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儿算是彻底没脸见人了,挺大个姑娘家家竟然在马车里被苏澈夺走最宝贵的东西,还控制不住的乱喊乱叫。 这周围怎么可能没有人嘛,肯定是要被人家听了去,到时候村里村外一穿,说侯家的小闺女最不知廉耻。 这么一想,玲儿就恨不得昏厥过去算了。 苏澈见玲儿把脑袋藏在自己怀里死活不肯抬起来,就知道这妮子心中还在挣扎。 他笑着拍了拍玲儿流水般柔美的脊背。 “傻瓜,这周围没人。” “怎么可能嘛...呜呜呜,夫君坏死了,为什么非要在这里呢...” “这话怎么说的,还不是你一个劲儿的说疼我疼我...” “哎呀!你不许再说了...” 玲儿死死搂着苏澈不让自己抬头,她知道,自己此时此刻的脸一定红得像个大苹果。 苏澈也任由她搂着,对外面的魂一喊道。 “魂一!” “阁主!” 魂一心说,终于TM完事了。 “驾车,回家。” “是!” 魂一把来时的两匹马也绑在车头,单匹马变成三匹马,看起来威武霸气。 在民间,马车头挂几匹马都是有讲究的,数量多的只能是官宦或者皇家才可以,普通百姓只能挂一匹马。 三匹马同时拉扯,速度极快,苏澈就坐在车里,搂着玲儿,不知不觉间,大手又覆盖在她的翘臀呢。 玲儿一惊,浑身崩得紧紧的! “啊!夫君...不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的,你不是已经休息好了吗?” “可是,有人在外面呢!” “没关系,他听不到。” ...... 说听不到,魂一怎么可能听不到?人可以控制自己不吃东西,但是人不可能会控制耳朵不听东西,除非是聋子。 一路上魂一不说面红耳赤,也是心底狂跳,愈发觉得对这种事情感到好奇。 煎熬了两天,好不容易回到皇宫,魂一便请假了,说要去青楼吃杯花酒。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话说霍含香在正月十五之后回到临安霍家,并且带回来蒸馏酒的版权以及制作方法。 从蒸馏酒开始出现的时候,临安就一直都是天价,但凡有卖的都是五百两银子一坛左右,因为这些人去北周京城排队,然后在聘请镖师运回来,一路上成本会非常高,抛去成本还得有利润吧? 所以这个价格并不奇怪,临安城里的达官显贵也都对蒸馏酒情有独钟,毕竟这样好喝的高度酒实在是少见。 霍老爷子也起了心思,想着要不要也倒买倒卖几次试试看,毕竟这中间有很大的利润,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 山高路远,一路上太过操心,万一被抢损失就会极大。 现如今霍家对身后事已经是认命了,霍含香作为嫡长女,上面有个哥哥,下面有个弟弟,霍家人丁不旺。 哥哥霍海又是个不争气的,每天就知道花天酒地,属于典型的败家富二代;弟弟霍栾身体孱弱,从出生起就开始吃药,现在身体是一天不如一天。 也就霍含香还算出类拔萃,很有经商头脑,在上次的大拍卖过后更是风头正劲,让霍家在南楚商界的地位更上一层楼。 偌大家业无男子继承,所以霍老爷子生了一个招上门女婿的想法,以前这个想法还挺浓烈的,直到碰见苏澈这个异类。 苏澈在大拍卖上把南楚的商贾坑得很惨,琉璃的迅速贬值让南楚很多商贾都破了产,霍含香就在这个节骨眼,把所有积攒的布匹销售一空,积累了大量现银,把临安城西市几乎全买了下来。 大半部分的商贾都撤出了临安,让霍家一家独大,这对霍家来说是滔天富贵,是极好的事情。 但是随之而来的也有很多烦恼,就是树大招风,没办法,霍家只能不断地给朝廷官员送礼,而且名头都还很好听。 十万两银子送到户部尚书府,说是去年漏缴的税款。 这可是十万啊!户部尚书虽然管着整座国库,但一次性缴纳十万两税款的大户他也是头一次见。 饭桌上户部尚书连连夸霍含香乖巧懂事,可惜嫁了人,否则一定会许一门好亲事等等。 后面的话霍含香根本不听,她要的可不是好亲事,而是好名声。 户部尚书明白了霍含香的意思,第二天早朝便亲自奏明楚霸天,给霍家颁发了一块牌匾。 名为:忠义之家,爱国典范。 霍含香高调地把这面楚霸天亲自写的牌匾挂在霍家大门口最高的屋檐下面。 这就相当于一道护身符,有了这个牌匾,任何嫉妒的宵小都不敢肆意妄为,地掂量掂量楚霸天的想法。 同时也因为这块牌匾,霍家的生活越做越大,短短半年时间产业遍布各行各业,龙头肯定是布匹,其次是酒楼、赌场、当铺、人伢行、甚至霍含香在床榻上的时候还听从了苏澈的建议,盖了一座巨大无比的洗浴中心! 这玩意一出,临安城整个就炸锅了,谁能想象一大群人能在一间屋子里面泡澡洗澡? 刚开始大家都很难接受,有文人墨客还专门写诗批斗,说这是有辱斯文,败坏社会风气。 导致洗浴中心的生意一直很惨淡,直到开始有官员陆陆续续进去洗澡。 像户部尚书,礼部尚书,丞相等等大官,几乎每个休沐日都要去洗澡泡澡的时候,临安城里的人可是不淡定了。 连这种大官都去洗澡的地方,那肯定是好地方啊! 所以,其次出现的就是富商。 霍家不可能会把临安城所有的产业都买下来,那些剩下的富商就开始进入洗浴中心,发现这地方还不错,又暖和又舒服,还有专门的丫鬟给敲背按摩。 这可不是普通的丫鬟,据说叫什么技师,手指有力,按摩起来舒服得不像样子,比青楼那种直接卖皮肉的可是强太多了! 于是乎,商贾开始争相流传,一传十十传百,现在商贾们去洗浴中心谈生意已经是一股潮流了。 而那些去不起的文人墨客依旧在抨击,说败坏风气,动摇大楚根基等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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