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子添了这么多人,家里的住房顿时紧张了起来。 白佩佩打发夏明楠带严向晨搬到周夫人的院子,将他之前的新房给了这群奴仆。7个女奴,14个男奴,按男女性别分房子,女奴4人一间,共占两间;男奴5人一间,共占3间。 “现在条件就是这个条件,你们先这样住着,等以后得了空,再盖新房子,给你们安排住处。” “马婆子,你带你女儿以及其他三个病得比较轻的女奴负责内务,打扫卫生、做饭、洗衣服……” “老马,你先带着这五个身体好的熟悉环境,给我儿子打下手。” “病得下不了床的,先喝几天药,等身体好了再下地干活。” “病得比较轻的,就轻一点的活。”biqubao.com …… 挑人的时候,白佩佩特地挑了一个会赶马车的,当场指定了他赶马的活计。 春牛一听,赶紧应声。 白佩佩带着马婆子、马招娣回了另一边,叫她们给夏大丫打下手。 家里冷不丁地多了两个人,夏大丫还有些不习惯,拘谨得慌。感觉她不像是主子,反倒像是丫鬟。 白佩佩一看她这个样子就笑了出来:“你指挥苗苗的时候,不是指挥得挺顺畅的吗?你就当她们是苗苗那丫头就行了,该怎么用就怎么用。我还指望着你在嫁人前把她们指挥顺场了,让她们以后接你的活,让我也轻松轻松些。” 夏大丫一想也对,她嫁了人后,家里那么大一堆事可就没人管了。 “你怎么带了这么多人回来?不是说随便买几个就行了吗?”夏厚德一听白佩佩带了多少人回来,吓了一跳。 21个人,家里有住的地方吗? “我本来也没打算买那么多,但不是便宜嘛……”白佩佩叹息,她也没想到买人这么便宜,随便一两银子就能买断人的一生。 “一两银子?!小雅买一个丫鬟,不是买了十几两吗?” “你也说了,小雅买的是丫鬟。我们买的是什么?我们买的是下地干活的人,不需要什么技术,有一把力气就行。特别是女的,长得漂不漂亮,身上有没有什么缺点,根本就不重要……”何况,她其中一半都是病奴。 她要不买,他们撑不过去,就死了。 “那我们要赶紧把房子盖了,现在天暖和了,他们挤挤也就罢了,等冬天的时候没个屋子住,可冷得慌。” “嗯,到时候安排。” …… 夏苗苗完全没想到,自己就照常去了一趟杏林院,回来家里就多了那么多奴仆? 顿时有些不习惯。 这吃饭端碗的活都有人抢,搞得她手不是手,脚不是脚,慌得不行。 夏大丫也嫌她碍地方,让她站一边去。 使唤了大半天,夏大丫多少也适应了一些。 以前的活都是她自己干,一样一样来,现在变成了她发布命令,她们看,一样一样的盯,防止她们不知道家里的规矩,干得不够好。 马婆子、马招娣和那三个女病奴都非常用心,生怕自己表现不好被退了货。 没办法,前面的人家里有两个病秧子,后面三个则自己就是病秧子,谁敢嫌夏家穷啊。再穷,人家用得起奴仆。这要是被退货了,她们连这样的人家都呆不住,以后还能卖到什么好地方? 只怕会更惨。 马婆子做饭倒是会做饭,但那手艺真的不怎么样,就是不挑中的夏明楠吃了都摇头。 “大丫,这炒菜你还是好好教教,要不然你以后嫁人了,我们家饭菜都不香了。” 夏大丫深以为然,道:“嗯,教肯定是要教的,实在不行,再让娘去买个会做菜的。不说学到我十分本事,七八分也是要学到的。这一日三餐天天都要吃,再亏待,也不能亏待了自己的肚子。” 以前家里条件不好就算了,随着夏家条件好了起来,吃过更好的东西以后,夏家人没一个能够拒绝口腹之欲。 严向晨表示:我也是。 他已经给九皇子去信,想把家里人接过来了。 夏厚德的地不是一年两年能种好的,他会在这里能好几年,自己天天一个人吃“独食”不太好。他准备把夫人和孩子接过来,大家一起吃。 实在不行,让他夫人身边的丫鬟学几分夏大丫的厨艺也行。 这样以后不管到了哪里,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接到信的严夫人:“……” 她男人到底是去办事的,还是去吃东西的? 奴仆的病陆陆续续好了,也陆陆续续被白佩佩安排了工作。马婆子年纪比较大,自然不用说,被她任“管事婆子”,主管夏家内务以及一群女奴。 她女儿马招娣黑壮黑壮的,是干活的一把好手,家里比较费力的活可以交给她。 剩下五个,一个负责跟夏大丫负责做饭,一个负责打扫,一个负责洗衣服,一个负责去田间地头送水,一个负责陪夏苗苗出行。 负责陪夏苗苗出行的叫“春燕”,名字娶得满高听的,但个头高大,能够和一般的男人相比。 白佩佩选中她,就是冲着她的个头。 白佩佩想得很清楚,夏苗苗要出门给人看诊,身边肯定得有个人跟着。 虽然小厮得用,但小厮毕竟是男的,有时候不太方便。 这个时候,就需要女丫鬟随行了。 那么选择一个体格各个方面都比较彪悍的女仆,可以更大程度的保证她的安全。 若是可以,白佩佩都想挑会些拳脚功夫的,但以他们家现在的实力,这种会拳脚功夫的丫鬟早让别人挑中了,也轮不到她买。 没办法,只能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了“春燕”。 除了春燕,白佩佩还给夏苗苗挑了一个非常机灵的小厮,名字叫“灵梳”,就是怕夏苗苗在外有事身边的人不够机警,来不及通风报信。 好吧,杏林堂的李狗子、陆小子已经够机灵了,但那毕竟不是小厮,不可能天天跟在夏苗苗身边,她出生总得有人跟着。 越是女大夫,越要学会保护自己。 “他俩先跟着你,等以后遇到有拳脚功夫的,再给你换。” “娘……不至于吧?” 白佩佩:“什么不至于?等出了事就晚了,任何事情,都要做十二分考虑,越周全越好。特别是事关自己生命的大事。” 夏苗苗无法反驳,说道:“我就是觉得有些太浪费了,我就帮人看个病而已,还带两个人……我一天赚的药钱还不够他俩的工钱。” “那你就好好研究医术,等你以后出师了,就不用担心养不起奴仆了。” 夏苗苗:“……” 我不想那么早出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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