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说的什么相信除了宋清以外谁也没记住,但是他们都记住了两个字“发钱”。 随后宋清就亲眼看到用牛车拉着的钱箱子,一箱一箱地搬下来,每个人都发了当月的饷钱。 这是宋清当兵以来第二次领到军饷,第一次是在他被骗入伍的时候。 看着手里沉甸甸的,白花花的银两,宋清没出息的要哭出声来。 如果当年有这么多年,自己的老婆哪至于会死?自己又何至于把家产全部变卖给地主呢?或许自己也在就是子孙兴旺,阖家幸福了吧。 宋清很珍惜这些钱,不像有的那些没家没业的军卒,晚上偷偷跑进城里去喝花酒。 他不知道下个月还会不会发钱,所以他打算攒下,等自己实在干不动或者混不下去的时候,退伍还乡,买块地自己耕种,也算老有所依。 但是他没想到下个月竟然也发钱了,还是这么多,下下个月,下下下个月,每个月都在发。 不仅开始发军饷,就连军中的伙食都变好了,以前是每天两顿,上午一顿下午一顿,还不定能吃饱,只能算饿不死。 现在不同,一桶一桶的猪肉你随便吃,想吃多少吃多少,但是不能浪费。 浪费?这两个字亏得炊事员能说出来,这个时候的人连馒头都吃不上谁会把肉扔掉? 每次吃饭都几乎把装肉的木桶舔干净了。 这吃饱了饭,浑身都是劲儿,将军开始带领大家伙训练,宋清记得自己要苦练杀敌本领,好报答那个太监的恩情。 本来一切都正常进行着,突然之间又来了好消息,当兵满三年的将士,可以每年休一次假,每次二十天,路远的可以休三十天。 天呐,当兵的还能回家?这自古以来就没听说过啊! 那些老兵都是把自己的军饷攒下来,带回家去给老婆孩子花,孝顺父母,赡养儿女,而且钱很多,几乎一个人就能养活一家四口吃喝不愁。 宋清看着自己一年多攒下来的钱,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是再娶个老婆成个家,还是买点什么。 后来想想还是算了,这钱根本没地方花,后来他和过来送兵器的人提了一嘴,说用钱买最好的长刀,以后打仗用。 那人竟然把钱收下,下个月过来的时候,一把锋芒毕露的长刀送到他手里。 这把刀把别人的都不同,上面有精美的花纹,还有各种雕刻工艺,长刀上的寒芒冰冷刺骨,一看就是杀人的艺术品。 宋清觉得自己的钱花得很值,后来又攒了几个月的钱让那位朋友帮忙打造一副铠甲,结果下个月的时候又送了过来。 直到现在,宋清的铠甲都是全军最坚硬,最轻便,最好看的铠甲。 宋清找的这个送铠甲的人,就是苏澈放在涿县兵工厂的星侍成员,只不过他是负责押送的,这位成员把宋清的情况汇报给了上司。 上司觉得最近也挺无聊的,都没什么事情和魂一说,就把这个事儿当笑话似的讲给魂一,结果被魂一抽了一巴掌。 “奶奶的!这么好的将军不拉拢,你还心思个鸟呢?” 打完魂一赶紧就去报告了,苏澈听闻还有这样的好校尉,就让罗文凯特意关注。 果然,在后来讨伐世家大族的时候,宋清表现非常彪悍,作战勇猛又会动脑子,是天生的好将军。 只是当时时机不成熟,苏澈只给了他一个杂号将军,后来攻打王侯封地的时候,宋清又是屡立战功,这才晋升为征东将军。 所以说苏澈对宋清不仅有知遇之恩,更有再生之德,宋清就算是拼了命也绝不会背叛苏澈的。 ...... 袁凯出征了,慧桥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她真是担心苏澈会不守约定,得到她以后就毁约。 殊不知,她自己的家乡即将成为苏澈的领土了。 也不知道过段时间得知这个噩耗以后她还会不会笑得出来。 因为是第一次出远门,更是第一次来到大周,慧桥对这里的风土人情,自然景观都是非常喜欢,每天除了伺候苏澈以外就是想着出门去玩。 苏澈也不阻拦,派个星侍成员跟着,反正白天去,晚上必须回来。 好在慧桥知道自己的身份并没有逃跑这样的事情发生。 有人快乐就得有人难过。 这两天沈眉庄、甄嬛等人很不高兴,沈眉庄身为后宫之主,虽然还没有得到皇后的身份,但已经是宫里说一不二的上位者。 自己这样的身份都不能连续得到苏澈的恩宠,而刚刚来的薇薇、慧桥则是多日和苏澈在中车府不出来,这让她很是不爽利。 听涛宫里,沈眉庄敲着桌子娇嗔道:“真是没有规矩!早就告诉夫君,外面的女人不行,偏偏不信,你看吧,薇薇那个小浪蹄子恨不得时时刻刻粘着夫君!都把我们姐妹忘光了!” 甄嬛一边绣着荷包一边笑盈盈地回复道:“姐姐,这还不到我们的日子呢,夫君的妻妾这么多,总得一个一个来嘛。” “来?他要是正常进行还好呢,总算有个盼头,现在呢?连府里的姐姐们都看不到夫君的影子,也不知道那个薇薇给夫君下了什么迷魂药。” 安陵容说道:“何止一个薇薇啊,前几日还来个高丽公主,叫什么慧桥。那女人我可是见了,大眼睛像是会说话似的,是个男人都喜欢,夫君最近流连忘返的。” 祺嫔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和她们打成了一片。 “不行,我们必须得想个办法,不能让夫君总伺候一个人!我们姐妹的肚子还没动静呢!” “妹妹说得有道理。”沈眉庄攥着小拳头说道:“我这就出宫去找清寒姐姐,让她给我们做主!” “对!姐姐,我们一起去!今天必须得给夫君好好开个会,否则他以后就别想要我给他用嘴!” “哎呀妹妹你说什么呢,多羞人啊。” 甄嬛低下头去,满脸羞红。 祺嫔说道:“且,也不知道是谁,现在青春的厉害,到了床榻就变了个人!” “小妮子!看我不撕了你的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2_162560/74691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