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人看了以后表示,难怪人家夏苗苗长得好看,人家不仅娘长得好看,爹也长得好看。 夏明楠再去晃荡一圈,他们更确定了——夏家人确实长得好看。 听说还有两个在读书的,其中一个还是童生老爷呢。 “哎哟,不得了喽,杨老婆子招惹了一个得罪不起的人喽~” “也不知道杨老婆子咋想的。” “谁知道。” …… 不过很快,他们的注意力被转移了,因为他们听说,夏明楠还没成亲。 “啥?!那个俊小伙,还没成亲?年纪不小了吧?” “我问过,白大夫说,成过亲。只是以前那个手脚不干净,偷他们家对门的吃食方子,就是那个刘氏作坊,知道吧?” “知道知道,刘氏作坊谁不知道啊?他们家的皮蛋、咸鸭蛋、卤菜可好看了,我每次走亲戚都要带一点,特别有面子。你说的是他们家?” “对,就是他们家。要不然,你以为偷点小东西,白大夫就把人给休了?这不是闹得太大了,没办法吗?” “偷刘氏作坊的方子?” 好吧,没人敢想。 刘氏作坊那么赚钱,任谁有机会拿到他们家的作坊,都会心动吧? 若是两家离得近,天天看着,那白大夫的儿媳妇会心动,想要搞点小动作也正常。 只可惜,让人家逮了一个正着。 当然了,也不是没有人怀疑,确定是白大夫儿媳妇自己想偷的,而不是白大夫他们家指使的? “你想什么呢?那卤料方子就是白大夫给刘氏作坊的赔礼,白大夫跟人家刘氏作坊关系好,还认了对方一个儿子做干亲……这种关系,偷人家方子干嘛?反倒是她儿媳妇娘家,听说有一段时间在搞皮蛋,后来还亏了钱……” 一个杏林堂,让几条街的人都吃上了瓜,让这个年过得格外“热闹”。 某些大娘大婶在挖八卦方面,确实有一手,你家有点芝麻大小的事情,人家都能给你“挖”出来。 就是挖的到底接不接近真相,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重点是真相吗? 不,重点是“瓜”够不够精彩。 有人从这些“瓜”中抓住了重点——夏家,有钱。 连女儿出嫁都能陪嫁一座药堂的人,夏家肯定有钱。 人家三个儿子,两个在读书,其中一个还是童生老爷。最重要的是,他们都还没成亲。 家里有合适人选的人家,可以关注了。 - - 天,越来越冷了。 夏厚德见白佩佩、夏苗苗母女俩天天往镇上跑太辛苦了,就托虎大、虎二淘了一辆旧马车,让她们坐马车上下班。 没什么大事,她俩也不跑外诊,就在杏林堂呆着。 家里这边,年货也备了起来。 夏大丫一个人忙不过来,白佩佩、夏苗苗也提前几天关了杏林堂回来帮忙。 李狗子、陆小子暂时留在那边看家,和虎大、虎二那边约好,让帮忙送过饭,别让他俩饿着。杏林堂虽然也能开火,但两个十二、三岁的半大小子要没人看着,不太放心。 让虎大、虎二他们安排人送饭,其实也是为了时不时看一眼,免得他俩出事。 这段时间,夏厚德、白佩佩两个一直在琢磨玉米、辣椒和土豆的事。 有了新东西,自然要弄新的吃食了。 这个时代的人还是挺有创新精神的,之前大家吃玉米,要么是整棒煮着吃,要么是剥成粒炒菜,或者放在饭里煮。但夏大丫不是想着家里的木薯晒干了以后,不也磨成面粉做成了各种吃食吗? 一开始她还不太敢做,但有白佩佩鼓励,便大着胆子将晒干的玉米拿去磨坊磨成了玉米面,蒸成了玉米馍,煎成了玉米饼,烫成了玉米面条…… 好吧,花样挺多的。 白佩佩要做的,就是把土豆给夏大丫,教她炒一盘土豆丝出来。 土豆的做法也满多的,除了切成丝炒,切成片也能炒,还能切成块和肉炖。和木薯一样,也可以切成片晒干,磨成土豆面粉,做成土豆粉吃。 和带着甜味的木薯不同,土豆另有一番风味,它不甜,但自有一股软糯滋味,洒点盐,放点辣椒,就能成为一盘美食。 若是做成红烧的,或者配上卤料煮一煮,当它吸满了汤汁以后,那味道就更绝了。 “天!这东西比肉还好吃!” 夏明楠只吃了一口,就顿时爱上了。 肉家里吃不起,可土豆多啊,稍微烧点肉汤,它就能这么好吃,简直太棒了! 夏明楠当场宣布,从此以后,土豆是他的最爱。 夏苗苗也一边啃,一边说道:“嗯嗯,土豆也是我的最爱。” 夏厚德:“明年得多种点,我感觉这东西比木薯、比玉米都下饭。” 不是他不喜欢甜的东西,实在是一天三餐全都是甜的,再爱吃甜也腻了啊。 要土豆不一样,它一样能当菜吃,能填饱肚子,它还不甜。 它和谁配在一起,它就能变成谁的味道,太好吃了。 “嗯嗯,明年种土豆,这东西产量也好高,一亩地种玉米,一亩地种木薯,一亩地种土豆……我家发大了!”想想,夏明楠就觉得整个人幸福极了。 家里粮仓堆满了粮食,以后还用担心儿肚子吗? 不担心! 再也不用担心了! 还有他们家新研制出来的水育水稻1号,虽然不确定这东西产量有没有增高,但跟过往的水稻相比,它确实更大颗粒,怎么瞧着也不会太差了。 哦,对了,他们还要买田了。 想要增加家里的粮食就只有两个方法,要么增加产量,要么增加田地的数量。之前家里条件不好,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土地,想办法让它多长一点。 但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家里有了钱,就能新买地,不管是水田、旱地都行,买了什么都有种粮食。 以前夏明楠还算过他有几个兄弟,以后他能分到多少家产的事,随着他单独的小院一修,两个弟弟又有了出息,他就再也不算了。再到现在家里添置了新田,顿时觉得自己生在了福窝里。biqubao.com 不说别的,就现在家里的那四亩水田分给他,再配上他的那个院子,他觉得自己就够了。 村子里没有比他更“富有”的长子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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