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刻之后,沈二老爷便带着王晋也来到钱二伯家里。 沈二老爷正不知如何是好,忽然听到耳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二叔,您让王大人问问钱二伯,他女儿是不是有一枚玉佩,再让他问问钱小蕙是去哪家做绣活的。” 沈二老爷立刻来了精神,悄悄把这番话向王晋讲了。 王晋眼睛亮了,煞有介事地四下看看,嗯,这屋里有鬼,恐怕还不是只有一只,说不定他一伸手就能碰到一个,一定要小心了。 王晋问钱二伯:“你女儿是不是有一枚玉佩?” 钱二伯摇摇头:“没有。” 王晋又问:“那你女儿去帮人绣屏风的那户人家,你可知是谁?” 这件事,钱二伯是知道的。 女儿当时回来说,有一个大户人家的少奶奶看上了她的绣技,让她去府上干活。 钱二伯便问:“为何要一定去他们府上,你把绣活拿回来,绣好了给她送去不行吗?” 钱小蕙便说:“那是绣屏,很大的一个,再说,人家的料子和绣线都是上好的,用量又大,咱们不方便拿回来,还是上门更好,对了,人家还说了会管一顿饭的。” 钱二伯对王晋说道:“第一次去的时候,是我送她去的,那户人家在白马胡同,是礼部的一位大人。” 沈二老爷闻言,立刻看向王晋:“王大人可知道是哪位大人?” 王晋略一思忖:“是礼部叶大人府上。” 好吧,全都连起来了。 这一下,别说沈凝了,就连沈二老爷也有了猜测。 他对王晋说道:“家兄曾在叶大人府上遇到一位少女,还曾丢失了家父送给他的一枚玉佩,那天他去茶馆,也是要去寻找那枚玉佩的。” 沈大老爷去寻找玉佩的事,王晋是知道的,只是当时他觉得这个理由有些牵强,因为事关叶大人,又涉及到叶大人的表妹,因此沈大老爷说得含含糊糊。 可是沈二老爷就没有这么多的避讳了,他把自家大哥去叶大人府里相亲,正主有没有看到不清楚,反正是被一个小姑娘给撞了一下,之后玉佩就丢了,叶大人在府里找了一通也没有找到,后来有人在包子里放了纸条,让他茶馆茅厕里面找,他那个糊涂的大哥还以为是女子爱惜名声,所以才会这般鬼祟,准时准点进了茅厕,就遇到这件倒霉事。 王晋终于明白沈大老爷为啥说得闪闪烁烁了,好吧,人命官司都背上了,他还在想些有的没的,好在他有一个能撞鬼的好弟弟,否则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沈二老爷和王晋说这番话时,他们并没在钱小蕙的房间。 女子闺房,他们这些大男人是不方便进去的。 正在这时,屋内忽然传出一声惊呼,那是女子的声音。 钱二伯说道:“是小蕙!” 他立刻冲了进去,此时钱小蕙已经醒了,正一脸懵地坐在床上。 听说钱小蕙醒了,王晋以为是自己运气好,沈二老爷却知道,这是沈凝干的。 王晋说道:“既然钱小蕙已经醒了,那就带到衙门里问话吧。” 何止是问话,还要让沈大老爷认人。 钱二伯父女被带到了衙门,只是钱小蕙虽然醒了,但是身体虚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到了衙门,王晋便让沈大老爷藏在屏风后面偷看,沈大老爷左看右看,却还是不太确定:“性别对得上,年纪也对得上,就是这脸,我不太记得了。” 他也只是见了一面,而且当时只有一个念头——这姑娘和我家闺女差不多大。 没错,现在回想起来,他对那姑娘的印象也只有这个,就是和他闺女差不多大,至于长得如何,肯定不是特别美也不是特别丑,如果是特别美或者特别丑,那他一准儿也能记住。 沈二老爷全程陪同,此时此刻,他也想给他哥套麻袋打一顿了。 忽然,沈凝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沈二老爷大喜,原来侄女也来了衙门。 沈凝说道:“二叔您挡着点,我给他拍张符。” 沈二老爷心情激动,来了来了,拍符啊,他也被拍过。 他连忙侧身,将沈大老爷与王晋的视线隔开,沈凝将一张符拍在沈大老爷身上,沈大老爷身子一个激灵,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张脸,那张脸与屏风外的女子慢慢重合。 “是她,就是她!只是她比那时候瘦了一些。” 被鬼上身,又昏迷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瘦才怪。 王晋松了口气,让人将沈大老爷带了出去。 王晋换了一副要吃人的表情,开始审问钱小蕙。 刚开始钱小蕙还不肯说,可她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王晋吓了吓,钱小蕙便竹筒倒豆子,全都说了。 请她到府里绣屏风的是叶大人的嫡长媳洪氏,屏风是洪氏送给自己母亲的寿礼。 钱小蕙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进出大户人家,当然,她以前也去过,但是和叶家相比,那些人家只能称得上是寻常富户,叶家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 钱小蕙在叶家工作了十天,这十天里,她每天都在刷新着认知。 无论是吃的喝的,还是穿的戴的,就连上茅厕用的纸都让她又是惊讶又是羡慕。 洪氏是嫡长媳,大少奶奶,平时家里的女眷便常来她这里,除了自家的,还有洪氏的闺阁好友们,这些女眷来了之后,听说她从外面请人帮忙绣屏风,便都要去看看钱小蕙绣的屏风,看完了大家就聊天,她们聊的都是衣裳首饰,或者是谁家纳妾,谁家儿媳有了身孕,钱小蕙也能听到几句,心里便越发羡慕了。 直到后来,她见到了叶家的姨娘们。 虽是姨娘,可却穿金戴银,养尊处优。 钱小蕙从丫鬟们口中得知,这些姨娘的出身,甚至还比不上她。 那个时候,小姑娘的心思便不纯净了。 直到那天,她听到丫鬟们悄悄嘀咕,说今天老爷请客,实则是为表小姐相亲,表小姐虽然出身好,可毕竟年纪大了,也只能嫁给个老头子当填房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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