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晚饭的时候萧衍醒来了,他进去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小泉莎莉更好也醒来了。 她睡眼惺忪的样子让他来了点感觉,再加上昨天见血太多,内里的一股邪火涌了出来。 他靠在沙发里,左手威士忌右手雪茄,双腿间还伏着扶桑女人,一脸享受。 小泉莎莉很卖力,脑袋一上一下,虽然有点笨拙,但是也像模像样。 萧衍忍不住有点怀念张曼丽跟黄岚,前者的技术娴熟,后者的嘴型跟嘴唇绝佳,简直天生的高手。 不过小泉莎莉有股子扶桑女人的柔美,又是全心全意,折腾了会儿,也总算是完事了。 门口已经有人在等了,是绿洲饭店的几个股东,满脸紧张,生怕伺候不好这个杀神。 萧衍没在意,那个崔军被抓了就行,上次用屁股想也知道,就是他通知马骥的。他陪自己喝酒,无非是想稳住他而已。 到了宴会厅的时候,盛连才等人已经到了,还有许多政府同僚,大家也都是慕名而来。 甚至来了个主管西夜市的副省大佬,对他也是客气非常,甚至杯到酒干。主要是对他愿意自己承担所有责任,表示非常敬佩跟感激。 毕竟如果萧老九要推脱责任的话,西北省上下肯定会麻烦,少说也会有连带责任。 不过现在皆大欢喜,在他们看来,萧老九即将慷慨赴义,他们毫不吝啬这场庆功宴。 席间大家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萧衍更是放下所有心结,知道这些天恐怕成了他最后在华夏潇洒的日子,因此恣意纵情。 宴会到了晚上散场后,萧衍还不尽兴,一时不知道为何,特别想要挺小曲。 于是拉了绿洲饭店的一个老总问道:“你们这里可有唱曲儿唱的好听的?不要西北调,也不要关中腔。有没有吴音软语?” “要听什么?英语?咱这里唱英语歌的倒是有,我现在就给九爷您找去。”那老总以为他要听英语歌。 萧老九踹了他脚,骂道:“老子不听英语歌,要听软语,就是……就是特别温婉娇柔的。就好比……姹紫嫣红……” 他说着说着,竟然自己哼了几声。 那老总被他踢的差点摔倒,但是哪敢发怒,知道此人杀人如麻,再加上领导们都把他当成主宾,他哪敢怠慢。 想了想,忽然拍手道:“我想起来了,前天刚来了个唱这种曲儿的人。我这就……只是……” “只是什么?你找打?”萧衍喝的有点多,直接把他提了起来。 那人赶紧说道:“只是她脾气有点差,也没跟我们签合同,就是来玩的。我也只听过两次,倒是确实唱的很好。” “你们这么大的酒店,还治不了一个人?你他妈诓我啊?”萧老九对这家酒店实在没什么好印象。 那经理咽了口唾沫,赶紧说道:“我……我确实找人试过她,但是会功夫啊,真的治不了,我现在当奶奶的供着。” “有意思,去,就说我火神萧衍请她。要是她能唱的合我的心意,一百万!”萧衍挥金如土,接下来的日子,他应该学会败家。 没想到这话并没有让经理眼睛亮起来,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道:“上次獒园来的巴公子出了两百万都没请到,这次我真不敢保证。” “那就五百万,老子有的是钱。”萧衍大喊了声。 这次那经理打了个激灵,立马屁颠屁颠的去了。心里却在想,他妈的冤大头,真想不明白,花五百万请人唱小曲儿,简直就是不拿钱当回事儿。 要是把这钱给了他,他能包个嫩模玩到腻。 结果十几分钟后,这人却空人而归,他为难的跟萧衍说道:“那个还是请不动,她说要你过去见他,否则礼数不周。” 萧衍愣了下,立马明白了过来,这个唱小曲儿的是真正梨园出身。 过去请人唱堂会,那是要先下帖子。这帖子不能只写请人,还要煽情几句,送去的时候,还要备下礼物跟果篮才行。 他想了想,说道:“去给我准备玫瑰跟果篮,再加一份请帖。” “果篮?”那老总愣了下。 “让你去你就去,别他妈废话!”萧衍骂了句,那人赶紧出去办事了。心里却在想,这人脑子有毛病吧,哪有送美女果篮的。 其实送果篮是很老的梨园习俗,送水果让戏子润嗓子,送花反倒是后来才有的。 这老总话虽然多,但是办事效率却很高,没多久就又把要的东西准备好了。 萧衍亲自写了请帖,洋洋洒洒一片,无非是赞誉这人的声音,又说仰慕非常,只盼望能够听上着天籁之音一曲。 甚至还故意在里面卖弄了几句对曲子的意见,自觉特别完美,这才签上大名。 然后把帖子放在果篮里,再加上一捧玫瑰花,然后递给那老总,让他再拿去请人。 那老总认为他绝不可能成功,刚才五百万都没打动,现在想考这么几块钱的东西,那可能吗? 但是却不敢对他有半点怠慢,自顾自的拿着东西去了。 十分钟后,老总又回来了,只是这次身后,跟着一个怀抱琵琶的女子。 那女子蒙着面纱,穿了件青色的长裙,袅袅而来,身段婀娜,忍不住让人一阵遐想。 她发髻高高耸起后又朝着旁侧落下,竟然是堕马髻,剩下的青丝散在背上,柔顺非常,俨然如同古代的仕女。 萧衍见惯了美女,只觉得她依旧出尘非常,饶有兴趣的看了看。 那女子也不说话,就在萧衍包下的雅间正中间坐下,坐的是凳子,不是椅子,然后翘起一条腿,叠在另一条上面。 琵琶就放在腿上,抬起那双美眸看了眼萧衍,纤纤玉手抚上琴弦,阵阵动人的旋律飘洒出来。 弹了几下之后,那美女张嘴开唱,果真是吴侬软语,那调子非常到位,瞬间就让人陷入了神往。 萧衍怔了下,猛地看向那美女的眸子,见她眼中似笑非笑。 他的心跳顿时加速,呼吸甚至都沉重了起来, 这样失态的次数很少,他用力的吸了几口气,让自己终于冷静下来。 靠坐在椅子上正要仔细听,眼见旁边的经理谄媚的上来,他赶紧挥手屏退,生怕影响了他听曲儿的乐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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