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很快来到公司。 办公室主任朱主任很有眼力见,他今天比平时早了半小时到公司,亲自打开总裁办的办公室,拿起抹布认认真真把保洁做过卫生的办公室再次擦了一遍,又把所有窗户都打开透了气,然后才在上班时间到来时提前把空调打开,调到最适宜的温度,最后就静静地站在办公室门前等着华威到来。 一边等华威上班的同时,他又顺便在所有办公区域走了一圈,使劲耸着鼻子闻着公司里有没有类似兰花的香气。 公司里的职员看到朱主任一大早就如临大敌的亲自到处检查,女职员们都主动解释: “朱主任,我没有用带兰花的化妆品......” “朱主任,我也没有......” “朱主任,总裁真的对兰花过敏吗?以前怎么没听说啊?” ...... 众人七嘴八舌,朱主任也不回答,只是略微点头。 他背着手正在的全楼层巡视着,突然听到电梯口一阵躁动,他连忙循声望过去,却见华威穿着一身白色休闲套装,手牵一个身着白色公主裙,头戴钻石皇冠发饰的少女正款步向办公室走来。 天啦,这是天仙下凡啦? 朱主任心想,还使劲揉了揉眼睛,生怕眼前看到的是幻觉。 跟他同样想法的还有跟华威在同一层办公的其它职员们,也有其它楼层的员工在电梯间碰到了,悄悄尾随过来的。 没办法,华威在公司工作几年了,可是一直独来独往,从来没有见他交过女朋友,更没有带着任何女性如此高调地到公司秀恩爱。 没错,就是秀恩爱! 他们俩的手十指交扣紧握着,一边走还不时含情脉脉的对视一眼,仿佛这世间只有他们两个,其它人都不存在。 他们走得不快不慢,简直就像在T台走秀的一对时装模特! 所有员工看得嘴巴都张得老大,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华威走到格子间的众位员工面前站定,环顾了一下四周,这才开口说: “我身边这位美丽的女孩叫佟择,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将在两年后领证结婚。从今天开始直到大学开学前,她会天天陪着我过来工作,以后你们见了她就如同见到了我,要尊重她......” 华威的这一席话信息量很大,所有人都愣了好一会儿,这才纷纷鼓掌表示欢迎。 自然,佟择的到来很快就传遍了华氏办公大楼的所有楼层。 而第一天上班的艾琳琳却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竟然迟到了五分钟,等她赶到的时候,就只看到华威和佟择手挽着手走进办公室的背影。 她正准备问同事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已经有手快的同事把刚才偷拍的两人站在一起的照片发到了公司职员群里。 “爆炸消息:总裁官宣,未婚妻还是大学生!” “郞才女貌,一对璧人!” “未来的总裁夫人美得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虽然总裁心有所属让我芳心大乱,但我嗑定他们了,没有比他们更登对的情侣了......” “唉,我们这等俗人没有机会了,原来总裁早就有了仙女,难怪他平对都懒得看我们一眼......” ...... 一时间,群里说什么的都有,大都是那些平时暗恋华威的女职员发的信息。 也有少数男性职员在群里发表他们的看法。 “我要是有总裁这等艳福,肯定也得每天带在身边,要不然不放心啊......” “我们总裁还是敬业的,拥有如此美人,却还能坚持每天加班加点,给他点赞......” ...... 艾琳琳看着群里的信息不断被刷新,全都是谈论刚才华威带来的那个“未婚妻”的,顿时心灰意冷。 她好不容易走了层层关系,才应聘到华威身边这个职位,哪知“出师未捷身先死”,想想都悲壮啊! 可是,她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 以前在大学里,她主动给华威写了无数封信,可都石沉大海,她后来又亲自在各种场合去堵他,做了平生追一个男生所能做的一切事情,但最终她只办到了一件事,那就是让华威记住了她的名字——艾琳琳。 她一度十分相信,如果不是华威很快跳级毕了业,她通过不懈的努力,是有可能把华威拿下的,不是说“女追男,隔层纱”吗,既然是纱,戳破还不容易? 奈何后来人家毕业了,为了追到华威,她托人打听了华威好久,后来才查到他原来是华氏的接班人,毕业后就去华氏任职了。 知道自己喜欢的人不仅有出色的外貌和聪明的大脑,意然还有豪门家世,艾琳琳就更不想放弃了。 所以,她在上周好不容易得到总裁秘书的职位后,迫不及待地想来提前看看华威工作的环境,没想到她运气爆棚,竟然碰到了正在加班的华威! 她想到昨天隔着窗户看到华威工作时专注的神情,这会儿心脏还在“怦怦”地跳呢! 不行,我不能就这么放弃! 艾琳琳这么想着,便走到自己的工位上,准备下一步的行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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