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又过了七天,一个中年妇人过到清泉书楼,找到大掌柜,她告诉大掌柜,她是沈静冰的表姐,沈静冰得急病死了,以后不能来这里上门了。 大掌柜对沈静冰的印象还怪好的,听说他死了,大掌柜有一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伤,因此,他不但把沈静冰的工钱按整月结算,还另外给了二两银子做帛金。 大掌柜被带了过来,霍明睿问他:“你去过西城的黄记早点铺子吗?” 话是这样问,但是霍明睿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清泉书院在西城,可是清泉书楼却是在东城,要去黄记吃早点,那就要横跨京城。 果然,大掌柜摇摇头,他没有去过,甚至没有听说过。 这时,霍明睿拿出了一幅画像,这是真正的画像,画在纸上的,但也是出自胡巧巧之手。 这张画像,是胡巧巧根据老板娘现在的容貌,结合女鬼和黄老五的描述画出来的,也就是没有变老之前的老板娘。 大掌柜一眼认出:“就是她,这就是沈静冰的表姐,她这里有颗痣,我老婆这里也有一颗痣。” 老板娘右脸颊上有一颗痣。 霍明睿没让大掌柜立刻回去,让他口述,又请胡巧巧帮忙给沈静冰画了一张像,这张画像被临摩之后分到各处,次日,沈静冰就被找了出来。 不过,他不叫沈静冰,而是叫王静水。 听说吃屎的这个家伙不姓沈,沈凝还挺高兴的, 若是她回家讲故事,说这个案子里有个叫沈静冰的吃屎包,别人若许不会怎么样,沈冰非要改名不可。 认出王静水的是房东,王静水在一年前租过他的宅子,后来死在他的宅子里,而且是死了几天才被发现的,人都臭了,把他恶心的不成,那宅子现在租不出去,也卖不出去,一直空着,他都有大半年没有去过了。 发现王静水死在房子里的,是他的表姐。 锦衣卫让房东看了画像,可以确定就是老板娘。 至于王静水的死因,当时是报了官的,仵作过来看过,没有外伤,应是心疾所致,有些人的心疾平时看不出来,太累了,甚至天气太热都会诱发,发作很快,说死就死了。 王静水的表姐只是个妇道人家,最后还是请义庄帮忙给王静水收殓的。 房东觉得自己倒霉透顶,虽然畏惧锦衣卫,可还是破口大骂。 至于王静水的籍贯,房东记得他说是黄县人。 叶白云所在的玄元观就是在黄县,老板娘和高表嫂去过的道观也是玄元观。 沈凝觉得该她出场了,她在脸上加了一层禁制,一袭道袍,二水真人登场。 房东看到来了一位年轻的坤道,原本是不信的,太年轻了,又是个坤道。 可是锦衣卫的人对这位坤道毕恭毕敬,房东一问,好家伙,这位坤道厉害着呢,据说个什么观的观主来着。 二水真人说了,能给他净宅,把他这宅子里的邪祟全都驱得干干净净。 这宅子里有没有妖魔鬼怪,房东不知道,便是有一点他是知道的,只要让这位观主在宅子里走上一圈,甩甩拂尘,这宅子以后说不定就能租出去或者卖出去了,毕竟,现在门外里三层外三层,都是来看热闹的。 来查案嘛,当然有看热闹的,哪怕来查案的是锦衣卫,也挡不住京城百姓的八卦之火。 房东连忙请了二水真人进院,沈凝四下看了看,别说,还真有一窝子小鬼。 之所以要说是一窝子,是因为足足有七个。 这七只小鬼最大的也只有十一二岁,最小的才四五岁。 可谓初生牛犊不怕虎,看到来了道士,他们还眨着大眼睛一脸好奇。 沈凝问道:“你们怎么住在这里?” 小鬼们不说话,只是看着她。 沈凝掏出一只大元宝,在他们面前晃了晃:“你们每回答一个问题,就给一只大元宝。” 话音刚落,一只小鬼便说道:“我们死在这里啊。” 沈凝又问:“你们是怎么死的?” 另一只小鬼回答:“我们是被闷死的。” 难怪他们全须全尾,身上也没有伤。 沈凝问道:“这里住的是王静水,你们怎么来到这里的?” 第三只小鬼说道:“王静水是个大坏蛋,我们是街上的乞丐,王静水说要请我们吃肉,就把我们哄到这里来,先是在肉里当了迷药,把我们迷晕以后,又用桑皮纸把我们活活闷死。” 把桑皮纸一层层打湿后贴在人的脸上,直到人没有呼吸时,把已经结而厚壳的桑皮纸取下来,死人神态安详,似是在睡眠中死去。 沈凝懂了,这是想要全尸啊,就像刘大富的女儿刘美蓉便是如此,那个冯渣男的老娘想把她毒死,冯渣男不让,因为邪术需要全须全尾里外干净的尸体,毒死的也算是不干净,所以最后刘美蓉是被他们用被子给焐死的。 沈凝继续问道:“你们的魂魄为何还在这里?” 第四只小鬼哭丧着脸:“他把我们的尸体埋在屋里了,我们走不出这个院子。” 沈凝立刻明白了,丫的,这和刘美蓉的情况就更一样了,刘美蓉也是走不出去。 不过,刘美蓉的尸体是被用来做邪阵偷走刘家气运的,因此尸体就是埋在了刘家的院子里。 可这个院子是房东的啊,这些小鬼生前都是街上的小叫花子,和房东没有血缘关系,把他们的尸体埋在这里有什么用呢? 沈凝先将小鬼的魂魄收进魂瓶,然后便在院子里面转了一圈,最后走到一棵已经死去的树下,对霍明睿说道:“让人挖吧。” 房东也在院子里,闻言吓了一跳:“道长,您让他们挖什么啊?” 沈凝安慰他:“就是让这个院子里有阴气的东西啊。” 房东相信了,他以为把那东西挖出来也就没事了,当下还主动去找铁锹。 可是很快,房东就笑不出来了,不,他连哭也哭不出来了。 那棵已经枯死的树下,挖出来七具尸体,七个小孩的尸体。 房东眼睛一翻,晕死过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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