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犯太岁,唯有嫡女福星高照_第502章 花钱买个进士当女婿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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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大富太富了,虽然现在还不是首富,但首富是几代积累下来的,几十年上百年,甚至几百年。
  可是刘大富的财富积累,却只用了不到五年!
  也就是说,五年前,刘大富还只是一个倒夜香的,而五年后的今天,他虽然还没有富可敌国,但富可敌府却肯定是有了。
  沈凝好奇地问道:“刘大富的钱大多都是在五年里赚来的?”
  秦时月却摇头:“严格来说,是三年,他的钱都是三年里赚来的,因为最近这两年,他家出了事,所有的生意全部停了,连铺子也关了。”
  沈凝的兴趣更浓了,出事了?还把铺子给关了?
  “他出了什么事?”沈凝问道。
  秦时月说得很详细,原来,刘大富有钱之后,也曾经想和高门大户联姻,无奈人家看不上他这个暴发户,刘大富只好退而求其次,高门大户不行,那就找读书人吧,如果自家的后代子孙也能出一两个举人,不但能免去一部分税赋,还能光宗耀祖。
  刘大富想尽办法,当然,主要还要归功于他舍得给银子,他终于把长女刘美蓉嫁给了一位新科进士。
  没错,刘美蓉嫁与进士为妻了。
  那位新科进士名叫冯南,他家境贫寒,因他自幼聪慧,十三岁时便展露才华,他所在的村子同样很穷,但却集全村之力供他读书,他也十分争气,一路从童生考到秀才,从秀才考到举人,最后金榜题名成了进士。
  可以说,冯南就是寒门子弟们学习的榜样。
  他考上进士之后,又一举考上庶吉士,进了翰林院观政。
  直到此时,冯南顺风顺水的人生才真正步入低谷。
  他考上进士之后,在去翰林院观政之前,有三个月的假期,这三个月他回乡祭祖,他还没有回到村子,刚到县城,便看到了村里来接他的人,不仅他们村,就连附近村子的人也来了。
  乡下村与村之间几乎全都连着亲戚,因此,这些隔壁村的人细算下来也是他的亲戚,他是被村里人一起供出来的,邻村虽然没有出过钱出过米,可人家的女儿侄女外甥女嫁到了他们村,大家都是一家人,也就全都成了他的亲人。
  有人让他出钱资助自家孩子读书,有人甚至让他把自家孩子带去京城,还有的让他修祖坟修祠堂,还有带着女儿过来给他当媳妇的,甚至还有让他过继自家孩子做儿子的。
  总之,原本光宗耀祖的返乡,却让冯南烦不胜烦,他几乎是逃回京城。
  可这只是开始,他回到京城仅半年,他接待了十批同乡和亲戚,每一次都要包吃包住包路费,然后大包小包送走。
  不过半年,冯南便负债累累,还借了印子钱。
  他还不上钱,狼狈不堪时,有人向他说起了刘大富,如果他娶了刘大富的女儿,不但有钱还债,还能有钱修祖坟修祠堂,别说是一年接待十批恩人,就是天天接待也不怕。
  刘家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冯南没有高中之前,也曾幻想过金榜题名后,被哪位朝中大臣榜下捉婿,再或者就如那戏文里的尚公主娶郡主,因此,这些年来,他都不曾订亲,可是真的到了这一天,他才知道,别说尚公主了,哪怕是个四五品大臣的女儿,他都娶不起。
  高门大户的姑娘,宁可嫁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也不愿意嫁给他这样的寒门子弟。
  没想到现在却有一桩送上门来的亲事,虽然不是官宦之家,可却有钱,虽然刘姑娘只是中人之姿,可是有钱,虽然他也不太愿意,可是有钱!
  冯南刚刚答应,刘大富便让人送去了一千两银子,这一千两是给冯南还债的。
  一千两,对于刘大富而言,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可是对于冯南,却是一笔巨款。
  他用这笔银子还了债,还把自己打扮得一身光鲜。
  刘大富见了,更高兴了,这次直接给了五千两。
  五千两银子,是订亲银子,不是冯南给刘家,而是刘家给冯南聘礼。
  冯南是官身,自是不能入赘的,刘大富自己有儿子,也不用找上门女婿。
  这五千两,就是给冯南的。
  从小到大,冯南就是靠别人的接济生活的,他早就习惯从别人手里拿钱,所以刘大富给他银子,他收得心安理得。
  成亲的日子订在三个月之后,刘大富还给冯南送来了女儿嫁妆册子。
  看到上面的嫁妆,冯南激动得差点晕过去。
  大大小小的庄子、铺子就有五六十个,还不算在京城的一处大宅和一处别院,除此以外,刘大富还给小两口二十万两,这是给他们过日子用的。
  冯南恨不能立刻就把刘小姐娶进门,这样,他就不再是一文不名的穷小子了。
  试问京城里的那些纨绔,谁能拿出二十万两?
  他们尚且如此,更别说翰林院里的那些同僚了,二十万两啊,他们连二万两都没有。
  冯南再见到刘大富时,恭敬得就差管刘大富叫亲爹了,刘大富也很满意,花点钱买个进士当女婿,好好栽培,扶植他青云直上,自己家也跟着沾光。
  刘大富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刚刚订亲,就用银子帮冯南铺路了,别看他是倒夜香的出身,可他有钱,有钱就不怕找不到门路。
  很快三个月的时间就到了,刘小姐顺顺利利嫁给了冯南,成了进士太太。
  事情就发生在三朝回门那一天。
  刘大富不是京城人,他把女儿嫁到京城,特意给自己在京城买了一处宅子,偶尔过来看看女儿,或者谈生意,就住在这里。
  刘小姐三朝回门,要回的便是这处宅子。
  那日刘大富早早就起床,他让自己的长子去接妹子,他则一身华丽,还叫了几个经商的朋友,一起等着女儿女婿回门。
  可是他没能等到女儿风风光光回来,等来的却是一个惊人的消息。
  他的女儿不见了,女婿冯南还在四处找人。
  怎么不见的?
  谁也不知道,小两口睡在一起,可是早上起来,冯南身边就没有人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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