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老天自有安排,有道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苏澈想要开辟东北的地盘,唯一的阻碍就是缺人,现在好了,有士兵愿意在东北成家,并且把关中的家人也带过去,苏澈给他们分土地,分耕牛,甚至前几年还不用交税。 这是天大的好事情,只是现在关中的人都认为东北过于苦寒,对未来的生活没什么信心,这不打紧,只要坚持几年自然会出现大批移民。 想当年的闯关东,不就是因为关中的粮食不够吃,才被迫背井离乡去往关外嘛,现在的东北人里有很多祖籍都是关内的。 东北什么都好,就是冬天太冷,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难事儿,苏澈可以让工部做出一种火炕和火炉,冬天烧煤取暖。 苏澈记得自己小时候就是这样度过的,平房的过道或者厨房会有一个大大的灶台,白天的时候用灶台生火,做饭,取暖,晚上的时候用炉子,在里面压火,土炕在经过一天的燃烧后就彻底变成了火炕。 躺在上面,那叫一个暖和,根本不存在冷的问题。 最难受的问题解决了,那生活水平自然就上升,这块土地非常肥沃而且自古以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严重的天灾,是真正的风水宝地。 最重要的是,这个地方矿产资源也非常丰富。 主要金属矿产有铁、锰、铜、钼、铅、锌、金以及稀有元素等,非金属矿产有煤、石油、油页岩、石墨、菱镁矿、白云石、滑石、石棉等。 这些资源在全国有重要的地位。分布在鞍市、溪市一带的铁矿,储量约占全国的1/4。 除此以外松辽平原的地下还有丰富的石油资源,后世的三大油田在建国初期为全国做出了巨大贡献。 当然了,石油现在苏澈是用不上的,他也没有系统,更没有外挂,所有东西都要靠自己去创造发掘,以现在的工业水平,苏澈想造出来内燃机,那是痴心妄想。 但作为理工大学的研究生,蒸汽机还是有可能的,但也需要时间与核验。 现在的苏澈说忙不忙,说闲也不闲,每天能拿出半个小时画图已经是极限了,这还不涉及实际锻造,如果要造的话,还得需要很长时间。 因为就算改良了冶铁工艺,但铁的质量还不足以支撑蒸汽机的动力,也就是说,铁还需要再改良,争取能够锻造出钢来,这样苏澈的蒸汽机就真的有希望了。 路虽远,行则将至。 苏澈还有好几十年的时间来完成自己的梦想,所以并不着急。 宋清接到命令,要继续带兵出征,争取在一年之内将东北全境收复,可是在他看来,或许根本不需要一年的时间,现在的初夏,气温正合适,而鲜卑已经被自己吓破了胆,只要遇到大周的军队就会远远躲开,完全没办法形成有效战斗力。 宋清估计,自己应该能赶在年关之前回到京城,向苏澈复命。 隆州,大军出征前的最后一晚,宋清下命令让所有人归队。 此时府内,宋清正在看一部兵书,外面有传令兵跑进来。 “报!!启禀大帅,京城有消息传来。” “念。” “苏府令下令派征东将军袁凯,携东部战区五万将士奔赴鲜卑岛,帮助新罗吞并百济。已于三日之前出发。” “帮新罗吞百济?主公这是什么路数?” 宋清喃喃自语。 随即想想又微笑着释然。 “呵呵呵,肯定是老袁这家伙看我出征眼红了,不过新罗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会让主公亲自下令帮助呢。” “大帅,据小道消息,是新罗公主亲自到皇宫去求的苏府令,所以...” “明白了!哈哈哈哈。”宋清哈哈大笑,“看来主公还是一点没变啊,对美女就是没有抵抗力。” “大帅的意思难道是说,苏府令为了一个女人所以出兵帮助的新罗?这也太儿戏了吧?” “你不懂,我们这位主公啊可是好色如命,但凡是个美女都不会放过,而为了博得美人一笑,派兵出征也是正常的。” “这与当年周幽王有何区别?” “嗯?”宋清眼神一凛,“放肆!” 传令兵立刻抱拳。 “末将知错!” “都说你这么多年都没有晋升的机会,你看看你说的都是些什么话?我们是什么身份?怎能质疑主公?我猜想,主公是想借帮助新罗的由头,统一鲜卑,把新罗和百济一起吃掉,成为我们的州郡。” “你小小年纪,净想些没用的,下去吧。” “是,末将告退。” 传令兵被骂了一句,悻悻地离开,而宋清则是对苏澈越来越佩服。 苏澈看似无道,重色轻国,实际上他的每一步棋都有自己的用意,就好比这次帮助新罗。 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女人就出兵呢?肯定是自己想的那样,以帮助新罗的名义出兵,然后来到鲜卑岛,双管齐下同时将新罗和百济拿下。 这样鲜卑就再也不是番邦国,而是自己的领土! 鲜卑人可不少啊,估计苏澈也是想用人想疯了。 宋清又看了看书,觉得心神不宁,便放下书本吹灭了蜡烛,准备睡觉。 这个时候门外又有人敲门。 “咚咚咚。” “谁?” “大帅,是我,老王啊。” 王守义? 这是苏澈派过来执掌隆州大小事务的父母官,这家伙的能力非常高,短短时间就把隆州一切事情安排得明明白白,治理的井井有条。 所以宋清对这个人很是尊重。 “请进吧。” 宋清又把蜡烛点上,王守义进来,满脸的笑容。 “呵呵,是不是打扰大帅休息了?” “没有,我也是刚要躺下,王兄这么晚来,可是有事情?” 王守义笑得像个黄鼠狼。 这也是他标志性的笑容,给人的感觉这样不像是在笑,而是用这个表情掩饰什么猫腻。 “确实是有事情想请大帅考虑。” “王兄请说。” 这时,王守义突然向旁边挪了一步,露出身后一个女人。 这女子白白净净的,穿着绫罗绸缎,显然是富贵人家的姑娘,宋清不理解。 “王兄,你这是干什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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