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不能改了哦~” “不改了,就这个。” 白佩佩望向了夏苗苗:“你以后要跟我学行医,不如就叫‘素风’吧,药圃无凡草,松庭有素风。朝昏吟步处,琴酒与谁同。”biqubao.com 夏小雅:“素风素风……感觉有点像男孩子的名字……” 夏苗苗自己挺满意的,念着“药圃无凡草,松庭有素风。朝昏吟步处,琴酒与谁同”,感觉这就是她想要的名字。 看似没有提药草,但又提了“无凡草”的“药圃”,意指行医。 “娘,你放心,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白佩佩望着夏苗苗干劲十足的样子,笑道:“不是不让我失望,而是希望你的一生没有遗憾,做的都是你想做的事情。不管你们是什么样子,在娘的心里,你们都是最好好的。” 虽然三人都取了新名字,但习惯了以前的名字,新名字用起来也不习惯。 也就家里人自己叫着,到了外面,大家还是习惯性地喊她们原来的名字。 夏小雅有些懊恼,她都有了新名字,怎么能老是叫她以前的旧名字? “那有什么关系?你就把新名字当成你的大名,以前的名字当成小名,人家乡亲喜欢喊你小名,那也是亲近啊。” “可我想让他们喊我大名。” 白佩佩笑:“我们喊了啊,以后你新认识的朋友,也可以让他们喊你大名,慢慢你认识的人多了,喊你大名的人就多了。” 就是不知道到时候,你会不会怀念你现在的小名。 白佩佩觉得,应该会的吧,毕竟有的回忆是无价之宝,是任何东西都没办法代替的。 此时的夏小雅并不知道,未来有某一天,她还真的会怀念这些叫她“小雅”的人。 夏明楠冲夏厚德念叨,说白佩佩就是瞎折腾,家里都忙成了这样,娘还有闲心娶什么新名字。 至于吗? 一个名字而已。 什么如泱之类的,他根本就记不住,还不如叫小雅,小雅多好听啊,又好记,叫了那么多年,早就习惯了。 “你娘让改,你跟着改口就是了,那么多废话干嘛?”夏厚德道,“你娘又不会害你。怎么,你希望大丫跟李娃子媳妇似的,倒那么大的霉?” “李娃子媳妇又没怎么……”夏明楠说道,“李娃子又没把她给休了,不是出钱给她治病了吧。”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何莲把你打成这个样子,只要何莲出钱给你治,你就不怨何莲,还跟何莲好好过日子?” “爹,你怎么又提何莲?”夏明楠炸了,“我早就说过了,我跟何莲早断干净了。” “我没说你们俩没有断干净,我只是拿她举例举例,你懂吗?你就这么一个媳妇,我不拿你媳妇举例,我拿什么举例。反正你明白我的意思就行,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啊——让你把你自己换成李娃子媳妇,你站在那个位置上再想一想,你觉得这件事情公平吗?” “……我,我又不是女人。” “哦,那你的意思是男人打女人天经地义喽?”夏厚德说道,“我可没有这么教过你啊,你出去别说是我教的。你娘嫁给我那么多年,你看我什么时候跟你娘动手了?” 夏明楠嘟囔:“就算动手,你也打不过我娘……” “你说什么呢?” “没有,我什么都没说。” “别以为我没听清楚呀,我听到了。你觉得我打不过你娘,所以我不敢打你娘。不管我能不能打过你娘,我都不可能对你娘动手,我是一个大男人,我要有火,有什么应该在外面使,怎么可能回来对自己的媳妇动手呢?那还是男人吗?那是软蛋,没出息。” 夏厚德质问夏明楠,李娃子有出息吗?对夏大丫动手的乔家老二,他有出息吗? 这种对女人动手的男人,有几个有出息的? 也就是窝里横,知道家里的女人打不过他,才敢往女人身上撒气。 女人娶回来是干嘛的? 当然是疼的了。 女人娶回来,那是会跟你过一辈子的人,吃喝拉撒,陪你进祖坟,是你身体的一部分。 “你会对你的胳膊或者腿出气?不会吧?那不是一个道理?”夏厚德说道,“所以说啊,只有那种蠢人,才会不把自己的媳妇当回事,跟猫狗似的,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也不想想,你的下一代就是从女人肚子里出来的,你不把女人当回事,你的孩子会把这个女人当回事?你的孩子不把这个女人当回事,等你老了,会把你当回事? 什么叫有样学样?父母是什么样,孩子就是什么样。这都是一环套一环,有道理在里面的。” 一转头,看到夏明楠在走神,夏厚德火了,一巴掌扇到了他的后脑勺。 “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 “有,怎么没有?我一直听着。”然后又看了看远处,似乎快到外祖家了,道,“爹,快别说了,好像要到了,万一让人听到了,多不好。” “敢情我说了半天,你一句话都没听进心里是吧?我说的话都是见不得人的吗?” “爹,我们是来收木薯的,不是来跟人吵架的。”夏明楠说道,“你要是不敢跟人吵架,我也不拦着你。” 夏厚德噎住。 确实,这种话他们自己说说没什么,这样传到了外人的耳朵里,多的是事。 虽然夏厚德不介意跟人家“辩论”,但最近忙得很,他还是少给自己找点事情。 白父、白母一看到夏厚德、夏明楠父子俩,十分高兴,热情地请他们进了院子,说家里的木薯都准备好了,让他们检查一下。 还问,怎么就他俩来,白佩佩怎么没来? 夏厚德说道:“哦,村里有个病人,她在忙,走不开。” “是你们村的那个李娃子?” “啊?你们也听说了?” “听说了,怎么没听说?听说这个男的脑子有病,把自己的媳妇打得可惨了,眼睛都瞎了,腿都断了,躺在床上动都动不了……”白母一脸惋惜,说好好的姑娘,怎么让人打成这样呢? 有人说那姑娘做了对不起李娃子的事,所以才被李娃子打了。 可也有人说,说那姑娘的娘家说了,跟他家姑娘没关系,是李娃子自己发神经。 “到底是不是呀?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怎么好好的打人家姑娘呢?这李娃子,不会真的有打媳妇的毛病吧?不是说他挺老实的吗?” 夏厚德可没替李娃子瞒着的想法,说道:“这事没发生前,谁想得到呢?我们都想不明白,这李娃子平时瞧着好好的,谁知道他会平白无故地打媳妇啊……好像是外面受了气,心里不舒服,不敢以外面使,就落到他媳妇身上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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