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如果疯了,就会做出超乎寻常并且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情。 就像何绍的朋友,他们完全不能理解为了一个女人就要付出全部家产、乃至是生命。 这不纯纯有病吗? 为了不免殃及鱼池,他们选择和何绍划清界限。 这顿酒过后,估计几人不会再有任何往来了。 “何家老大,您慢慢吃,兄弟们先走一步哈。” “对对对,回头如果计划成功,你记得给我托梦。” “走走走,赶紧走。” 商人逐利,无可厚非,面对一些非常严峻的事情,他们的想法不是激流勇进,而是急流勇退。 岳妩身后的人不明,极有可能是京城中的某个顶级大佬,你何绍敢不顾一切,我还得回家照顾老婆孩子呢。 看着所有人都像躲瘟神似的躲着自己,何绍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 他捏起小酒盏,转来转去,目光阴狠地说道。 “呵,一群垃圾。” “你们懂什么?只要我得到岳妩的身体,就能得到她数以千万的家业!老子这么多年哪一次富贵不是赌来的?” “我会再次成功,你们等着瞧吧,到时候这东平、乃至全天下,我何家就是第一商贾!”m.biqubao.com ...... “夫君,您快看啊!这座山好漂亮!” “夫君,妾身的项链怎么样?没想到这地方竟然还有玛瑙。” “夫君!您抱妾身到那棵树上好不好!” 春暖花开的时候最适合春游了,岳妩提出来要去东平一趟买几点店铺,苏澈想着左右没什么事情就带着众妻妾一起出来了。 赵清寒坐在最豪华的马车里不下来,她有些怕阳光,也难怪浑身都白得透亮。 慕容婉、慕容嫣姐妹坐在另一驾马车上,小铃铛和祺嫔则是在最后面。 因为岳妩是这次活动的发起者,所以她有资格与苏澈同乘一匹马。 苏澈也愿意搂着稍微有点肉肉的岳妩,浑身香气直往鼻孔里钻。 岳妩从来不用香薰,但浑身却有着浓郁的淡香,不妖娆,却让人回味无穷。 岳妩靠在苏澈怀里说道。 “夫君,前面就是东平城了,您要与妾身一起去吗?” 苏澈知道她说的是购买店铺的事情,微微摇头。 “你去就好,我们先找个合适的地方住下。” “这样也好,那妾身快去快回,等办完了事情,晚上我们好好喝一杯!” “正是此理。” 苏澈招呼车队全速前进。 这次出行,沿途护卫的星侍成员多达三十人,还有丫鬟,小厮,穿着铠甲开路的悍将总共上百人。 可以说这仪仗比皇帝也差不了多少。 来到城门前,守门的士兵见到这个阵仗的车队也不敢大意,上前询问。 “敢问将军从何而来?” “京城,左武卫办事。” 说着带着的将军要出一面银质的腰牌,上面写着三个大字:左武卫。 这可是护卫京城的军队啊,守城门的士兵立刻行礼。 “参见将军。” “让开。” “是!” 所有士兵站成一排,让开道路。 进出城门接受盘问是很正常的事情,苏澈也没在在意,只是军队里出现一个穿着华丽,但是却不带官帽的人,怀里还抱着一个美丽的不像话的妇人。 这就很让人新奇了。 到底是什么人能值得让左武卫将军亲自护卫? 士兵们你看我我看你,都觉得有那么一丝不同寻常,于是有人立刻跑到郡守府区报信。 东平郡守龚智是个聪明人,在东平这一亩三分地也当了十年的郡守。 他对东平城里的一切都很熟悉,尤其是世家,商贾,与他的关系极好。 但这个人有个缺点,就是喜欢当墙头草,上次何明被贬,他立刻与何家划清界限,现在何明回来了,他有重新给何家赔罪,请求重归于好等等。 这个人在政治场上没有人喜欢,就是在民间也不招人待见。 但龚智这么多年在东平对百姓也算秋毫无犯,所以百姓也愿意让他当这个郡守。 因为苏澈的雷霆手段,把东山地区的世家铲除一空,现在的东平更是恢复往日的热闹,百姓争相上街游玩,一副和谐景色。 对于我们的官员来说,在岗在位,只要不犯错就是大功一件,基本必升。 龚智在这里当这么多年的郡守,位子竟然没有丝毫挪动,这也和他的性格不无关系。 因为小心,所以成为墙头草,对靠山不忠诚,对手下不放心,这样的人,能当郡守已经是上天垂怜了。 和京城相比,东平城没有那么繁华,但也有他独特的味道。 来到城中心,岳妩下马,带着自己的人和护卫对苏澈说道。 “夫君,前面有个还不错的酒店,你们先去休息,妾身去去就来。” “好。” “等一下!” 慕容婉骑着马说道:“姐姐,我陪你一起去吧?” “好啊,你愿意来就来嘛。” 慕容婉以前就喜欢跟着岳妩做生意,只不过她做得并不好,后来在战场上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这次收购商铺慕容婉也心生好奇,打算跟着岳妩去看看,顺便当个护花使者。 岳妩转身上了马车,一身青绿色长裙的慕容婉从自己车上下来,也钻进岳妩的马车里,慕容嫣还在后面喊道。 “妹妹,切记不可惹是生非啊!” “哎呀知道了,啰嗦。” 慕容婉不耐烦的声音从马车里传来,随后是岳妩的娇笑声。 马车在护卫的带领下逐渐走远,慕容婉从车帘里探出头来对苏澈说道:“夫君,婉儿妹妹不会惹事吧?妾身总有种不祥的预感。” 苏澈笑道:“有为夫在,不会有事情的。再说就算婉儿发火,遭殃的也是别人。” “说的也是。” 慕容嫣现在主攻朝堂这一块,对妹妹的了解越来越少,不过苏澈说得也有道理。 就算慕容婉真的惹事,遭殃的也是别人。 既然是别人,有什么好操心的呢? 苏澈带着剩下的妻妾来到酒店前,这是家客栈与酒馆融合的综合性酒楼,看起来很干净整洁。 上面写着三个大字:何家酒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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