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摸鱼生活之我有聚宝盆_第128章 跟我回所里接受调查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呵呵,你爱信不信,等王主任亲自通知你你就信了,警察同志,那个脚印我认识,就是贾家小孩棒梗的脚印。”
  “好,那就先去贾家,看能不能找到鞋印对比,顺便看能不能找到证据。”
  “贾张氏,出来吧,别躲着了,把棒梗叫出来,警察同志找他问些事情。”
  秦淮茹从屋里一脸局促的出来,双手紧张的搓着衣角,伪装的像个不谙世事的老老实实的家庭妇女,要不是许大春知道肯定是棒梗干的,还真有可能被这演技骗过去。biqubao.com
  “大春,这是咋了啊,找棒梗啥事儿啊。”表面上淡定的很,实际上心里慌得一批,虽然棒梗没跟她说今天干了什么,但家里多出来的二十多个咸鸭蛋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你是棒梗的母亲吧?今天许大春同志的家里丢失了一些东西,我们在房间里发现了嫌疑人的脚印,从大小来看,院子里只有你家棒梗是最符合的,麻烦你把他叫出来。”
  “这,这不可能吧,我家棒梗一大早就回老家了,去看他姥姥了。”
  “哦?是吗?你确定你说的是实话吗?作伪证的话,也是违法的,我记得你和贾张氏现在还在管制期间吧?如果这个阶段再犯法的话,那可能你真的就得进去待着了。”
  秦淮茹这会儿腿都吓软了,她怎么会不知道,她再没上过学,再没法律常识,但是这些都是在放她出来的时候警察亲口跟她说过的啊,不过为了自己的儿子,她还是咬咬牙。
  “是真的,他回老家了,一天都没在家。”
  许大春轻蔑的一笑,这种等级的谎言,她也说得出口?院子里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知道是真是假。
  “警察同志,现在棒梗的情况是不是已经属于嫌疑人,既然他母亲说他回老家了,那可以请她老家的同志协查,如果棒梗不在老家,那就属于畏罪潜逃,是不是可以发通缉令?”
  警察同志。。。虽然说的有点严重,但从流程上来讲没什么问题,发个最低等级的通缉令也不是不行,当然现在肯定是不至于的,不过现在为了诈一下贾家,还是顺着许大春的话说了下去。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是这样的,如果棒梗下落不明,那确实属于畏罪潜逃,而且贾家送棒梗回老家,属于协助逃跑,如果没送回老家,那就是窝藏犯罪嫌疑人,同样是犯法。”
  门后偷听的贾张氏听到这已经瘫软在地上了,棒梗回个屁的老家,现在就在里屋吃咸鸭蛋喝粥啃窝窝头呢。
  “我,我,我。。。”
  “喔什么喔,你学母鸡叫也没用,秦淮茹,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要么交出棒梗,要么现在,你和贾张氏全部带走,然后对棒梗发通缉令。”
  “许大春你个没良心的,我家棒梗不就拿了你几个咸鸭蛋吗?小孩子吃两个咸鸭蛋还用得着报警,还用的着发通缉令?你怎么这么小气,你这种人怎么不去死啊,我告诉你,我孙子就在屋里,我看你们谁敢动他一下。”
  贾张氏再也忍不住,跑出来破口大骂。
  “警察同志,听见了吗?已经承认是棒梗偷的了,而且这老太婆知情不报,秦淮茹隐瞒棒梗行程,这一家人是不是可以抓起来了?”
  “贾张氏,秦淮茹,棒梗,很抱歉你们得跟我们走一趟了,棒梗的入室盗窃事实成立,证据确凿,你二人在监外执行期间不知悔改,隐瞒嫌疑人犯罪事实并捏造行车,试图干扰公安破案,现在正式将你三人逮捕,跟我回所里接受调查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https://www.biqubao6.com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2_162539/69396903.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