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被甩,反手捧红校花_第171章 有这首词在,谁敢自称词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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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前奏响起,本来还一脸等着看笑话的观众,纷纷愣了一下。
  “不得不说,无名的作曲能力真的挺强的。”
  “说不定他的这首歌,真的是靠实力赢来的登台的机会呢?”
  “不可能的!这曲子虽然能跟曲爹相比,作词肯定不行!”
  “就是!那首《白高兴一场》的歌词,可是夏州作词第一人之称的易场写的!”
  “我刚才看歌曲的介绍,这首《但愿人长久》的作词是无名。无名的作词能力能跟易场相比?”
  “中秋晚会的歌词要求都比较高,不仅要求有中秋意境,还要有文化水平,最好是诗词,无名的作词水平能行?”
  “无名绝对是利用特权拿下的登台机会!”
  “……”
  在观众们的议论中,云灵珊的歌声传了出来……
  “明月几时有
  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
  今夕是何年……”
  只是短短两句,演播厅的观众们瞬间呆住!
  所有人的表情都是如出一辙的震惊!
  虽然他们这些人不全是文学专业,也不全是诗词人,可是都是有着鉴赏能力的!
  光是听到这几句,就足够让他们震撼的了!
  “这歌词……简直就是诗词!”
  “而且比起易场的那首歌词要好上无数倍!”
  “不!易场的歌词根本不配与之相提并论!”
  “这才两句而已,这歌词有可能虎头蛇尾也不一定啊。”
  “就算是虎头蛇尾,就凭这几句,也足够碾压易场了!”
  “……”
  听到无名这首《但愿人长久》的歌词,再想到刚才他们对无名作词的质疑,观众都是感到一个又一个嘴巴子,在脸上胡乱的拍!
  就在观众们纷纷脸疼的时候,云灵珊的下一段已经娓娓唱了出来……
  “我欲乘风归去
  唯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
  起舞弄清影
  何似在人间……”
  ……
  某会所。
  白高星正要往嘴里倒酒,听到云灵珊的歌声却忘记了张嘴巴……
  红色的液体全部倒在了自己的胸口上,他都没有任何反应,任由那所有的液体浸湿自己的白色衬衣。
  这个时候,包间里突然响起了一道尖叫声!
  是那种撕心裂肺的尖叫!
  呆滞中的白高星被这道声音惊醒,然后循声望去……
  只见……
  易场怀里的那个花枝招展正在对着易场尖叫!
  “握草!你弄疼我了!”
  她一边尖叫,一边指了指自己肩膀上的红色手印。
  原来是易场听到云灵珊的歌词后,因为太受震撼,所以情不自禁的握紧了手掌。
  只不过,他忘记了,他的手掌正握着那位花枝招展的肩膀……
  被那个女人指着鼻子吼,易场都没有清醒。
  白高星见状,赶紧从口袋里拿出了几张,安抚了那个女人几句,随后让她们都离开了包间。
  易场还是呆呆地看着面前的大屏幕。
  屏幕上的云灵珊还在歌唱……
  “人有悲欢离合
  月有阴晴圆缺
  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
  千里共婵娟……”
  易场瞳孔猛地一缩!
  他猛地站起身来:“好诗!好诗!”
  白高星提醒道:“这是歌词。”
  易场瞪了他一眼:“歌词?这特么的就是诗词!”
  “而且……还是首能流传千古的诗词!”
  他的声音里充满了崇拜之情!
  赞叹声不绝于口。
  半晌后,他才反应过来,这是无名的作品。
  随后,他瘫倒在沙发上有气无力的说道:“输了!彻底输了!”
  “我以为自己的歌词是一枚炸弹,可没想到……无名竟然掏出了核武器!”
  “这特么的怎么赢?!”
  就在刚才,他还在幻想着自己蝉联十二届【最佳作词人奖】,拿到【词神】的荣誉称号。
  现在看来,这届的【最佳作词人奖】跟他是没有半毛钱关系了。
  有这首词,这届的【最佳作词人奖】绝对是无名的。
  而且,他很清楚,就算以后有作词人能蝉联十二届【最佳作词人奖】,获得【词神】的荣誉称号,也要笼罩在无名的阴影之下!
  有这首词在,谁敢称自己是词神?!
  …………
  某房间。
  单连贵看着面前的电脑,脸色分不清悲喜。
  他呆呆的看着身旁的经纪人:“要是我没读过书就好了……”
  “若是我没读过书的话,我就能再多开心一会。”
  “我就能……”
  他看了看刚才让经纪人去买回来,准备庆祝他稳拿第一、打破连跪魔咒的香槟,叹息道:“我就能把这瓶香槟打开了。”
  “要不,咱们把香槟退了吧?”
  经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留着吧,以后会用到的。”
  单连贵看向了电脑,那里的云灵珊正在唱歌。
  左下角显示的歌曲名字下面,【无名】那两个字,闪亮的似乎是要把人的眼睛晃瞎。
  “我真的有机会用到吗?”
  …………
  与此同时。
  某栋别墅内。
  微波炉里正在热着榴莲。
  王天佑特意把这道美食,留在了无名歌曲演唱的的时候享用。
  叮!
  榴莲已经热好了。
  整个客厅此时都是弥漫着浓郁的香味。
  要是平常,王天佑早就狠狠的嗅着香味,迫不及待的抓起热榴莲就往嘴里塞了。
  此时的他却没有了心情。
  他死死的盯着电视上左下角的【无名】二字,脸上布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不可能!
  无名的作品怎么可能比那首《白高兴一场》还要厉害!
  他的作词能力怎么比作词第一人易场还要厉害?!
  王天佑满脸的不可思议。
  他之所以这么有信心,就是因为他觉得,就算无名的作曲能够媲美曲爹,作词方面也是绝对被易场碾压的!
  没想到,被碾压的人竟然是作词第一人易场!
  突然,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赶紧走到阳台拨打了助理的电话!
  千万!
  新闻千万别发!
  那些新闻都是他针对无名的作品不如《白高兴一场》制造的舆论,要是这个时候发出去,那就真的是成为笑柄了!
  虽然他前不久已经成为了笑柄。
  但是,他不想这么快又给业内增添笑料!
  在这样的祈祷中,王天佑听到了话筒里的声音……
  “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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