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恶婆婆后,我成了全村的希望_第284章 玉米甜不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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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白佩佩不知道的是,她所谓的“甜”,跟六堂叔他们的“甜”是不一样的。
  因此,当六堂叔、宋大爷们听到她说不甜的时候,就没抱什么希望了。
  但等他们真的咬了一口,入嘴的时候,惊讶了:这不是挺甜的吗?哪里不甜了?
  “这么甜啊?”
  “夏老二家的,都已经这么甜了,你还说不甜啊,那你要怎么甜才算甜啊?”
  还问其他人是不是。
  其他人一边啃,一边点头:“嗯,甜。比山上的野果子还要甜。”
  一个个啃得满口生香,觉得这玩意儿简直不要太好吃。
  一个没注意,一根玉米就没了,就跟牛嚼牡丹似的,连味都没尝到。
  到了第二根,一个个就变得珍惜了,吃得那叫一个细致,就想好好尝尝玉米的味道。
  美食界有一门伪科学,说食物最好吃的也就是第一口、第二口,但凡多吃几口,也就变得不好吃了。
  所以有某些星级餐厅时,所谓的美食都是准备得少少的,也就让你尝个味儿就没了——就是为了保持你品尝到的是最好吃的一两口。
  虽然不清楚这门伪科学是否正确,但大部分人应该都有这么一个体验,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吃得多了,就不好吃了。
  眼下亦然。
  虽然玉米还是那个玉米,第二棒肯定是没有第一棒美味的,待口腹欲得到了一定满足,进食欲也就慢慢降低了。
  六堂叔、宋大爷他们也不是说这东西就不好吃了,毕竟是第一次吃,还新鲜着,就感觉解了馋,没那么馋了。
  这个时候也有了精力和夏厚德说话,说这玉米很好吃,就冲着这口感,就算不能填饱肚子,家家户户都该种些。
  “放心吧,玉米肯定能填饱肚子,要不然我和我媳妇也不会那么费精力留了两年的粮种。”夏厚德说道,“我们从去年开始就留种了,去年我们也就找到了那么一点,六堂叔都知道,你还帮我家看过的……”
  六堂叔点头,确实有那么一回事。
  当时他不知道玉米是用来干嘛的,但既然是夏厚德交代的,他也就帮忙看了。
  “我还以为玉米是药草呢。去年我问你的时候,你也没说。”
  夏厚德:“这不是才刚做没把握嘛,我担心万一没做好跟你们说了,也让你们白高兴,所以就没说呀。去年我留了总也没有多少,一家也就分了十来颗,也就我自己多留了些。
  我让你们种的那些,就是用来留种的。万一哪家种的玉米不好,我这里有多地,还能分你们几颗。”
  夏家多留了那么多颗,六堂叔、宋大爷他们肯定不会说什么。
  人家给你是情分,不给你,你还能找人家麻烦?
  要不是夏厚德想着大家,也不会从去年开始就谋划着带大家一起种,让大家自己给自己留种了。
  刚好,也能摸一下玉米是怎么种的,自己再种时,也算有了经验。
  对此,魏良平也表示了认可。他默默地啃着玉米粒,大约数了一下,一棒玉米大概有三百粒,也就是说他家里种了十棵活了六棵,也能收到六棒。
  算下来,六棒也就是1800粒。
  当然了,不可能所有的玉米都会拿来留种,大家都是第一次种,肯定会有一两棒煮出来尝尝味道。
  也就是说,最后留种的就要打一个折,两棒也就是600粒左右。
  夏厚德说道:“我估算了一下,就这么一棒,玉米差不多也有二两种。有的上面能长两棒,有的上面能长一棒。长一棒的一般比较粗,长两棒的稍微小一些。
  不管是哪一种,我们都按大棒子算,就一棒。
  按我目前的种法,一米大概能种三棵左右,也就是说一亩地大概能种……3000左右。3000棵玉米,一棵差不多能收二两重的玉米,差不多就是600斤。”
  夏厚德才刚算完,六堂叔的呼吸就重了,因为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肚子有了饱腹感,也就是说,夏厚德所说的“能填饱肚子”是真的。
  “600斤?!真的假的?这东西……一亩地也能收600斤?!”
  “理论上是可以,但要是做得不好的话,那就不知道了。”夏厚德说道,“我刚刚也算过了呀,按我现在的做法,一亩地差不多能做3000棵左右。要是每颗都长了玉米棒子,而且长得好,每个棒子差不多二两重,那加起来,不就是600斤了吗?”
  “600斤也不少了,我们种个水稻,要不是你弄了一个新种法,之前我们一亩地也才收400斤。用了你那个新种法以后,今年年底有望翻个倍,收个800斤。但这个800斤,也只是估算,也有种得好和不好的……打个折,也有人只收到600或700斤的,但那也不错了。”六堂叔激动地说道,“水稻必须种在水田里,要收拾好了,才能种那么多,你这个玉米还能收个600斤,我的天……那以后还会有人饿肚子吗?
  还有你那个木薯,木薯一亩地也收不少,这样加起来……夏老二,你六堂叔数学不好,你赶紧帮我算算。”
  夏厚德一脸无奈:“木薯种得好了,一亩地大概能收1000斤,玉米600斤,水稻600斤……”
  “就是一家只有两亩地,两块地,那毛估估也有差不多2500斤的粮食了吧?就算要交税,交个十分之一,也还剩2000多斤……”宋大爷也跟着算了起来,浑身血液上涌,“我的乖乖,这么一算下来,那一年收成不少呀。就算再能吃,那一家几口也够吃了。像你家还有四亩地,那更不用说了,肯定够吃。”
  魏良平的心里头也是一震,分家以后,他们这房就分到了两亩地,水田占了一亩,旱地占了一亩,其他的就是不计入其内的荒地和边边角角。
  这种荒地和边边角角也就是私挖的,哪家都有点,也都是用来种菜,种点别的能够填肚子的东西。
  像夏厚德所说的玉米,大家都是种在这种边边角角上面的,根本舍不得拿旱地来种。
  旱地用来种什么?
  当然是用来种木薯了。
  就是他家,就那么点地,真要全部种满了,边边角角都挤占了,再稍微开荒一点……
  那一年到头,也够吃了。
  一瞬间,他觉得夏厚德有些伟大——或许夏厚德没读过什么书,也不是什么有识之士,但他是真真正正在研究种地,能够填饱老百姓肚子的人。
  这种人要是被他爷、他爹给“陷害”了,一蹶不振,那他们家就是“千古罪人”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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