我们整个部族只有一个人会做,一把弓就要从草发芽一直做到树叶落完,哎,我们整个部族都没有几把,要不然我就把这把弓换给你们了。” 包牺听到白风这话,心也就放肚子里了,怎么看,白风的脑子都不太好使,怎么当上的族长。 他首要目的是得到一把弓,回去之后模仿制作,但如果说他们整个部族都没几把,说明对他们燧人氏部族完全没威胁,那白风可就是他的好生意伙伴了,反正也活不了多久了。 没有茶水招待客人,只有一个大陶罐中加了蜂蜜的水,白风端起来喝了一口,不怕他们下毒,现在就算是神农氏都不一定能把毒用明白,别说包牺了。 味道甜到有些齁,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后甜味就和他无缘了,不过稍微喝一点就行,甜味对白风来说没那么珍贵,把剩了大部分的蜂蜜水递给穗,她闻了闻后,抱着罐子就狂饮。 可能她长这么大都不知道什么是甜味吧,白风现在就怕她喝这么多蜂蜜水,会拉肚子,不过原始人的肠胃应该和铁打的一样,这点应该不妨事吧,虽然白风已经听到了穗的肠胃蠕动声。 主人家款待,白风也愿意给他们讲一些故事,无论内心多么龌龊,表面工夫还是要做好的。 给他们讲金乌太阳,讲扶桑树,包牺听的如痴如醉,像是得知了天地的大秘密,穗也忘记喝她的蜂蜜水,抱着罐子静静听着。 讲到精卫填海,包牺打断了白风的故事。 “精卫是神农氏的女儿我知道,我还见过她,她还活的好好的,没有落在河里淹死,你怎么会说她变成鸟了呢?” 白风就等他这句话,从神话故事延伸到现实才是白风的目的,不让包牺自己说,白风问的话怕是问不出个什么。 “这个故事是一个叫瞽叟的智者,来到我的部族时,我听他讲的,我也没有见过精卫。” “那瞽叟还有没有讲其他的故事,有没有我认识的人?” 包牺再怎么说,也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故事对他最有吸引力,特别是当自己认识的人成为故事的主角之时。 “有熊氏的轩辕你知不知道?” “我知道有熊氏,就在青丘,只不过轩辕是谁,我没有听说过。” “九黎部的蚩尤呢?他骑着个黑白相间的食铁兽,很滑稽。” “我也只听说过九黎部,没听说过蚩尤,你说的食铁兽就是种爱吃竹子的那种熊吗?” “对的,就是那种熊。夸父,刑天你应该知道吧?” 包牺稍微一思索:“刑天是神农氏一个附属部落的战士,很厉害,夸父,你说的是夸父族吧,夸父和亶父一样,都是食人族,只不过夸父更可怕,他们是巨人。” 白风内心已经忍不住想要仰天大笑了,虽然没打听到轩辕蚩尤,可能他们还是小孩子,但刑天在,就说明白风穿越到了这个上古时代最精彩,最热血的时期。 如果他能在轩辕他们成长起来之前,打造出一个媲美有熊氏和九黎族的部落,那他是不是也有资格在后世留下自己的传说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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