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士兵嘛。 常年在军伍里呆着,目光所及之处都是男人,这本就没意思憋得慌。 又要打仗,经常处在高度紧张的情况下,如果不及时的释放出去,时间长肯定会出事情。 你猜后世的士兵为什么每年都要有探亲假呢?就是这个道理。 劳逸结合才是最好的办法。 最开始的时候,部队在西域三十六国烧杀抢掠,搞得百姓民不聊生,对待外国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心,韩忠也不管,因为苏澈说了,这是胜利者的权力。 后来到了奥斯曼,韩忠还是轮班给士兵放假。 这群大头兵就算放假也没地方去,就在城里成群结队地晃悠,像二流子似的。 如果有汉族人,他们就离远点,尽量不惹,因为苏澈说了,开始的时候,对待外国人想干什么他都不管,但是敢对自己同胞下手,那就必须处以重典。 于是这群士兵仗着手里有钱,就开始大肆买女婢。 军营里不让带女人,他们就偷偷养在外面,反正经过一年的抢劫他们兜里都很富有,而这里的百姓又穷得厉害,卖儿卖女的并不少见。 可这种东西买多了也没用,因为根本顾不上,士兵不会总待在城里的。 有个聪明人想了一招,就是团结十几个大头兵,一人出点钱,买些外国娘们放在城里,谁休假了就轮班回家。 反正大家都是在战场上的生死兄弟,困难的时候分吃一个馒头,分舔一把咸盐,现在日子过得好了,也不会嫌弃对方碰过自己女人。 而且这种方法比较科学,还不浪费钱。 这个好方法一时间传遍了军营,大家都开始组团这么办,结果就出事了。 为什么呢? 因为不卫生,导致少数士兵出现了病症,也就是那种非常恶心的病。 最开始大家都不吭声,以为洗洗就干净了,后来发现不是这么个事儿,有一个哥们甚至当场死亡。 外国人死了没人关心,但是士兵死了这可是头等大事,韩忠高度重视,责令士兵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说,韩忠气得当时就把几个人都打了三十军棍。 打完以后该看病看病,该养伤养伤,并且告诉他们,以后这种事情不允许! 可你总是一味地禁止也不是办法,最后韩忠和奥斯曼首相,也就是苏澈派过来的最高行政长官叶青商量了一下,决定搞个专门的组织,军妓出来。 在以前的时候,包括在华夏内部都有军妓,也不稀奇,只是北周没有而已。 在民间招募外国姑娘来上班,一客一沐浴,干净卫生,士兵休沐的时候可以排队享受,每次只收很低的费用。 这样一来就更安全可靠了,再也没有出现士兵生病的事情。 可是,这样也不行,因为总有那控制不住的家伙,导致营业员怀孕。 军妓就在各个军大营里,几乎每个军营里都有怀孕的。 苏澈说过,打到奥斯曼以后就不能再烧杀抢掠了,因为这是自己的土地,是自己的子民,虽然肤色不同。 那就不能把这些女人当畜生看,所以叶青和韩忠都为此事头疼。 君士坦丁堡,托普卡帕宫。 这座富丽堂皇的宫殿虽然没有华夏的皇宫那么大,但是胜在精致集中,宫里生活着四千余仆人,而且都是女仆。 这个地方没有太监,也不会有那么严格的要求,为了安全起见,叶青把这里干活的人都变成了女佣,外面依旧由侍卫把手。 现在皇宫里还缺一个主人,那就是楚雨荨,叶青在这里等待着她。 会议室内,韩忠和叶青正在喝茶。 两人一个穿着汉服,一个穿着铠甲,在这样的皇宫里还真是显得格格不入。 但是两人都有家乡情怀,不愿意穿这奇装异服。 “首相,您说这可怎么办好啊?前几天东大营那边又有四个军妓怀孕了。” “忠义兄,不必着急。” 忠义是韩忠的字。 叶青这么称呼他倒也十分亲切。 “首相,我怎么不着急啊?士兵们没有发泄的地方,长时间会坏事的,现在有了发泄的地方又频频出现这样的事情。唉,主公说了,这都是我们自己的子民,不能迫害啊。” “迫害肯定是不能迫害的,但是忠义兄就没想过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人口。” “人口?什么意思?” 叶青指着墙上的地图说道:“现在奥斯曼的版图很大,很多地方还没经过开发呢。就是因为人口集中,人口不够。所以我说,军妓怀孕也不是什么特别坏的事情,我们可以成立一个地方,专门组织这群怀孕的姑娘去待产。” “生下来的孩子虽然不知道是谁的,但都是我们汉族后裔,我们集中抚养,教他们读书,教他们文化,长大直接参军,或者给他们分土地耕种,都是好办法。” “久而久之,这片土地上就都是我们汉族了。” “嘶...”韩忠倒吸一口凉气,心说难怪主公会派这个家伙过来,这简直就是心狠手辣要给奥斯曼人民灭种啊。 “首相,我承认这是个好办法,但这事儿也需要大量资金啊,我们现在农业税收极少,都是靠商贾交税,要盖这么一个地方得用不少钱啊。而且他们这边不是用木头盖房子,是石头啊!这玩意不好开采。” “忠义兄,别急,稳住。先喝口茶。” 说着叶青端起精美的哥特式茶具,轻轻抿上一口。 韩忠看他这个样子更是着急,哪有心情喝茶啊。 “唉,还是家乡的茶叶好啊,这边根本就没有茶叶,想喝都喝不到。” “首相...” “好好好,我告诉你。”叶青放下茶盏,目光锋利如刀地看着韩忠,“城里那么多清真寺...留着不用干嘛啊?” “啊?那可都是洋教徒呆的地方,我们抢走,他们去哪啊?” “这些个信教的留着也没什么用啊?又不从事农业,又不促进生产,还一个劲儿地白吃饭。留着也是浪费粮食,干脆赶走,赶到西边去,这样他们的地盘不就是我们的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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