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金陵之后,一切就算是尘埃落定了。 萧衍通知了江家的人,原本已经渐渐冷清的海边小屋,再次热闹了起来。 江家的人为了庆祝江千嬅归来,在林江集团举办了盛大的宴会。 萧衍在云城没有面子,可是在金陵却很大,当天来参加的人,几乎云集了金陵所有达官贵人。 江千嬅在宴会前几天,先是接受了神经外科的检查,可是并没有检查出特别问题来。 就连本该脑部出现的淤血都没见到,所以最后医生大胆的推测,她不是因为外伤而造成失忆。 而是在溺水的助力下,进入了深度昏迷,在那时候,她选择性自我封闭记忆,也就是常说的忘情。 所以她忘掉的,是跟萧衍的过去。因此在心理医生的催眠治疗下,江千嬅的精神状态渐渐的好了很多,慢慢的记起了过去的很多事情。 金陵的生活她也渐渐记起,但是记忆依旧是萧衍来之前,自从萧衍到来之后,她的记忆就彻底的中断了。 萧衍一边在金陵与黄熙泰周旋,一边把精力放在江千嬅的身上,努力帮她找回记忆,可是却始终都达不到他要的效果。 反而江千嬅因为太过想念苏南,私下里还联系了几次,苏南也应邀到了金陵,与江千嬅见面。 只是萧衍把江千嬅看的太紧,两人刚见了面,就被几十号人围住了,最后江千嬅被萧衍直接带走。 在金陵,苏南无能为力。后来,苏南把方向转到江文山那里,三天两头的提着礼物去提亲。biqubao.com 就在金陵这边上演单身男女的情感纠葛时,云城苏家古堡,也迎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 这是个很年轻帅气的男人,短发,一丝不苟,身穿着一套黑色的长袍,长袍袖口卷起,露出一截白色的袖筒。 他随身带着一个画筒,就是平时画展的时候,用来装画的那种装置。就背在男子的身后,不过从来没有拿下来过。 乍一看上去,像是个说相声的,因为唇红齿白,而且嘴唇还特别薄,像是伶牙俐齿。 只是这人从进门后,就没有说过几句话,只是询问了几句。 随后这人就到了后山的公路上,在那天事发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 天气已经渐热,当天的暴风雪,早已不复存在,但是他检查的却非常认真。 最后他站在那场风暴的正中心,闭上了眼睛,右手在面前缓缓划过。 如此重复几次之后,他猛地睁开了眼睛,眼中精光闪烁。 “是师妹,不是师弟。李代桃僵,师妹你好狠的心,为了活命竟然诛杀同门,我这次下山,就代宫主清理门户。”那男子猛的一抬头,一张帅气的脸上,布满了杀伐之气。 汤姆逊不爽的说道:“喂,你到底有没有发现问题?真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让你来,还说你是什么高手,可我感受不到你任何的实力。” 下一刻,离汤姆逊还有两米多的男子,一下子就出现在汤姆逊面前,那只看似无力的手,一把扼住两米高左右的教官。 汤姆逊也不是普通人,下意识的就踹向那男子的胸口。那男子的另一只手,诡异的抬掌拍下,正中汤姆逊抬起来的那条腿。 汤姆逊的大腿发出一声咔嚓脆响,显然是断裂了。而就在他张口大喊的时候,胸口的那口气一泄,长袍男子的手则一下子禁了。 咔嚓声,汤姆逊的脖子被拗断,尸体则如同垃圾般被随手抛开,一群保安吓得不断后退。 汤姆逊在他们的心目中,就代表了实力,代表了巅峰。 就连那天那个火神萧九爷,汤姆逊都能跟他斗个半天,可是今天,在这个长袍男面前,他弱的如同一只蚂蚁。 那长袍男根本不去看这些保安,只把他们当做白菜萝卜看待。 只见他扔了汤姆逊之后,双手背后,顺着山崖朝古堡走去。 这里是有条小道,但是上下都极为不便,他这种双手背后,走起来更是没有可能。 忽然,那长袍男飞身而起,一跃就是三五米,落下的时候,只在地面上用脚尖一点,整个人就再次拔高,快速的朝着古堡而去。 看着那闪烁腾挪的长袍男,保安们面面相觑,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原本以为,这个世界上,火神萧九爷天下无敌,可是我觉得我错了。” “果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我以后再也不说我能打了。” “神仙啊,真是一个比一个神。” 一群保安,对着那长袍男的背影发愣。 长袍男进了苏家之后,苏老爷子已经知道他杀了汤姆逊,却是没敢发火。 老爷子本来是请黄家派个高手来帮忙,但没想到派来的是这个人,把自己的总教官直接给杀了。 “那些人现在在哪?”长袍男问道。 “听说是在金陵,阿南前些天已经过去了,你要是去的话,我让天一送你。”老爷子毕恭毕敬的回答。 长袍男点了点头,算是默认了,然后起身往外走去。 苏老爷子沉吟了声,还是问道:“尊驾可否留下名号,将来我也好拜谢。” “云宫破军!”男子说完,已经飘然出了门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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