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上苏澈心情很不好,因为莺莺说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夫君,前几日莺儿收到天道的消息,说近期天道要开会,重新商讨对您的策略。” “莺儿觉得这件事情不简单,我们想联系姥姥,可是姥姥根本不在家,您自己要多加小心。” 天道又开始蠢蠢欲动了吗? 苏澈想不明白这个组织为什么非要和自己过不去,三番两次的找茬。 难不成还真当自己是泥捏的?看我好欺负? 南楚楚霸天被自己祸害够呛,他们不去管;西秦的政务系统在小皇帝手里他们也不插手。 专挑自己为难。 “魂一!” “在!” “阁主!” 魂一又是像鬼似的出现在苏澈身边,主动牵马。 苏澈坐在马背上悠哉游哉地晃悠。 “魂一啊,这个天道,你们星侍有没有把握除掉?” “阁主,实话实话。星侍的性质其实和天道没有太大区别,只不过天道是民间组织,而星侍是您的专利。至于双方的实力,也应该是不分伯仲的。要说除掉,也不容易,需要时间。” “天道反弹怎么办?会不会伤害百姓?” “应该不会,天道天道,替天行道,他们的不会为祸人间的。” “可是婆婆说天道里龙蛇混杂,那些低端的人在性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免不了就会对百姓下手,所以这么长时间以来我都没有下狠心除掉他们。如今看来,是我仁慈了。” “阁主仁慈,也是大周的福气。”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屁了?” 魂一笑着说道:“属下可不是拍马屁,是如今阁主的脾气越来越好,不管是百姓还是官员,也都生活幸福,至少不会整天担心脑袋不保。” “说得好,看来现在的生活真是太安逸了,什么阿猫阿狗都敢跳出来惹我。传令下去,从今天开始星侍与天道不共戴天!只要见到天道的成员,杀无赦!” “是!” 这是苏澈面对天道的第一次开战,更是倾尽全力的一次战役。 从今以后他和天道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同时星侍与天道也势不两立。 现在就差最后一个问题了,蝠王这边怎么解决。 蝠王肯定是天道的高层,而且是那种几乎到了金字塔顶端的位置,她会不会帮助天道?苏澈不知道,但苏澈可以肯定,就算蝠王要帮,也绝不会坑害自己。 公道自在人心,慕容家虽然开创北周江山,但多年来对百姓不管不问,不专心于朝政,导致民间怨声载道,难民成群。 这个时候如果不是苏澈出现,老百姓想过好日子简直难如登天,所以苏澈坚信自己没错,坚信自己是正义的一方。 ...... 回到京城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太阳西斜,与昨天没有丝毫变化。 苏宅里,苏瑛已经可以站在地上跑了,虽然跑几步就摔倒,但这小家伙很倔强,又爬起来继续跑,看样子今天非要学会跑步不可。 苏澈也觉得很神奇,别人家的孩子一岁会走路就不错了,自己的儿子竟然能跑! 而且跑得还挺快。 这么小的孩子很多都喜欢哭,但苏瑛不一样,他从来不哭,就像上次划破他的手指给赵清寒喂血,他都不哭,硬生生忍着。 不愧是自己儿子啊。 苏琰好看的大眼睛一直躺在赵清寒怀里,一天吃六顿饭。 赵清寒坚持不让奶娘喂孩子,说别人家的血统都不纯,必须自己喂,于是让常落根给她开了上百副催奶的方子,熬成中药每天换着花样喝。 可即便如此,偶尔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苏琰总是吃不饱饭。 最后还是常落根提议,说牛奶和人奶没什么区别,也可以喝,这才算是解决了。 慕容婉更不用说,自从怀孕以后这妮子安分了不少,也不轻易和别人生气了,也不打人骂人了,每天就是学楚雨荨的样子在院子里散步,顺便派十个丫鬟陪着。 现在的她心里就只有肚子里的儿子,对谁都瞧不上眼。 小桥上,溪流边,慕容婉摸着自己还没挺起来的肚子满脸幸福,身边十个丫鬟轮流上阵,不是给她捏肩就是捶腿,生怕这位姑奶奶不满意。 好在慕容婉现在不打人了,说是要给儿子积德。 所以丫鬟们过得也就轻松些,苏澈过来的时候,就看到慕容婉像旧社会的主婆似的让人伺候得没边。 “婉儿,没事你也得多动动,身体活跃了生孩子才不会那么痛苦。” 慕容婉听到苏澈的脚步声就知道是他,头也不回地说道:“胡说八道!常太医都说了,我就是天天飞起来,生孩子的时候该疼还是疼!倒是你,几天不见又去招惹那个骚蹄子了?” “你才是胡说呢,我去了趟涿县,自家的产业不得好好看着么。” “不诚实!星侍的人早就来汇报了,说你在那对双胞胎的香水作坊里呆了一天!” “哪个狗日的多嘴多舌?看我不宰了他!” 苏澈大怒。 奶奶的,领导的事情也能随便往外说?还有没有点规矩了? 慕容婉笑道:“瞧把你急的,妾身可有说不让你去?你现在是一家之主,不仅要照顾好天下还得照顾好家人,妾身对那对双胞胎倒是很喜欢。明得失,知进退,还会武功。” “会武功是不假,可你说的明的失知进退,从何而来啊?” 丫鬟搬来一把椅子,苏澈和慕容婉并排坐下,牵住她的手。 作为自己第一个女人,苏澈对慕容婉的感情是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 他永远也忘不了当日慕容婉抓着自己的要害,舔着猩红的舌头问自己。 “小苏子,你打算怎么堵住我的嘴啊?” 慕容婉说道:“那两个姑娘看似单纯,实际上心思很深。她知道家里这么多女人,她们如果表现得和别人一样花瓶,你喜欢几天也就腻了。只有在某些事情上帮助到你,才能得到你永远的喜欢。” “德妃她们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虽然长得不丑,身段也好,熟透的水蜜桃看了就让人把持不住,可夫君喜欢几天后就彻底不管了,就当家里养个宠物。这就是因为夫君更喜欢有本事的姑娘,而不是花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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