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衣警花_第34章 变脸掏枪,口含刀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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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三个贼又重新上了一台公交车,三人依次投币之后,那个体型微胖的那贼,正跟瘦高窃贼低声交谈,显然二人是复盘之前的行动。
  还有一个贼脸上有一条显眼大长疤,单眼皮下有一对凶狠三角眼,鼻子亦高高突起,看整体气势很像一个小头目。
  “王哥,刚才咱公然挑衅那两个雷子,不会惹出啥事儿吧?”胖子贼内心有些小担忧,于是低声开口发问道。
  那位刀疤脸王哥迟迟没有回话,另一位身材瘦高的贼,却笑着调侃道:“肥佬,你以后少问这种傻逼问题,咱跟宝天哥混了这么长时间,可有出过啥岔子?”
  胖贼明显有点不爽,刚想开口反驳一下,可王宝天先发号施令道:“这次换你俩暗中盯梢,我去行动干活,都给老子看好了,倘若出了岔子唯你俩是问!”
  二人则立刻点头称是,开始仔细找寻车里有没能下手的耗子,同时还不忘观察,车里有无隐蔽的猎狗存在。
  二人探寻完毕,用眼神告知王宝天安全之后。王宝天决定马上出手,因为他已经盯上了一位青年女子,目标穿着一条长裙吊带,看打扮应该是个大学生,正挎着一个昂贵名牌包。
  王宝天神不知鬼不觉贴到女子身后,没有急着动手行窃,而是舔了舔嘴唇,先假装成公车色狼,实际上是还是为了迷惑人,迷惑那些没被成功识破的猎狗。
  不过,这属于贼的行规跟行活,业内统称为变脸。这变脸也有许多学问,首先不能太突兀,也不能太仓促跟虚假,一定要力求真实合理。
  王宝天变脸完成之后,用眼角余光扫了扫,发现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内心稍定就开始掏枪了!
  只见王宝天将右手默默放到嘴边,舌头一吐一块锋利刀片,就出现到了他的手指上,目前主要以中指和拇指夹枪,这是其独特的持枪手段。
  关于所谓掏枪之说,自然也是贼特有的行话,只不过若想要学习藏枪,掏枪,持枪及射击,整体难度可不小。
  毕竟,人把刀片放在嘴巴里,很可能会被意外划伤,若不小心将刀片给咽下肚里去,估计小命都要丢掉半条。
  王宝天完成掏枪跟夹枪后,持枪瞄准目标,而后扫了眼周围,当机立断直接射击。
  只听见一声咳嗽后,那女大学生的名牌包就被划开了,说实话这女大学生也确实很倒霉,遇到了王宝天这种老贼。
  王宝天把名牌包划开之后,就迅速收枪了,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压根就没人发现他偷了东西,而后还将女子的钱包跟手机还有一些首饰夹出来,转身挑眉来到另外两个贼身边。
  恰逢此时,公交车正好到站了,王宝天顺势使了个眼色,把刀片给含回嘴里,带着身旁两个贼火速下车,毕竟按规矩得手了要立马脱身。
  “王哥,您这绝活都快赶上贼王了!”胖贼一脸崇拜之色看着王宝天,拍马屁之词张口就来。
  按团伙分配来算,王宝天是眼前二人的授业师父,类似于老贼带新贼那种模式。
  “肥佬,你少拍我马屁,好好看好好学吧,以后有机会我也会教你俩吞枪。”王宝天说着就向车站一旁的犄角旮旯走去,很快就推出来了一台摩托车。
  这其实是王宝天一贯的行动风格,提前选定公交车站点的隐蔽处,隐藏摩托车当代步工具,行窃完就能驾车离开。
  当然,若不小心被猎狗给当场抓住,还是有机会能凭借此法逃离,只不过很考验车技。m.biqubao.com
  “出发去万盛老街,看那边有没啥好目标。”王宝天说着一拧油门疾驰而出,胖子和瘦子也骑着自己的摩托车紧追而入。
  十五分钟后,三人来到了万盛老街的一处十字路口,王宝天先抬眼看了看红绿灯,又扫了扫四周的情况,最后盯上一名右手拿菜,左手拿包的妇女。
  那妇女一看就是刚从超市购完物,买了太菜拿不过来,只能这样拎着,然后因为太过肥胖,走路还一走一喘。
  等红灯结束完全后,王宝天拧着油门来到妇女身旁,妇女不禁为之一愣,可左手的那个包就被硬抢了。
  妇女起身边喊边追,没注意右面也来了个飞车贼,恰好是骑着摩托车的瘦子。
  瘦子抓住妇女右手刚买的那些菜,抢夺成功后紧随王宝天火速离开,最后出手的那个人是胖子。
  妇女整个人傻站在原地,看了看自己的左右手,又看了看渐行渐远的三台摩托车,根本无法想象居然会如此猖狂跟无法无天,光天化日之下就敢公然飞车抢劫。
  “你们这群死飞车党,把我的包还回来,我咒你们仨不得好死!”妇女自知追不上这三个飞车贼,唯有扯着嗓子大声咒骂,眼角的泪水狂流而下。
  因为那个包里面有她刚取的工资,工资则是为刚上大学的儿子所取,不多不少刚好够三个月生活费。
  与此同时,杨咏姗和自己的新搭档,二人一脸阴沉之色,相继下了公交车。
  杨咏珊心里头非常不服气,已经清楚记住了那三个贼的体貌特征,内心暗自发狠下次如果还能遇上,一定要将之给缉拿归案。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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