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夜离歌自己都没有想到,她与丽人胡同的胖脸方氏还真是出奇的有缘。 难得出门为琐宝儿买文房四房,顺道买了几本话本子,出门就碰上了方氏。 “大妹子,还真是你啊!” 方氏欢喜的一拍手,手边拉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儿。 “瞅瞅,要不是我们二牛眼尖,就错过了呢!” 夜离歌转头,一眼就看到了二牛身上挎着的小书包,“你们家二牛要进学了吗?” 方氏:“可不是呗!我家男人说,一辈子做苦力,就吃不识字的亏。 二牛有个机灵劲儿,不求大福大贵,能识个字,能认数,也不会被人骗了!” 这话就有了许多内涵了,不过,这却不是夜离歌想要听的八卦。 微微一笑,“相见即是有缘,掌柜的,包一份我之前买的文房四宝,算是送给我们二牛的见面礼!” 方氏大惊,赶紧拒绝,“大妹子,这可使不得!” 一套文房四宝,最少也要十几两银子,顶他们家一年的嚼谷呢。 她确实喜欢占小便宜,做人还是有底线的。 夜离歌:“就当是我给这孩子的开学见面礼,不过……” 人与人之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缘份。 不论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都不是她的刻意而为之。 第三次,距离丽人胡同几乎是大掉角的地方,自己难得出来一趟,竟然也能偶遇,就真的是缘份使然了。 夜离歌掐指算了算,心下大惊,于是说道:“我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方氏看着她忽然严肃起来的小脸,赶紧问道:“大妹子,你还会算卦啊?” 夜离歌带着母子二人来到一间环境幽雅的包房,给二牛要了点心果子,“二牛,你去那边吃,我与你娘有话说。” 方氏被夜离歌弄得有些紧张,“大妹子,你别吓我!” 夜离歌替她倒上茶水,“是不是那处小院又有人住了?” 方氏:“大妹子,你还真是神机妙算啊!” 夜离歌:你这么急吼吼地想找我,肯定是有内容的啊! 夜离歌:“是不是有一个婆子带着一个跛脚大汉,和一个小男孩儿,住了进去?” 方氏更吃惊了:“大妹子,你是真会掐算啊?” 夜离歌:“你还知道什么?” 为了对得起那套文房四宝,还有这一桌子的吃食,方氏忙不迭地与她分享着八卦。 半月前,那处宅院又有人居住了,正如夜离歌所说,一个年迈的婆子带着一个跛脚大汉,一个小孙子。 方氏气愤地说道,“那小孩儿特别坏,我家大牛和他一起玩儿,总是吃亏。” 不是寻常孩子之间地打闹,而是真的坏。 “若不是我家男人碰巧经过,我家大牛就被他摁水里溺死了! 结果还说,是大牛违约在前。 孩子们在一起玩闹,还有白纸黑字的文书,还摁着大牛的手印,你说这叫怎么回事儿呢?” 这年月不识字,可真是吃大亏了,所以一家人痛定思痛,决定让二牛读书。 夜离歌:……蛊婆婆就是这么修炼成仙的吗? 说完了小孩儿,方氏很快转入正题。 神秘兮兮地说道:“我有一次去大王家要两颗白菜!” 夜离歌知道大王家,与她原先的小院仅隔一堵墙。 夜离歌的后院,种的是花花草草。 大王家的后花园种的是四季果蔬,方氏喜欢占小便宜,指定是去的那个园子。 名为借,实则可能是趁人家开着后院小门,进去偷摘的。 “我这人走路轻,你知道的哈! 我就听到隔壁传来陈容那小娘子的声音,还有就是那个挺古怪的婆婆。” 那时候,陈容还应该关在牢房,当时方氏就支棱了起来。 陈容:最恨的就是张氏女。 婆婆:那就让她永远消失。 陈容:我想让她生不如死。 婆婆:如你所愿! 陈容:什么时候? 婆婆:最早明天就能收到好消息! 夜离歌:张氏女?不会是三皇子妃吧? 小百姓大智慧,方氏忽然就拐了话题:“大妹子,三皇子妃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夜离歌最近一直专心教导琐宝儿,还真不是太清楚。 方氏:“三皇子妃张氏当街被蜂群围攻,丫环婆子和跟随的护卫全都没有护住。” 成群结队的蜂虫,就跟受到了某种召唤,被人指使一般,全都往三皇子妃身上招呼。 方氏:“更吓人的是,三皇子妃身上的皮肉开始一块块掉落,见到的人全都被吓惨了。” 活生生的一个人,皮肉掉落后,只剩下骨头架子,甚至都能看到突突跳的心脏和她腹中的胎儿。 方氏紧了紧衣服领子,“四个多月的孩子,还是个男婴呢!” 夜离歌没说话,脸色却不好看。 蛊婆婆,她怎么能够,怎么敢啊? 还有陈容,其实早应该想到的,当初能对自己这个救命恩人下毒。 对于,将她活埋的张氏,怎么可能手软呢? “死了吗?” 方氏心有余悸的说道:“人身上都没肉了,可真的没死!” 不只张氏,连她腹中的孩子也还都好好的,甚至能看到孩子眨眼打哈欠,就跟没受到任何影响一般。 “大妹子,你说邪门不邪门?” 夜离歌勉强扯了扯嘴角子,“确实!” 修真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向凡人出手。 因为,凡人虽然脆弱,比之修士更受天道厚爱。 同样的因果,凡人加倍,甚至多倍。 蛊婆婆好歹也是个成名已久的金仙,虽口碑不咋样,却也没传出邪修之名。 可如今,她这是要做什么? 事实上,蛊婆婆还真有所图。 方氏继续说道:“大妹子,你猜怎么着啊? 事后,老婆子找上了三皇子府,说三皇子妃带了邪气,她有灵丹妙药,可以驱邪,并保三皇子妃无恙。” 夜离歌终于跟上了她的节奏,“三皇子答应了吗?” 方氏一拍桌子,“那肯定得答应啊!” 太特么瘆人了,人疼的嗷嗷叫,血哩呼啦的还死不了,这搁谁身上不做噩梦啊! 夜离歌:“邪祟?她该不是说三皇子妃肚子里的孩子吧?” 方氏又是一声低呼,“大妹子,我咋没想到这一层呢?” 夜离歌:这有什么没想到的,在这个母凭子贵的时代,等于是废了三皇子妃和她未出世的孩子。 不只与皇位无缘,且还要背上邪恶的罪名。 非但是三皇子妃母子,就连张尚书一家也得不了什么好。 这一招,毒,是真毒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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