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帝婿_第9章惊动京城第二大才子!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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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稷这话一出。
  醉仙楼老板娘的脸立马就黑了下来,不过更多的却是一股震惊之情。
  “唐公子...您今日这是怎么了,我家小店的女儿红不一直是您最爱喝的酒吗?”
  唐稷朝着地上啐了两口吐沫,这酒不禁干涩难咽,更有一种没有蒸馏过的苦味,说这酒好喝,这得是多违心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
  “老板娘,你说这是你们醉仙楼最好的酒?”
  唐稷面目狰狞的朝醉仙楼的老板娘发问道。
  “没错啊唐公子,您每次来小店光顾,不是都喝这个女儿红吗?”
  醉仙楼老板娘一脸懵逼的回应。
  闻言,唐稷只是苦笑一声,旋即从怀中掏出两大枚银锭,直接摁在了老板娘的手里。
  “既然这样的话,我出钱,买你十坛女儿红,你散给在场的每人一碗酒,你问问他们,这酒好喝么!”
  老板娘深知唐稷这个恶少的为人,若是不顺着这恶少的想法来,说不准他就得把这醉仙楼都砸了!
  “我听唐公子的,小二,给醉仙楼内的老板一人斟上一碗女儿红!”
  话音落罢。
  十几个店小二纷纷跑到柜台上取酒倒酒。
  不一会儿的功夫,醉仙楼内甚至醉仙楼门口的一部分看客,手中都端着满满的一碗清酒。
  “诸位别客气,你们尝尝,这酒能喝么?”
  唐稷见众人已经蓄势待发了,便直接大吼一声道。
  下面人听唐稷发话了,也没多想什么,毕竟这女儿红一碗就能卖上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甚至都快赶上店小二半年的工钱了,即便是小康家庭,也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喝上一口陈年女儿红。
  咕咚!
  咕咚!
  几口清酒下肚,醉仙楼内的众人纷纷咧嘴吸气,生怕浪费了半点酒气。
  还不等唐稷发问,众人便接二连三的朝着唐稷伸出了大拇指。
  “唐公子真是豪爽,这女儿红当真是老夫喝过最香醇的酒了!”
  “小生活了二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喝到这种等级的白酒,太好喝了!”
  “美妙......此酒就像唐公子所作的诗词一样美妙!”
  看着喝了酒的众人非但没有半句怨言,反而是一个劲儿的夸奖。
  唐稷彻底懵逼了,他扭过头便从底下又倒了一碗,可再喝一口。
  那酒还是干涩苦口,说是难以下咽都已经算是在夸奖它了!
  不过很快的,唐稷也反应了过来。
  或许这个时代就没有上好的酒水蒸馏技术。
  他们现在用的酿酒技术,可能还是最原始的没有除杂步骤的粮食发酵。
  粮食发酵的酒虽然操作简单一些,但是这种酒大多数入口难喝,即便是生产出来,这种酒精也多用于废弃粮食的处理和工业建造。
  相比之下,用蒸馏法制作而出的酒水,不仅度数更高,喝到嘴里的香醇之感也更加醇厚,就连上头的酒劲也要比传统发酵法强上数倍有余。
  “老板娘,我冒昧的问一句,这酒可是用粮食发酵出来的?”
  唐稷凑到老板娘的耳边轻声问道。
  “是啊唐公子,咱们大周的酒不都是用粮食酿的嘛~”
  听到这话,唐稷当时就乐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这是发财的商机啊!
  蒸馏法制酒虽然对酿酒的设备上有些要求,可一旦成功实现,那量产的效率将会比所谓的发酵法强上数倍乃至数十倍!
  而且他唐稷敢保证,当这群古代的老酒蒙子喝上了一口高度数的蒸馏酒之后。
  就再也不可能喝得下去这些用发酵法弄出来的白酒了!
  到时候,他唐稷借此一行,便能垄断京城乃至整个大周的白酒收益!
  想想就爽啊!
  “多谢了老板娘,虽然你这酒确实特么难喝,但你说的话,小爷爱听。”
  唐稷拍了拍老板娘的肩膀,二话没说就挤出了门外。
  他现在要做的,是回去找找家中还有没有剩的地契。
  大部分的钱都要用来买塞外的良驹,所以他只能动用一小部分的钱作为启动资金。
  若是家中还有剩余的地契,他便可花费最小的成本,原地获得一座酒坊!
  说话间,唐稷便匆匆赶回到了河东伯府中。
  而与此同时。
  户部侍郎李帆府上。
  十几个秀才在夜里不合时宜的敲开了大门,点名要找户部侍郎之子、京城第二大才子——李牧之!
  恰逢户部侍郎李帆不在家,管家又不好得罪眼前的这十几个衣着得体的书生,他便匆匆前往李牧之的房间通报情况。
  而已经闭关了大半个月,正在参悟官理关键之时的李牧之,在听到有一众秀才来找自己之后,便本能的说了一句:
  “都打发走吧,本公子校阅发挥出色,说不准近几日就要去做官了。
  如今这为官之道,本公子还没参悟透彻,短时间之内就不接受仰慕者的青垂了。”
  可听到这话的李府管家非但没走,反而是拱手回应道:
  “公子......可是依小人的拙见,那群书生不是您的仰慕者。
  他们说您是个花架子,说您只是靠着侍郎老爷的淫威才能勉强混上京城第二才子的美称。
  他们还说您为人虚张声势,肚子里的墨水还不如.....还不如河东伯府的唐稷多!”
  此话一出。
  前一秒还风度翩翩的李牧之瞬间就黑了脸。
  他一步一步逼近说话的管家,而后猛然睁眼,恶狠狠的看着他。
  “那群胆大包天的书生,竟敢拿我和唐稷那个恶棍作比较,你说的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啊少爷!那群书生说,唐稷在醉仙楼内与一江南女书生对诗,连对两首,直接让全场秀才折服,更是让那江南女书生原地怀疑人生啊!”
  “什么?唐稷对诗?还能让全场折服?”
  李牧之听着管家给自己复述的话,一对剑眉都已经拧成了两根麻花。
  要知道,唐稷可是整个京城最负恶名的纨绔,从生下来开始,这唐稷就没有一天不在闯祸。
  就连当初和唐稷一起上国子监的学生都曾评价过:唐稷的一生,不是在闯祸,就是在闯祸的路上。
  基础的四书五经唐稷都没念过半页,除了自己的大名连汉字都不会写几个的文盲。
  可如今,门外竟然有十几个书生,说这个文盲能作诗,还能诗压群雄,甚至连自己这个所谓的京城第二大才子都只能甘拜下风!?
  “可笑,真是可笑至极!”
  李牧之被气的嗤笑不断,“备马,现在就备马,我倒是要看看那恶少是如何作诗的,我这个京城第二大才子又是如何技不如人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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