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这个情况,我给你们个建议,下乡。” “下乡?” “对,下乡,你俩想想办法去到同一个地方下乡,安稳下来后,再把你妈接过去,以后就在那定居,至少可以离开四九城,不然在四九城,你们永远都不可能找到工作,就你爸的名声,去掏大粪人家都担心你们会偷大粪。” 虽然难听,但很真实,一人违法,全家遭殃,这个年代,但凡还有的选,就不会有人要一个罪犯的儿子,除非街道办或者什么地方给了硬性指标,必须解决,即便这样,进去之后,也没有出头之日,拿最少的钱,干最脏最累的活。 一个七级工,硬生生把自己玩成这个鬼样,贪婪才是原罪啊,不然的话,他们一家其实可以生活的很好的。 “更何况你们哥俩还没成亲,在四九城,你觉得还能找到一个正经人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你俩吗?” “这。。。” 刘家两兄弟不得不承认,许大春说的都是实话,现在他们娘仨唯一的念头就是,刘海中怎么不去死,虽然是因为许大春进去的,可是当初二大妈的命也可以算是许大春救的,刘光福的胳膊也是许大春掏钱给接上的,虽然用房子抵账了,可是许大春可没压价,甚至还多给了一点。m.biqubao.com 当然了,最让他们生不起报复的念头的根本原因就是惹不起啊,打又打不过,官面上人家全是朋友,手里又没有什么把柄,那什么搞人家?全靠一张嘴吗? “那,行吧,谢谢大春哥了。” 两人搀扶着二大妈缓缓走出院子,二大妈全程没有说话,也不知道是语言障碍了还是不想说,亦或者其他原因?许大春没有兴趣知道,自己的日子还没过明白呢,哪来的心思操心其他人,更何况还是自己非常讨厌的一家人,给他们提建议下乡,里面也有想让他们离自己远点的想法。 有些人就是没有边界感,按许大春的理解,两家这种关系,不说苦大仇深,但至少也是个老死不相往来,结果他们竟然还来找自己让自己给安排工作,真不知道咋想的,要不是他戾气不重,这俩小子指不定又得挨顿打。 送走了三人,王颖的水也烧开了,俩人就在屋里喝了会茶消化消化食儿,刚才在王大爷家吃的有点腻了。 这两天两人忙着互诉衷肠,聊的都是上辈子的事儿和深深的思念,现在终于能腾出时间来聊一聊这辈子的事儿了。 “媳妇,你就。。。干干净净的穿过来了?没带点什么东西过来?” “啥意思?” “就是。。嗯。。。没有点什么奇异事件发生?” “你是想问有没有金手指吧?” 王颖白了他一眼,直接问就得了,还拐弯抹角的。 “嘿嘿,对对对,就这事儿,有没有?” “有,肯定是有的,要不然我也过不来。” “那你的金手指是什么啊?” “哎。。。” 王颖叹了口气,从头发上拔下一根簪子,看起来像是木头的,不过黑不溜秋还带着点发污的光泽,不上手还真不好确认材质。 “看见了吗,这就是我的金手指。” 许大春接过来翻来覆去的看了几遍,但是啥都没看出来。 “什么东西?” “说是蟠桃树上的一根树枝做成的簪子,能辟邪,而且把它插到土里,能提升以它为圆心,半径百米范围内的植物的品质,也不能加速,也就是能让水果更甜,让粮食更香,你说我一住城里的小丫头,给我个这个玩应有啥用,我可是。。。” “等等。。。你说能提升品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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